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级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5 09:13:48 268 人看过

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1992)执行的经验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形成。本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伤残等级10级分类法。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能丧失的计算方法,为解决多处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计算及肩胛带伤残的评定问题提供了依据。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A35—1992。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赔偿流程

1、事故处理:事故发生后务必第一时间先向交警部门报案,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尽量保留事故现场,如伤者伤情严重,则应先拨打120救人;

2、事故调解及费用:等对方治疗结束,约定时间与保险公司、交通队协商调解,协商一致,现场出具调解书;

3、提交办理索赔所需证明材料;四、损失理算、赔付;五、争议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4.1级伤残4.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植物状态;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c)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d)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4.1.2头面部损伤致:a)双侧眼球缺失;b)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4.1.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4.1.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4.1.5胸部损伤致:a)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b)心功不全,心功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公司相关文章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2002年12月1日)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1992)执行的经验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形成。本标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2002年12月1日)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1992)执行的经验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形成。本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伤残等级10级分类法。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能丧失的计算方法,为解决多处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计算及肩胛带伤残的评定问题提供了依据。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A3
    2023-06-10
    347人看过
  • 道路交道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1992执行的经验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形成。本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伤残等级10级分类法。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为解决多处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计算及肩胛带伤残的评定问题提供了依据。一、工伤伤残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区别是什么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2、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3、标准依据不同。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的依据的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属于强制性国
    2023-03-12
    184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有下列损伤或损伤后遗症可做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1、颅脑、脊髓等神经损伤致,肢体活动、感觉障碍,精神障碍或智力低下影响日常生活;2、头面部损伤致,头面部遗留显著瘢痕或眼睑下垂畸形影响容貌,视力及听力等功能障碍,口腔损伤致牙齿脱落或张口受限,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颅骨缺损;3、颈部损伤致,颈部前侧遗留大面积瘢痕或影响颈部活动,呼吸或吞咽功能障碍;4、胸腹部损伤致,女性乳房缺失或畸形,4根肋骨以上骨折或2根肋骨以上缺失,内脏破裂修补或切除;5、盆部损伤致,骨盆骨折畸形愈合,盆腔内脏器损伤遗留功能障碍;6、四肢损伤致,截肢,四肢长骨骨折,关节功能障碍;7、脊柱损伤致,胸椎或腰椎一个椎体粉碎性骨折、胸椎或腰椎一个椎体压缩性骨折达三分之一以上、两个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8、皮肤损伤遗留大面积瘢痕。一、请问一下头部工伤鉴定十级是什么水平?十级头部工伤鉴定标准如下: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
    2023-03-10
    350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一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二)二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三)三级伤残划分依据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四)四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职业种类受限;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五)五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
    2023-03-08
    380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评定是怎样的
    (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2)伤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废。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3)评定:是指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4)评定人员:是指办案机关依法指派或聘请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A.评定人条件应当由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B.公安机关内设的法医鉴定中心以及其他合法的鉴定机构都可以进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但是评定人员必须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5)评定结论:是指评定人根据检验结果,按照伤残评定标准,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6)评定书:是指评定人将检验结果、分析意见和评定结论所形成的书面文书。A.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2023-04-21
    266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怎么伤残评定几级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有下列损伤或损伤后遗症可做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1、颅脑、脊髓等神经损伤致,肢体活动、感觉障碍,精神障碍或智力低下影响日常生活;2、头面部损伤致,头面部遗留显著瘢痕或眼睑下垂畸形影响容貌,视力及听力等功能障碍,口腔损伤致牙齿脱落或张口受限,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颅骨缺损;3、颈部损伤致,颈部前侧遗留大面积瘢痕或影响颈部活动,呼吸或吞咽功能障碍;4、胸腹部损伤致,女性乳房缺失或畸形,4根肋骨以上骨折或2根肋骨以上缺失,内脏破裂修补或切除;5、盆部损伤致,骨盆骨折畸形愈合,盆腔内脏器损伤遗留功能障碍;6、四肢损伤致,截肢,四肢长骨骨折,关节功能障碍;7、脊柱损伤致,胸椎或腰椎一个椎体粉碎性骨折、胸椎或腰椎一个椎体压缩性骨折达三分之一以上、两个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8、皮肤损伤遗留大面积瘢痕。一、面部损伤伤情鉴定等级面部轻伤鉴定标准相关规定:面部、耳廓损伤,轻伤一级a)面部单个创
    2023-03-15
    38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公司是根据公司法、保险法及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成立的公司法人,通过收取保费针对不同业务范围对不同群体提供保险保障业务的实体公司。保险公司的主要职能便是分散被保险人风险,给予经济补偿,同时通过收取保险费进行相关营利。... 更多>

    #保险公司
    相关咨询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级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6-21
      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1992)执行的经验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形成。本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伤残等级10级分类法。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能丧失的计算方法,为解决多处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计算及肩胛带伤残的评定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6
      2017年1月1日实施的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实施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同日废止。理由如下:《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规定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是开展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确定民事赔偿责任的重要标准。在《关于发布的公告》内容的第一句话,即开宗明义地确定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5-18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需要先进行伤残评定,之后在根据具体造成的损害情况作出赔偿。对此,我国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细则》,其中就具体的伤残评定作出了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2、术语和定义下列述评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2.2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1
      各地级市一般都有数家鉴定机构可供选择,名称以“司法鉴定所”居多,如果是交通事故,持事故认定书个人可以委托鉴定机构鉴定,与鉴定机构签订协议、委托书等,提供相关病历、片子等。伤残程度鉴定的临床法医鉴定项包括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2.伤残程度鉴定包括I级伤残至X级伤残(工伤事故称为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程度由重到轻)。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4.医疗纠纷司法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评定标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1
      2017年1月1日实施的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实施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同日废止。理由如下:《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规定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是开展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确定民事赔偿责任的重要标准。在《关于发布的公告》内容的第一句话,即开宗明义地确定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