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1:12:42 205 人看过

发布部门:湖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湖政发[1999]146号

市财政局关于《湖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湖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市财政局

(一九九九年九月八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州市政府采购试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是指招标人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事先公布采购项目及条件,由投标人参加投标竞标,择优选定中标人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政府采购中心或由其委托的招标中介机构成。

本办法所称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

本办法所称采购单位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本办法所称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第四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诚实、守信,维护公共利益。

第五条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第二章招标

第六条政府采购招标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采购,应有三家以上供应商参加投标。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实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目录规定应当集中采购的项目;

(二)合同价值五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可实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成本过高,与采购项目价值不相称的;

(二)采购项目由于其复杂性或者专门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中获得的。

第九条公开招标应当于投标截止期二十五日前,在当地报刊上刊登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特定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的主要内容依前款规定。

第十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可以组织专家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核。招标文件应当经采购单位确认,并对招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人须知;

(二)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质量、技术规格;

(三)投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方式;

(四)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

(五)供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的数额;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八)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九)开标、评标的时间及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十)采购合同格式及其条款;

(十一)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十二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招标人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审查潜在投标人资质。

招标人应当保守招标评标秘密。

第三章投标

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性。

投标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投标函;

(2)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3)投标项目方案及说明;

(4)投标价格;

(5)投标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6)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密封送达到投标地点。

投标人可以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是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第十五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

(一)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有重大差异的;

(二)投标文件未密封递交的;

(三)超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十六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

第十七条投标人有出席开标大会并获得唱标记录的权利。

投标人中标的,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日起五日内,向招标人缴纳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百分之十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七日内,招标人退回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之日起五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应在定标之日起五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十八条开标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

第十九条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中介机构主持,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采购单位代表和公证机关参加。

投标人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资格,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他主要内容。

投标人可以对唱标作必要的解释,但所作的解释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开标应当制作记录、存档备查。

严禁投标人与招标人在开标后进行任何形式的协商谈判。

第二十条招标人负责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采购单位及技术、经济、法律方面专家和财政、工商、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的人员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二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依据科学、公正、严谨的原则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招标评标委员会在综合比较各投标标的物性能、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及投标人资信情况等因素,在选择报价低、商品质量高、售后服务好的供应商的同时,应优先采购政府优先发展和扶持发展的新兴产业的产品。

第二十二条技术上无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现场公开竞标方式。采取现场公开竞标方式招标的,竞标主持人先报起标价,由投标人递减应价,出价最低(且低于底标)者中标。

第二十三条中标人确定后,由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报送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四条禁止中标人转让采购合同。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因招标中介机构的责任给采购中心、采购单位或者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该招标中介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三年内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

第二十六条因供应商的责任给采购中心、采购单位、招标中介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该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禁止三年内进入本市政府采购市场。

第二十七条采购单位不执行本办法规定,对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擅自进行采购的,由财政部门核减其与自行采购金额相同的当年财政性资金,当年不足以核减的部分在下一年度核减。

