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法律职业管理办法》一、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四)品行良好。
(五)申请人是香港、澳门或者台湾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律师职业: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执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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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一式三份。
申请人提交
第十一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执业申请书;《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28号)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经审核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的,应当自颁证之日起30日内将获准在内地执业的香港、澳门居民名单及执业登记材料报司法部备案。
2
经内地认可的公证人(港澳居民申请执业的)或者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台湾居民申请执业的)公证的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一式三份。
内地认可的公证人或者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申请人提交。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15号)第五条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应当根据《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与申请执业相关的证明材料。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提交的身份证明和其他在台湾地区出具的证明材料应当经台湾地区的公证机构公证,同时还应当书面说明是否具有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或者外国律师资格以及是否受聘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或者外国律师事务所的情况。
3
申请人在香港或澳门执业满5年的证明材料(由香港律师会、大律师公会或者澳门律师公会出具并经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的证明。)?[示范文本下载]
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共三份。
香港律师会、大律师公会或者澳门律师公会出具并经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
第十四条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申请律师执业,应当依照《律师法》和司法部制定的《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拟聘其执业的内地律师事务所住所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其出具审查意见后报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作出是否准予申请人在内地执业的决定。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的文件中,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须经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同时还须说明是否具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外国律师资格以及是否受聘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外国律师事务所的情况。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由香港律师会、大律师公会或者澳门律师公会出具并经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的申请人在香港、澳门的执业经历、年限的证明。
4
资质证明(具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外国律师资格以及是否受聘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外国律师事务所的情况),须经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示范文本下载]
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验原件。
内地认可的公证机构出具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5
申请人所在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其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的证明。?[示范文本下载]
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共三份。
申请人所在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出具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6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律师监管机构出具的申请人未受过刑事处罚及未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过处罚的证明材料。?[示范文本下载]
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共三份。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律师监管机构出具
第十四条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申请律师执业,应当依照《律师法》和司法部制定的《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拟聘其执业的内地律师事务所住所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其出具审查意见后报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作出是否准予申请人在内地执业的决定。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的文件中,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须经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同时还须说明是否具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外国律师资格以及是否受聘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外国律师事务所的情况。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由香港律师会、大律师公会或者澳门律师公会出具并经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的申请人在香港、澳门的执业经历、年限的证明。
7
律师事务所鉴定及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示范文本下载]
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共三份。
律师事务所鉴定及律师协会出具
第十一条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澳门居民属于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的香港法律执业者、澳门律师的,在内地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参加由内地地方律师协会组织的不少于1个月的集中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前款规定的香港法律执业者、澳门律师应当通过拟聘其执业的内地律师事务所向住所地的地(市)级律师协会申请参加培训。申请培训,除按照实习管理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应当同时提交由香港律师会、大律师公会或者澳门律师公会出具并经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的申请人在香港、澳门执业经历、年限的证明。《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15号)第四条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请律师执业的,应当根据《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规定,在大陆律师事务所参加为期一年的实习,并经当地地方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台湾居民在大陆律师事务所实习,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集中培训和实务训练,实务训练以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及代理婚姻、继承案件的训练为主,并遵守有关实习规定和纪律。接收台湾居民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指派擅长办理相关业务的律师指导实务训练。一名指导律师只能指导一名台湾居民实习。台湾居民实习,应当确保参加实习的时间。因故暂停实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并应当由接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将其暂停实习的原因和时间报所在地地市级律师协会备案。
8
内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聘用申请人的证明及本所符合聘用条件的证明材料?[示范文本下载]
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共三份。
内地律师事务所出具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9
《律师执业证呈报表》和《律师执业登记表》
[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一式三份。
司法行政机关提供样表,申请人提交。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执业许可时,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
10
证件照片?[示范文本下载]
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蓝底证件照片三张(表、证使用)
申请人提交。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执业许可时,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
三、办理流程
1
收件
2
受理
3
征求意见、调查核实、委托核实、核查
-->征求意见、调...
4
审查
5
决定
6
制证
7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罗文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9-3611037-->
5-->
2工作日
1.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要求工作;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符合相应的申请条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须经办理人员逐一核实申报资料,经审查齐全即可受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罗文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9-3810779-->
20-->
2个工作日
1、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按材料清单准备齐全,数量是否符合要求;2、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有涂改、不清晰的情形;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特殊环节(征求意见、调查核实、委托核实、核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窗口首席代表或首席代表指定的窗口其他工作人员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9-3810779-->
20个工作日
审查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决定是否需要组织征求意见、调查核实、委托核实或者核查,并提出办理意见。
-->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提交核查报告或者征求的意见。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朱仁剑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9-3817069-->
2个工作日
审查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决定是否需要组织征求意见、调查核实、委托核实或者核查,并提出办理意见。
审查后提出办理意见,报首席代表审批。
决定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李华
<!--<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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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9-3611037-->
2个工作日
审查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决定作出是否准予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的行政许可。
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香港、澳门、台湾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罗文
-->
1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送达准予或者不准予香港、澳门、台湾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职业的颁发《律师执业证》。
资料[下载]
-->
发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罗文
-->
1个工作日
送达准予或者不准予香港、澳门、台湾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职业的颁发《律师执业证》。
?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州司法局窗口.地址:兴义市桔山新区兴义会展中心一楼,乘车路线:3路、4路、6路等公交线路经停,可在桔山广场、州广电局等公交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黔西南州司法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70项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
2
法定依据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64号)[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附件2《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或部分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4项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
3
法定依据
《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法律职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28号)[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二条参加内地举行的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在内地申请律师执业。
4
法定依据
《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15号)[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二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台湾居民,可以依法在大陆申请律师执业。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请律师执业,还应当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法定依据
《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64号)[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附件2《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或部分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4项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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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香港居民在内地办理港澳地区定居申请需要哪些证件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3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参考来源:http://cs.mfa.gov.cn/zlbg/flfg/crjxg/t1054650.shtml《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或澳门暂行管理办法》参考来源:http://www.locpg.gov.cn/fuzn/2014-01/04/c_125956479、htm办理条件:(一)成都户籍居民;(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内地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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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须知,如何办理,有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5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须知 一、申请条件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二)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 (三)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 (四)未满十八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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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去港澳定居的办理材料是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3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参考来源:http://cs.mfa.gov.cn/zlbg/flfg/crjxg/t1054650.shtml《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或澳门暂行管理办法》参考来源:http://www.locpg.gov.cn/fuzn/2014-01/04/c_125956479、htm办理条件:(一)成都户籍居民;(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内地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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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赴港提出港澳通行证申请办理条件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3第一步领取申请表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当地出入境管理机关,领取一张《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国家工作人员等要由单位出具意见。不满14周岁的居民在办理申请时,须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第二步填写申请表申请表要用蓝黑色或黑色水笔填写。申请表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申请种类、申请事由等内容。身份证须填写18位号码。第三步复印身份证、户口簿,照相申请表内容填好后,申请人要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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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前往香港定居怎么办理和提交香港定居申请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14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批→认证→取证1。成都户籍居民申请港澳通行证时,本人及拟团聚的香港或澳门亲属应共同向成都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会议和询问。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应由其监护人陪同申请。如果港澳关系人因严重疾病等原因无法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面见和询问的,应当提交港澳关系人出具的免于面见申请、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经出入境管理部门方可受理。2、网上名单公示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并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