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医保?
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后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二、参保对象有哪些?
1、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2、本市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特殊学校的市外户籍学生,包括港澳台籍学生。
3、持有居住证的市外户籍居民。
4、就业转失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等中断职工医保的人员,以及享受城镇职工退休待遇但未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人员。
三、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住院费用报销
1、在县内定点医院和异地联网医院,凭《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费用在医院即时结算。
2、异地住院使用现金结算的,由参保人或委托人携带购药发票、费用清单、检查检验报告单、患者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开户银行账号,到参保地的医保局申请报销。
特殊疾病报销
1、门诊特殊疾病享受资格确认:参保人员患规定病种的特殊疾病的,由患者本人或委托人,每月15日前向户籍地的镇、村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站或参保地的医保局申报确认享受资格。申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申报人的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或疾控中心出具的疾病相关资料,包括近一年内的出院证、检查检验报告单、病历等。甲类、丁类疾病自确认当月起享受待遇;乙类、丙类疾病自确认后次月学待遇。
2、医疗费用报销: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可在定点医院和药店凭《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费用由医保系统与医院和药店即时结算。
异地治疗或购药使用现金结算的,由参保人或委托人携带就医购药发票、费用清单、检查检验报告单、患者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开户银行账号,到参保地的医保局申请报销。
特殊疾病门诊费用,每年分2次集中报销,其中甲类、丁类人员不受次数限制。
-
城乡居民如何报销医保
435人看过
-
参保人应怎样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手续
52人看过
-
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医保退保手续
286人看过
-
石市城乡居民医保申请慢性病报销流程有哪些
115人看过
-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与职工医保区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293人看过
-
参加广州城乡居民医保需要哪些手续和费用?
56人看过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也是医学教育、科研和法律的重要依据。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更多>
-
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居民医保报销医疗费用手续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9居民医保的报销方法: (一)现场联网结算:现在大部分的医院都可以现场联网结算,住院患者只需带身份证、医保卡,到住院处办理相关手续,出院时直接结算,患者只需交报销剩余的住院费即可。 (二)非现场联网结算:对于不能现场联网结算的医院,患者出院时需要带好: 1、住院发票; 2、住院费用明细; 3、诊断证明; 4、出院小结; 5、病历; 6、有的地区需要信息确认单或者转诊单。出院后带以上资料,到参保所在地
-
学生医保办理条件有哪些城乡居民医保续保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8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2014年,城乡居民参加一档个人缴费标准为60元人·年,二档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年。大学生参加2013学年2013年9月2014年8月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60元人·年、二档150元人·年。超过每年的6月底再参保的城乡居民应全额缴纳医保费,不享受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病种有哪些目前共25种,其中重大疾病12种,慢性病13种。重大疾病:血友病、再生障碍
-
2023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要办哪些手续江苏在线咨询 2024-09-20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需要以下手续: 1、先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辞职后,已由单位经办人员为其办理了停保的,可直接申请参加居民医保。 2、到所居住社区社保处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参保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缴费时可以选择在社区刷卡(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或是持社区打印的缴费通知书到银行网点缴费(工行、农行、中行、建行)。 3、每年医保、养老费需在11.30前把
-
长沙城乡居民医保生育保险如何报销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271、对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平产最高补助标准1300元宫产最高补助标准1600元。2、在长沙市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协议医疗机构生育的参保人员,怀孕20周至分娩前,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生育服务证》到本人选定的协议医院进行备案登记,补助费用在协议医院直接结算。3、因急产、探亲期间未在长沙市生育协议医院分娩的,出院后携相关资料(住院发票原件、出院诊断或出院小结、身份证
-
对于湘西县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办法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30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增强参保人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保障其医疗需求,促进社会稳定和生产力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发〔1999〕1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1〕49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