第二十八条参与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纪律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湖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14: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采购招标相关文章
  • 招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
    在起草政府采购法的过程中,一些同志不同意将政府采购中的工程采购纳入政府采购法的调整范围,理由之一就是在已经颁布实施的招投标法中对工程采购已作出了规定。招投标法对工程采购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在这个法中对工程采购活动已经作出一些规定,就可以不把工程采购纳入政府采购法的调整范围?。虽然招投标法对工程采购作出了某些规定,但是,这个法代替不了政府采购法,还是觉得将政府采购中的工程采购纳入政府采购法的调整范围为好。为了妥善解决各方面的不同认识,使当前正在进行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一个完整的概念,我想引用招投标法的一些条言语,再次谈谈个人的看法。招投标法第一条是立法宗旨,明确规定: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规定了适用范围,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从这两条可以清楚地看出,制定和实施招
    2023-03-01
    67人看过
  • 招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
    在起草政府采购法的过程中,一些同志不同意将政府采购中的工程采购纳入政府采购法的调整范围,理由之一就是在已经颁布实施的招投标法中对工程采购已作出了规定。招投标法对工程采购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在这个法中对工程采购活动已经作出一些规定,就可以不把工程采购纳入政府采购法的调整范围?。虽然招投标法对工程采购作出了某些规定,但是,这个法代替不了政府采购法,还是觉得将政府采购中的工程采购纳入政府采购法的调整范围为好。为了妥善解决各方面的不同认识,使当前正在进行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一个完整的概念,我想引用招投标法的一些条言语,再次谈谈个人的看法。招投标法第一条是立法宗旨,明确规定: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规定了适用范围,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从这两条可以清楚地看出,制定和实施招
    2023-06-05
    71人看过
  • 招投标交易中心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内部业务办理程序为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规范采购业务行为,确保公平、公正、高效简便,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本单位岗位职责的规定,本着“分工不分家”的原则,按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要求,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就采购业务的办理程序规定如下:一、每项政府采购业务都必须由财政部门签章的采购申请表方能承接,特殊情况经批准可按领导签字的批文或通知执行,但必须尽快补齐必要的手续,委托采购的项目须办理政府采购委托书。二、所有采购业务都须由主任签批转登记人员登记后,交经办人员方可办理。三、经办人员接受任务后,向外发出的标书或函件须经主任审阅后才能盖章外发,不得自行其道。四、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采购的业务,都应有主办和协办两位工作人员参加,并由协办人员做好记录存档,采购结果主办人应及时向主任汇报。五、如有必要经批准业务经办人员可以参与采购人的项目验收,并督促采购
    2023-04-24
    171人看过
  • 政府采购采用招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吗
    政府采购采用招标是适用于招标投标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因此,政府采用的招标适用于招标投标法。政府采用招标与投标招标之间的不同《招标投标法》是用于指导招标投标活动的程序法,《政府采购法》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制定的一部实体法。为何在《招标投标法》出台3年后,还要颁布实施《政府采购法》,其根本在于两
    2023-04-21
    401人看过
  •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物资物资采购质量,加强物资管理,把住采购源头,净化采购渠道,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行为,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防止采购业务的暗箱操作,保证公平交易,抵制不正当竞争,促进物资队伍的廉洁自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结合我公司物资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物资采购招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二条公司成立由主管机运物资的副总经理任组长,总会计师崐任副组长,机运物资科、财务会计部、经济合同办、安质部等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运物资部物资办。其职责是负责公司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的监督、审核、组织和指导工作。第三条公司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职责是具体负责本单位所需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的实施,并对小型低值零星物资的采购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上报各种招投标文件以便备案。第三章招标采
    2023-06-07
    397人看过
  • 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区别
    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法律界定范围不同、实施主体不同、组织形式不同、资金保障不同、服务结果不同等几个方面的区别,具体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的区别请看本文详细介绍: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的区别:1、法律界定的范围不同。政府采购是涵盖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包括货物、服务和工程。其中服务项目的采购属政府采购独有,如会议定点、加油、修车、保险、印刷等。招投标使用的是资金性质不同,其范围只有建设工程和相关货物,不包含服务。2、实施的主体不同。遵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依法在每一个行政区划单位成立一个政府采购中心管理政府内部的采购事务,是一个纯服务性机构,承担实施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采购行政职能,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人员参照公务
    2023-04-24
    238人看过
换一批
#招标投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采购招标指采购方作为招标方,事先提出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企业参加投标,然后由采购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一次性的从中择优选择交易对象,并与提出最有利条件的投标方签订协议的过程。 整个过程要求公开、公正和择优。招标采购是政府采购最通用的方... 更多>

    #采购招标
    相关咨询
    •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的管理办法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4
      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应当拒收。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1
      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招标。 采购人自行组织开展招标活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的能力和条件; (二)有与采购项目专业性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试行)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15
      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实行什么管理办法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29
      政府采购当事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 政府采购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27
      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