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处罚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7 07:00:18 146 人看过

现阶段,我国环境行政执法水平已有很大的提高,但受经济条件和各种因素的限制,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如下所述:

1、环境行政执法滞后

先污染,后治理。在环境污染第一时间或者空前状态没有得到及时的有效的防治,扩大了污染的范围和加重了污染的程度。执法不能跟进环境的发展。

2、行政执法密集于城市,乡镇执法力度弱

目前,环境污染逐渐转向农村或者偏远的山区。主要是因为城市执法监管力度大,乡镇环保机构的设置较少,偏远的山区亦不利于有效地开展执法,执法力度弱。

3、对于公共区域的污染,难以确定责任人

在公共地区的污染,行政相对人难以确定。因处于公共地段,人人享有环境权,且公共地段污染常见、主体流动性强。污染的出现并不能随之产生准确的违法相对人。

4、环境行政执法缺乏公众参与力度

环境资源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因此,一旦发生了危害环境资源的行为,公民有权参与到相关的环保工作中。然而,在实践中,一旦有危害环境的行为发生,公民往往缺乏参与到相关环保工作中的意识,即便有参与的意识,也往往找不到参与其中的途径。缺乏公众参与的环保工作,很难真正得到广大公民的拥护和认可,因此,作为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积极引导公民参与到环保工作中。只有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到环保工作中,才能更好的帮助环保行政机关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工作,达到环境行政执法高效为民的执法效果。

一、完善我国环境行政执法的相关措施

1、加快修改和完善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

要改善和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就必须尽快修订和完善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环保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对一些不合时宜或存在着严重缺陷的法律法规应及时地修改或废除,对存在的环境法律盲点要尽快加以立法,以填补这方面的空白。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减少原则性规定,来增强环保法律的可操作性。加大对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处罚标准,以解决污染企业违法成本低,而守法成本高的倒置现象。并赋予环保行政执法部门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如可以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没收、责令停产等必要的强制措施。

2、充实和健全环保执法机构,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充实和健全基层环境保护机构,县级以上必须要单独设置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落实环保执法工作的经费,增加环境执法人员的编制。严格把好进人关,择优选择一批年轻化、知识化、能力强、能吃苦的人进入环保执法部门。改善环保部门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增加他们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大力推进执法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做到文明执法和规范执法,树立良好的环境执法形象。对执法人员的环境业务知识和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逐步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先进环境监测、分析、检验仪器设备,提高污染源现场快速监测取证的能力,为环境执法提供强有力的科学依据。

3、落实地方领导环保政绩考核,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地方领导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要确立“绿色GDP”的概念,大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使得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和谐发展。要在制度上将环境保护列入各级领导进行政绩考核的指标体系,将环保指标作为与经济发展并重的指标来衡量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推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和“环境保护问责制”,凡是环境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环境污染严重的地方官员,不得晋升提拔,甚至还要给予一定的处分,促使领导干部转变观念,切实增强治理环境污染的积极性、自觉性和紧迫性,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4、理顺环境执法主体体制,加强环境监察力度

