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纠纷终审宣判不服怎么办
工伤纠纷终审宣判不服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工伤认定的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
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前的工伤待遇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认定了职工的所有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还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
1、工伤认定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2、申请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n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n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n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工伤纠纷终审判决不服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431人看过
-
金巧巧名誉权纠纷案终审宣判
218人看过
-
民事纠纷一审不服二审会怎么判
306人看过
-
二次工伤不服于劳动纠纷怎么办?
92人看过
-
二审终审裁定不服怎么办,终审判决生效时间
345人看过
-
不服合同纠纷二审后怎么办理
255人看过
-
工伤纠纷终审宣判有没有法律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29法律分析 工伤纠纷终审宣判不服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
-
怎么对终审判决不服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091、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
终审判决不服的怎么办,怎么规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16当事人对终审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如果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终审判决、申诉决定不服怎么办?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8对中院的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所在地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