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最新陕西省农村宅基地转让政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9 02:43:47 489 人看过

陕西省农村宅基地转让政策

一、严格实施规划,从严控制村镇建设用地规模

(一)抓紧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地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抓紧编制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要求和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经批准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予以公告。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已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做好村镇建设规划。

(二)按规划从严控制村镇建设用地

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集中兴建农民住宅小区,防止在城市建设中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迁”。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照城镇化和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除危房改造外,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

(三)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管理

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应纳入年度计划。省(区、市)在下达给各县(市)用于城乡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年度计划指标中,可增设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应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新增加的耕地面积挂钩。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新增耕地面积检查、核定后,应在总的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分配等量的农用地转用指标用于农民住宅建设。

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得超计划批地。各县(市)每年年底应将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执行情况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二、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

(一)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

各省(区、市)要适应农民住宅建设的特点,按照严格管理,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的原则,改革农村村民建住宅占用农用地的审批办法。各县(市)可根据省(区、市)下达的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实际需要,于每年年初一次性向省(区、市)或设区的市、自治州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由县(市)按户逐宗批准供应宅基地。

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村、乡(镇)逐级审核,批量报县(市)批准后,由乡(镇)逐宗落实到户。

(二)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

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

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

(三)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各地要规范审批行为,健全公开办事制度,提供优质服务。县(市)、乡(镇)要将宅基地申请条件、申报审批程序、审批工作时限、审批权限等相关规定和年度用地计划向社会公告。

(四)健全宅基地管理制度

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做到“三到场”。即: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各地一律不得在宅基地审批中向农民收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五)加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快农村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做到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到户,内容规范清楚,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的变更登记工作,变更一宗,登记一宗,充分发挥地籍档案资料在

宅基地监督管理上的作用,切实保障“一户一宅”法律制度的落实。要依法、及时调处宅基地权属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三、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一)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县市和乡(镇)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与“村村通”工程,科学制定和实施村庄改造、归并村庄整治计划,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提高城镇化水平和村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努力节约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要按照“规划先行、政策引导、村民自愿、多元投入”的原则,按规划、有计划、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

(二)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力度

各地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空置住宅、“一户多宅”的调查清理工作。制定消化利用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力度。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要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凡村内有空闲地、老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占用耕地。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建住宅的,也必须符合规划。对“一户多宅”和空置住宅,各地要制定激励措施,鼓励农民腾退多余宅基地。凡新建住宅后应退出旧宅基地的,要采取签订合同等措施,确保按期拆除旧房,交出旧宅基地。