首先要统一环境执法主体,明确政府各相关部门在各个环节中的环保职责和执法责任,把本应属于环保主管部门而又分散于各职能部门的环境执法权尽量集中到环保主管部门。凡是涉及到执法主体较多,执法权力和执法责任分散的污染问题,环保部门要与相关执法部门形成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环境监察力度,对主管环境违法案件徇私枉法、包庇纵容、推诿责任、查处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要追究其主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环境保护部门要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省级以下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的任免,由上一级环保部门来决定,地方政府只能提出建议和意见,这样可以避免地方领导干预环境执法工作,有利于环保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0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环境行政处罚相关文章
  • 目前我国环境评估存在的问题
    (1)时间滞后。往往由于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污染等背景资料欠缺,需要做大量的调查、收集和测试工作,就得花费较长时间。(2)由于工程建设进度快,在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得不到落实,使环境影响评价失去了指导作用。(3)由于许多地方城市功能分区不明确或没有功能分区,合理布局问题得不到落实。(4)由于一些项目的评价质量不高,常常带来不应有的纠纷或损失,使提高评价质量成为改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关键环节。(5)让公众参与是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途径,但目前这一问题尚未引起各地的充分重视。为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首先要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性质和作用。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在于控制新污染,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做到防患于未然,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途径。所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对工程建设起指导作用,否则将事倍功半。如果有了科学的区域(或城市)规划,有了合理的经济区划,就可
    2023-03-22
    443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复议存在问题应当把握程序中的哪些事
    一、受理部门政策法规二、受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向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三、行政复议内容1.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证性质的证书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认为环境保护行政部门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3.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登记有关事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没有依法办理的;4.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有关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消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环境保护部门违法要求缴纳排污费、超标排污费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6.认为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其他具体行政行
    2023-06-18
    64人看过
  • 环境行政执法问题研究
    环境行政执法是环境管理的主要手段,文章指出我国环境执法存在的问题,并从多个角度提出了一些制度完善的思考和构想。【英文摘要】Environmentaladministrativeenforcementofenvironmentalmanagementistheprimarymeans,thearticlesaysChinasenforcementofenvironmentalproblems,Frommanyanglesandmadesomeperfectsystemofthoghtandideas.【关键词】环境行政执法【英文关键词】Environmentaladministrativeenforcement【写作年份】2007年【正文】环境行政执法是指依法享有环境管理权的行政主体,依职权适用法律手段进行环境监督管理的活动。环境行政执法不包括环境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等行政立法行为”以
    2023-04-21
    82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后的环境保护税缴纳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第三条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第五条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
    2023-02-26
    466人看过
  • 根据规定什么是环境行政处罚
    环境行政处罚是指环境保护行政机关依照环境保护法规,对犯有一般环境违法行为的个人或组织作出的具体的行政制裁措施。环境行政处罚的方式包括:(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一、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二、行政处罚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决定并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为特定的行政主体。行政处罚只能由拥有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决定并实施,其他任何组织、个
    2023-06-28
    407人看过
  • 什么是环境行政处罚情节严重
    环境行政处罚情节严重主要指的就是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的。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1、有较严重后果的;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4、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环境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第一,一般行政处罚。《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条件,如要对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进行初步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依法应当或者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予以立案。依据《处罚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经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负责人审查,要对违法事实成立、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根据情
    2023-03-27
    131人看过
  • 环境问题属于行政诉讼吗
    环境问题不一定属于行政诉讼,也有可能是民事、刑事诉讼。1、环境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根据对具体环境行政行为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环境行政相对人)的请求,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审理并裁决环境行政争议案件的司法执法活动。2、环境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平等主体之间有关环境权利义务的争议,依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活动。3、环境刑事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揭露和证实环境犯罪,追究环境犯罪者刑事责任的活动。一、环境行政诉讼有什么特征环境行政诉讼作为一种行政诉讼,其举证责任和其他行政诉讼基本相同,环境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具有如下3个特征:(1)环境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单方责任。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负有更多的举证责任,而环境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由作出具体环境行政行为环境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
    2023-03-26
    112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中存在的问题应该如何纠正?
    一、编号、字迹、日期、等错误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出现编号、字迹、日期、印章等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同时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不必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二、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有问题。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因改变了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必须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三、适用法律错误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或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错误时,如本文前述案例,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事实错误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违法事实不清或证据不确凿时,
