宗教团体会长可以兼任其他社团的主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4:52:45 450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宗教团体会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包括宗教团体的会长(主席、主任),所任会长(主席、主任)的宗教团体合署办公的除外。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会长(主席、主任)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包括宗教团体的会长(主席、主任),所任会长(主席、主任)的宗教团体合署办公的除外。会长(主席、主任)应当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内地居民,年龄一般不得超过70周岁。

会长(主席、主任)每届任期五年,一般可连选连任一届。

会长(主席、主任)一般应当在团体驻会办公,特殊情况下,会长(主席、主任)不能驻会的,应当由常务副会长(常务副主席、常务副主任)负责团体日常工作。副会长(副主席、副主任)中应当至少有一位驻会。

第十二条宗教团体法定代表人一般应当由会长(主席、主任)担任。宗教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包括宗教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是指违反法律规定,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制止某人信仰宗教,加入宗教团体,或者强迫其放弃宗教,退出宗教团体;或者强制不信仰宗教的人信仰宗教;或者用上述方法破坏宗教活动等等。本罪的行为方式主要(1)以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禁止他人信仰宗教和加入宗教团体;强迫他人放弃信仰宗教、退出宗教团体;或者强迫他人信仰某种宗教,加入某种宗教团体等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

(2)封闭或破坏宗教场所及必要设施。寺庙、教堂等宗教场所及必要设施是宗教教徒举行正当的宗教活动所必需的,与宗教信仰自由密切关联,有些少数民族甚至还把宗教寺庙等视作民族存在的象征。历史上,对于藏族与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而言,寺庙不仅是宗教活动的场所,而且是民族文化的传递中心,有的喇嘛寺内保存着藏族丰富的历史、文化等传统资料。因而封闭或破坏宗教场所及必要设施的行为,无疑会损害信教公民的宗教感情,侵犯他们的宗教信仰。

(3)禁止或扰乱正当的宗教活动。每一种宗教都有自己的宗教活动,如天主教的弥撒、基督教的礼拜、佛教的法会、道教的道场、伊斯兰教的礼拜和朝觐等。证是通过这些活动,使得宗教的信仰得以传播,教徒的信念得以坚定,宗教情感得以培养。因为在庄严、肃穆的宗教场所,通过神圣、完整的宗教礼仪和带有神秘色彩的服饰、道具和音乐等,教徒们可以产生一种强烈的认同和归属感,并通过相互感染,把个人与宗教群体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所以,没有宗教活动,就不会有宗教信徒,宗教本身也就不会成为众多的人所信奉的宗教。正因为如此,正当的宗教活动对宗教本身和教徒来说是十分重要,不可或缺的,禁止和扰乱这种活动势必伤害教徒的宗教感情,侵犯他们的宗教信仰自由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5日 2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定代表人相关文章
  • 社会团体发起人责任是怎样的
    一、发起人出资的责任第一、申请设立社会组织的,其原始财产由发起人承担。《慈善法》第九条规定,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五)有必要的财产;《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设立基金会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有一定数额的注册资金,并且为到账货币资金;《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规定,申请设立社会服务机构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合法财产。第二、发起人出资视为捐赠,不保留和享有任何财产权利。《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非营利组织的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设立社会服务机构的,申请人向民政局提交的捐赠财产的承诺书;《基金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慈善组织的财产包括发起人的捐赠、资助的创始财产。由此可知,发起人对出资的财产是一种捐赠,出资后就不再享有任何财产权利。二、发起人
    2023-04-27
    166人看过
  • 监事可以兼职担任其他职务吗
    监事不能其他职务。根据法律规定,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应该是独立的,不能兼任。经理也不能兼任监事,执行董事也不可兼任监事。所以,监事不能担任其他职务。一、监事长享受什么待遇?监事并不享受特别待遇,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不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二、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改为监事吗公司监事变更为法人代表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而公司监事负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的义务,
    2023-03-03
    359人看过
  • 黔南州州级宗教团体办理社会团体登记手续前的审查办理时限多久
    一、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二、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制证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1、必须是经州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成立的的宗教团体;2、有州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批准文件。1、应当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2、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一次补正通知书》3、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1、必须是经州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成立的的宗教团体;2、有州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批准文件。1、应当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2、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一次补正通知书
    2023-05-28
    499人看过
  • 社会团体可以下设公司吗
    由于社会团体可以下设法人,因此社会团体可以下设公司,但是也有部分不能设立法人的社会团体。根据1998年颁布实施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但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企字[1999]第173号)规定,社会团体自身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但社会团体具备法人资格的,可以作为公司股东或投资开办企业法人,但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规定不得经商办企业的除外。如根据北京市工商局公司注册登记特别注意事项规定,共青团、妇联、侨联、工商联可以投资设立公司或非公司企业法人,不得设立非法人企业。一、社会团体的发展状况民政部2012年6月21日在京发布《2011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6.2万个,比上年增长3.7%。其中,全国共有社会团体25.5万个,比上年增长4.0%。全年共执法检查社会团体890
    2023-02-24
    387人看过
  • 团体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形式,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雇主责任险,是以被保险人对其所雇用的员工,在受雇期间从事相关工作时,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伤残、死亡或其他损失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一、工伤团体险包括哪些1、团体寿险。包括团体养老保险、团体定期保险。其特点是:按照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收取保费,提供职工的身故保障,补充社会养老保险的不足部分。2、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低保费、高保障,转移企事业单位由于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的财务压力的风险。3、团体健康保险。包括重大疾病保险、住院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等,减轻患病带来的沉重的经济负担,于其他团体险种组合构成完备的福利保障计划,并补充社会医疗保险的不足部分。二、哪些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有以下五种:(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
    2023-03-25
    89人看过
  • 团伙犯罪责任主体认定
    一、团伙犯罪责任主体认定团伙犯罪就是共同犯罪,要对参与者进行主、从犯的区分。《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未成年主犯怎么处理《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八条对惯犯、累犯,共同犯罪或者集团犯罪中的首犯、主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未成年被告人,采取取
    2023-04-21
    49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法定代表人
    相关咨询
    • 村主任可以兼任合作社董事长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5
      1、村主任可以担任农村种植合作社法定代表人。 2、据2004年10月20日修正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1)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2)社会捐助公益事业的款物的管理; (3)国有土地的经
    • 村主任可以兼任合作社主任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31
      村主任可以担任农村种植合作社法定代表人。 据2004年10月20日修正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1.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2.社会捐助公益事业的款物的管理; 3.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4
    • 宪法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什么的支配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 宗教团体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3
      拆迁宗教团体所有的房屋应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补偿,支付房屋征收补偿费、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和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
    • 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是否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8
      人民调停法第34条规定,乡镇、街道、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参照本法有关规定设立人民调停委员会,调停民间纠纷。一些纠纷具有较强的区域性和专业性。由于一些社会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源,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法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成立的人民调停委员会的人民调停员大多具有与纠纷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纠纷的特点,更容易得到纠纷当事人的认可,更有效地调停纠纷,充分解决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