(三)加大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投入

对农民宅基地占用的耕地,县(市)、乡(镇)应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进行补充。省(区、市)及市、县应从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增加耕地面积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陕西省农村宅基地转让政策是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进行的。政府通过严格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对宅基地的申请程序进行规范,加强农村宅基地的发证工作,从而健全宅基地的管理制度。提醒大家在进行宅基地转让的时候,双方当事人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进行,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05: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陕西省农村拆迁新政策有哪些规定
    陕西省农村拆迁新政策有哪些规定(一)永久用地征地拆迁补偿相关标准。1、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5000元/亩,由涉及市、县(区)政府按照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并公布后按照公布标准执行;城区和城市规划控制区可参照同区域在建同类重点项目补偿标准执行。2、林(草)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5%林地管理费)12000元/亩,退耕还林地按32000元/亩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和5%林地管理费)。3、青苗补偿费1200元/亩。4、砍移树木补偿费:园地成片树木6000—18000元/亩;林(草)地成片林木(草坪)5000元/亩;其他土地上零星树木2000元/亩。5、建筑物拆迁补偿:房屋(含窑洞)拆迁按土木房(含土窑)350—450元/㎡、砖木房500—650元/㎡、砖混房(含砖、石窑洞)700—950元/㎡进行补偿,其他建构筑物拆迁按当地县级以上政府现行补偿标
    2023-03-16
    228人看过
  • 政策新规下的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有: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止犯颠覆性错误。民法典农村宅基地新规2021年农村宅基地新规如下:1、非农业户口不能建住宅。在此以前,乡下人千方百计把城镇户口办好,有的以升学为目的,有的以参军为目的,现在绝大多数农民子女都是非农业户口,但乡下户口很好办,许多福利只有农民才有,2021非农业户口的城里人回农村盖房子是不行的,因为宅基地是农民的私产,是属于村集体的财产,农民只有自己的所有权,所以非农业户口的业主或公司是不能去农村盖房子的;2、非村庄居民不能选择宅基地建房。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农村集体组织的土地资源建房,证明了宅基地不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有些农民觉得自己世世代代都在用自己的宅基地,完全拥
    2023-07-02
    333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政策更新速递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1、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2、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3、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止犯颠覆性错误。农村宅基地拆迁需要材料如下:1、拆迁许可证;2、当事人身份证;3、户口本;4、原房产证和土地证。宅基地申请流程:1、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2、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并有80%以上社员签字同意;3、国土房管所派员现场选址勘察;4、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5、张榜公布;6、乡镇人民政府审核;7、国土房管所补审后上报县国土房管局审核;8、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9、审批结果张榜公布;10、下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11、国土房管所会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放线定界;12、国土房管所工作人员复核验收农村宅基地拆迁新政策是什么一、农村宅基地拆迁新政策是什么1、农村宅基地拆迁新政
    2023-07-08
    130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政策新规定,农村宅基地可以抵押吗?
    农村宅基地政策新规定是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单独转让,需要经过村委会乡级政府批准,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一户一宅等,农村宅基地抵押在我国是不允许的,关于宅基地的具体使用要看各个省的情况和规定。一、农村宅基地政策新规定农村宅基地政策新规定有以下几个方面:1.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单独转让,有几种情况会被认定转让无效。情况有:城镇居民购买;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即非自然人购买;转让未经集体组织批准;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受让人已有住户。2.农村宅基地想要转让要符合以下条件: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取得乡级政府批准;转让人与受转让人都是本村村民;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要与住户一起转让。3.转让人户口应该已经不在本村或是属于一户多宅,如果是一户一宅,就不能再申请宅基地,而且已经住房保障。符合这些条件,房屋买卖才符合规定。二、农村宅基地可以抵押吗农村宅基地不能抵押,
    2023-06-05
    106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租赁和购买的最新政策
    农村宅基地经审批同意可以出租。宅基地所有权不能出租,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出租,但农村村民可以将宅基地上的房屋出租,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实现宅基地使用权的出租。宅基地出租不发生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权人主体的改变,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出租的条件出租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出租;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出租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宅基地使用随房一并出租。需要注意的是,城镇居民购买、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出租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出租、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这些都不符合农村宅基地的出租条件。《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出
    2023-07-05
    340人看过
  • 国家最新公布农村宅基地政策一览
    一、国家最新公布农村宅基地政策一览国家最新公布农村宅基地政策主要有:1.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2.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3.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止犯颠覆性错误。二、法律层面上的宅基地收回流程概述法律层面上的宅基地收回流程如下:1.村委会提出收回申请。2.乡镇政府意见。3.国土局组织听证后出具意见。4.附听证纪要报市政府,市政府出具审批意见。5.以政府名义发宅基地使用权收回通知,当事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国土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由政府进行注销登记。6.接到通知三十日内未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告注销土地登记。7.未交回《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公告废止。三、宅基地确权要户口本上所有人吗宅基地确权是按户口本进行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也就是
    2023-09-12
    306人看过
  • 山西省宅基地确权政策
    你好,以下是山西省宅基地标准,你可以看看,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农村村庄和集镇。县城不适用本办法。第二条村镇建房必须节约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尽量利用村镇内旧宅基地和空闲地。不准在文物古迹和自然风景保护区建造居民住宅和生产用房。第三条村镇一切宅基础、空闲地均属集体所有,应按村镇规划,统一调拨使用。村镇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出租和相互转让。任何人不得以历史上颁发的房窑土地证及其他契约、证件,提出对宅基地的所有权要求。第四条村镇一切建房占地,都必须根据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和本办法,办理审批手续,并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证。第二章村镇规划第五条村镇建房,应当在村镇规划的统一指导下,有计划地进行。规划应考虑到生产、人口发展等因素,可先粗后细,首先解决合理布局、控
    2023-03-27
    318人看过
  • 最新的国家农村宅基地政策有何亮点?
