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无偿服务合同是有效的,无偿合同不是无效合同,不是可以随意撤销或解除的合同,不是违约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财产,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但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的低价处分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第三人有恶意时方能行使。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往往也要求善意第三人系通过有偿合同取得该动产,否则不能成立善意取得。
一、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别
(一)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
(二)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
(三)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
(四)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
-
无法备案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否无效
26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限是否能够延长服务期
20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是否违法,服务期限是否仍然有效
294人看过
-
长期服务合同诉讼时效是到哪一年?
66人看过
-
服务期与合同期是否相同?
96人看过
-
劳务合同长期服务规定
160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与劳动合同的服务期有什么区别,是否是无效的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19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
-
综上所述,服务期合同无效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4问:如果本人拒绝从事该项工作,公司是否有义务另提供没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 答:你可以要求调换工作岗位,公司有义务为你另外提供没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如果公司拒不提供,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问:由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条款,该劳动合同及服务期合同是否无效 答:主张服务期合同无效有些难度.
-
长期服务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几年?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31、长期服务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2、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
长期居间服务合同多长时间生效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2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建立业务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保存期不少于5年。
-
半脱产服务期是否有效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231、半脱产服务期是有效的。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培训的形式可以是脱产的,半脱产的,也可以是不脱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