    2023-04-17
    451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罚款减免条件是什么?
    环境行政处罚罚款减免条件,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一、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四条【处罚决定书的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号码、地址等;(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和理由;(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环
    2023-06-21
    324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的性质是行政制裁吗
    环境行政处罚的性质是行政制裁。环境行政处罚,是指环境保护行政机关依照环境保护法规,对犯有一般环境违法行为的个人或组织作出的具体的行政制裁措施。其直接结果是确定环境行政责任,包括罚款、责令停产等多种具体形式。广泛适用于不同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环境违法的行政处罚只能由依法行使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的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作出并付诸执行。被处罚的个人或组织如果不服,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一、环境行政处分和环境行政处罚的区别环境行政处分和环境行政处罚虽然都是环境行政主体所作的制裁行为,但两者从根本上说是不同的行政制裁方式,其区别主要表现为:1.制裁的对象不同。环境行政处罚制裁的对象是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环境行政处分的对象仅限于环境行政主体系统内部的公务员。2.采取的形式不同。环境行政处罚的形式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责令重新安装或使用、责令
    2023-03-29
    453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保存期限有多久
    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保存期限一般要至少要保存30年,保存30年后向社会开放,公民可以查阅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九条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档案馆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并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一、行政处罚执行程序行政处罚执行程序有三个主要内容:一是罚款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的制度,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能自行收缴罚款,而由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将收缴的罚款,直接上缴国库。这一制
    2023-02-24
    168人看过
  • 安监行政处罚存在问题主要有哪些
    一、安监行政处罚存在问题主要有哪些?(一)行政干预。部分地方政府“重经济效益、轻生产安全”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先上车、后买票”导致一些不合格的项目匆匆上马,甚至个别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仍然生产或营业。由于受到政府的干预,应当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或应给予的处罚无法执行,致使许多单位出现安全隐患时直接去寻求政府的支持,而忽视了对安全隐患的整改。(二)滥用职权。滥用职权在安监行政执法中主要表现为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极个别执法人员出于不正当目的的考虑,利用行政处罚幅度较大的特点,在处罚时故意抬高处罚的额度,事后又无原则的降低处罚标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同样的违法事实和情节,处罚畸轻畸重,造成违法情节轻重与行政处罚力度不相当。另一种行为是将执法行为与经济指标挂钩,个别安监部门内部制定罚款指标,将罚款收入与执法人员的工资收入、福利分配挂钩,严重损害安监执法部门的形象。(三)消极执法。依照法律
    2023-06-02
    438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二次拘留规定是什么?
    环境行政处罚二次拘留规定是,如果违法行为是持续性的,第一次处罚后依然在继续,那么就可以给予第二次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含义,应是:对于同一违法行为人的违反同一法律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罚款处罚或是多次罚款处罚。但如果是多人共同违法,可以同时给予所有违法人罚款的处罚;如果违法行为触犯的是两个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由不同的执法行政主体给予不同的罚款处罚;如果罚款处罚不足以消除全部危害,对同一违法行为也可以给予不同种类的处罚,比如罚款的同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等。一、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是怎样的(1)一行为不再理。行政主体对行为人的第一个处理尚未失去效力时,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第二次处理,除非第二个处理
    2023-03-13
    433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按日处罚制度是怎样的?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经2014年12月15日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8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适用范围、实施程序、计罚方式、附则5章22条,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排污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一)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三)排放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四)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的;(五)其他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指环境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2.过罚相当原则过
    2023-08-04
    292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环境行政处罚,是指环境保护行政机关依照环境保护法规,对犯有一般环境违法行为的个人或组织作出的具体的行政制裁措施。其直接结果是确定环境行政责任,包括罚款、责令停产等多种具体形式。广泛适用于不同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环... 更多>

    #环境行政处罚
    相关咨询
    • 环境行政处罚罚款环境行政处罚是罚款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4
      不是的,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停产整顿; (四)责令停产、停业、关闭; (五)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 (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七)行政拘留; (八)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查处分离】 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实行调查取
    • 环境行政处罚是哪些,环境行政处罚减轻处罚适用的条件是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31
      从轻、减轻处罚的适用情形主要有: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行为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存在的问题在于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2
      根据规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存在的问题是两者处理的程序和后果不一样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针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出来的。 简单来讲,行政复议就是找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部门请求重新处理。 行政诉讼就是直接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告上法庭。
    • 行政处罚中存在的问题应该如何纠正?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03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出现编号、字迹、日期、印章等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同时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不必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等。
    • 根据规定什么是环境行政处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01
      环境行政处罚是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个人或组织做出的行政制裁措施,比如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处理废物,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就可以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常见的行政处罚方式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