    一、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如果宅基地房屋通过买卖转移宅基地使用权(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审查、批准,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房屋买卖,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还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如果不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房屋根本就没有发生转移。二、宅基地购买者的资格有限制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购买者(受让主体),有资格限制。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如果转让给城市居民或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不符合法定的条件。解决方法:转让时,购买者已经将户口迁入本乡或本村,成为本集体
    2024-01-27
    143人看过
  • 政策变化: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政策:1.农村宅基地实行了一户一宅的政策,规定了农村的村民一户人口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必须按照批准规定建设。2.闲置的农村宅基地可以出租给他人发展农家乐、民宿等新兴经营方式,但租赁期限不可以超过二十年。3.农村宅基地也可以将使用权转让、出卖给投资者,投资者享有同样的权益。农村宅基地2023年政策农村宅基地政策如下: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3、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一、农村申请宅基地流程如下:1、向所在的村委会提出申请;2、上报至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3、提交身份证明、登记原因证明等材料;4、现场勘测;5、
    2023-07-06
    483人看过
  • 陕西三胎最新政策
    2022年陕西生育三胎的最新政策如下:1.计划生育新政策实施以后,每个女人都有生育三个孩子的权力。2.二孩政策以女方为准,指的是女方可以生育三个孩子。3.女人只能生育三个孩子,不能每结一次婚就生育三个孩子。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2023-04-03
    150人看过
  • 陕西农村宅基地批准多少面积
    农村宅基地以家庭为单位计,一户一宅。一、农村老房子确权后可以再重建吗可以。严格管理并不是代表限制村民的盖房行为,只不过是不能随意盖房子了而已,在以前,农民盖房基本上是不需要任何宅基地审批手续的,很多人想建就建了,没有人来管束,甚至有的还在耕地上盖起了房子,导致农村违建和一户多宅的情况多不胜数,造成了农村宅基地的资源浪费,所以规定了农村宅基地的一户一宅。二、农村一户一宅法律法规有哪些农村户籍家庭成员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符合农村户口分离条件,可以申请单独户籍,同时也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因此,对户数没有严格规定,至少一人,最高不封顶。宅基地面积也按户数分配。人少了,宅基地面积就小了,人多了,宅基地面积就大了。宅基地面积由人口决定。人口较少的小户型面积不超过75平方米,中等户型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大户型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无论是什么样的土地,在确认土地权属后,都会颁
    2023-06-20
    382人看过
  • 陕西省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规定,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和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鼓励政策,综合考虑退出宅基地和地上建筑物、构附着物等情况,确定对退出宅基地(含地上构附着物等)每亩补助价格西安为22万~25万元,关中其他地区为14万~16万元,陕南为10万~12万元,陕北为16万~18万元。退出的宅基地原则上转为耕地,经批准也可以调剂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居民。转为耕地后的宅基地建设用地指标可由市、县政府统一使用,也可以在省内进行有偿流转。一、落户小城镇可给予3年过渡期限1.举家进城落户农村居民自愿在设区市落户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将其承包地交回集体。对在县(含县级市)以下城镇落户(不含转为国家职工)的,可根据农民自愿,交回承包地或继续耕种或依法自主流转。选择保留承包地的,不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2.对举家进城落户农村居民自愿退出承包地的,经当地
    2023-05-09
    400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法律规定,农村的宅基地转让手续
    一、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法律规定: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村本村的居民的福利来的,宅基地的土地权仍属于村集体。所以,农村土地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居民之间转让和出售。不得向外村居民转让、出售,否则,该转让出售被视为无效,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民集体的,公民个人并没有宅基地的权,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二、农村的宅基地转让手续农村的宅基地转让手续是:1.宅基地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3.提交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4.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5.应该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手续。宅基地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
    2023-04-30
    448人看过
  • 2023年江西省宜春市农村自建房宅基地政策哪些新规定
    一,政府土地征收价格将要提高,这一措施对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养老问题,采取了多元保障机制。众所周知目前土地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作为公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但是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情况下,这一矛盾越来越突出,现实当中对土地实施征收的过程当中出现了补偿过低的情况,比如说如果江西省按照土地用途不超过30倍给予补偿,按一亩平均收入2000元来算的话,每亩最高30倍,也不过是6万元,而征收的地建成楼房屋后以后一平米就是几千元,所以如果国家政府土地征收价格提高的话就能很好的解决这一矛盾。二,赋予农村宅基地出让,交易,租赁的功能。也就是说在,江西的农户可以做出出让,租赁,交易土地的行为。但如今因为大量的农民进城务工,所以农村出现了大量宅基地闲置的情况,为了加快农村宅基地的确权,赋予宅基地等同于城市商品房权限,让农民宅基地得到优化配置与最大应用的同时,还能给农民工兄弟带来额外的收入,从而缓解农民
    2023-05-09
    8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陕西省农村宅基地转让政策是什么,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条文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5
      办理房产更名所涉及到的资料有: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明; 房地产权利证书; 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 宅基地可以转让吗,宅基地所有权转让最新政策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7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民建房的。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不能作为私有财产买卖。国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
    • 陕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政策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4-15
      我国现在关于土地这方面的政策和立法都很混乱。我国先行的土地法还是99年的。04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我国所有的行政法都差不多--说的好,做难做,并且缺少监督管理机制。关于土地征收,不得不说国家补偿。征地补偿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是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安置补助费是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最高不得高于15倍,但是支付土地补偿费和
    • 陕西省农村村民如何申请宅基地?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29
      宅基地的申请方式是:首先主体一定要是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次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一人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将宅基地出卖或出租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 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2019农村宅基地申请新政策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23
      根据《农村土地管理法》,只有三种情况可以申请宅基地:第一,因子女结婚,缺乏宅基地;第二,外国人定居,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宅基地;第三,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镇规划、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