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指南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08:11:42 68 人看过

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指南是必须要符合相关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七条以及《民诉法解释》第三百零五条、第三百零六条的规定,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在执行过程中,即在执行程序开始后、针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程序终结前提起。

(二)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经过执行异议审查的前置程序,即执行法院已经作出执行异议审查的裁定,案外人或申请执行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三)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即要求停止执行或继续执行。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可以同时提出确权的诉讼请求;申请执行人不能同时提出对执行标的进行确权的诉讼请求。

(四)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有具体的事实和理由。

(五)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理由必须是针对执行标的的实体权利提出异议,而不是针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

(六)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必须与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无关,即执行标的物与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所确定的标的物不能是同一标的物。

(七)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即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应当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案外人或申请执行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三百零四条的规定,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应当由执行法院管辖。对于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委托执行的案件,案外人或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应当由作出中止执行或驳回异议裁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在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与作为执行依据的原生效法律文书无关。因此,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在人民法院内部的职能分工,并不取决于原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关系,而应当根据案外人提出阻却执行的实体权利的性质及法律关系,由相应的审判庭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的执行依据不仅包括由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还包括仲裁机关作出的仲裁裁决书和仲裁调解书、公证机关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在人民法院执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的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作出执行异议裁定后,案外人或申请执行人不服裁定,且其异议与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无关的,均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10: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异议相关文章
  • 当事人执行异议之诉
    1、保障案外人的实体权利,完善司法救济制度。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原《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虽然确立执行异议程序,执行中有侵害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时,案外人有权提起异议,但也存在很多不足。首先,案外人的实体权利,由执行员进行审查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案外人就其实体权利与相对人进行辩论的权利,显然不利于案外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其次,驳回案外人异议的裁定不能上诉或复议,即使案外人对裁定不服,也没有后续的救济方法。再次,中止执行仅是执行程序的延缓和阻却,有悖于权利保护的彻底性要求。最后,因执行异议对原裁判提起再审,经再审认为原裁判并无不当并向法院提出书面说明的,应恢复执行。此时,案外人的权利实际上并没有
    2023-04-16
    448人看过
  • 执行抚养费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执行法律关系纷繁复杂,执行中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形在所难免,救济与侵害理应相伴相随。案外人异议之诉作为一种执行救济,是执行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执行异议之诉的主体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主体为两类,分别为案外人和当事人。当事人理论上可以分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但《民诉法解释》第309条则明确规定,申请执行人对中止执行裁定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被执
    2023-06-13
    86人看过
  • 案外人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
    1、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1)主体不同:前者可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后者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均可提出。2)管辖不同:前者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后者有执行法院的民事庭管辖。3)目的不同:前者主要执行法院的执行措施存在违法等事由,更正执行行为;后者目的在于有效阻止执行。4)程序不同:前者异议-裁定-复议;后者异议-裁定-诉讼。5)保护的利益不同:前者程序利益;后者实体利益。案外人执行异议需要立案吗案外人一般不能提出执行异议,只能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需要立案。法律规定如果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了书面异议的,则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审查之后理由成立的,则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如果理由不成立的,则应当裁定驳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条当事人平等原则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
    2023-08-12
    219人看过
  • 异议之诉对强制执行有何影响?——探讨执行中的异议之诉
    1、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法院应当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的结果确定是否停止执行。2、执行异议,是指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异议之诉一审二审是合理的吗执行异议之诉一审二审是合理的。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
    2023-07-04
    115人看过
  • 一般执行异议之诉和另行起诉的区别是什么
    一、执行异议之诉和另行起诉的区别是什么案外人、当事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具体如下:1、主体不同:前者可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后者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均可提出。2、管辖不同:前者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后者有执行法院的民事庭管辖。3、目的不同:前者主要执行法院的执行措施存在违法等事由,更正执行行为;后者目的在于有效阻止执行。4、程序不同:前者异议-裁定-复议;后者异议-裁定-诉讼。5、保护的利益不同:前者程序利益;后者实体利益。二、与异议执行之诉有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第三百零五条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案
    2023-06-19
    299人看过
  • 执行异议之诉是否适用调解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依据法理,只要不侵害国家、第三人合法权利,不违反法律,当事人自愿的,可以进行调解。一、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保证书或协议书等据具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2、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3、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各方所签订的字据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属于自愿且是真实意思的表达,就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在胁迫下签订的则是无效的。二、未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债务的协议是否有效未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债务的协议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如果没有经过债权人同意就转让债务的,转让行为无效。债务人未经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是对债权人合法权利的侵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自愿原则,侵犯了债权人的利益。三、没有签合同算包工头吗没有签合同算包工头。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
    2023-03-30
    329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执行异议
    相关咨询
    • 执行异议之诉适用什么程序审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18
      执行异议之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处人提起执是议之诉的,以申请执行人为就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应当就其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据证明责任。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申请执行人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
    • 现在这个执行异议审理指南是如何的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8
      执行过程中,案件当事人或利益相关的案外第三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
    • 公告是否就执行异议之诉进行中止审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8
      执行异议之诉是否中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第三百零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第三百零五条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
    • 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3-10
      债权人、债务人和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执行程序或执行行为不当的,可以提起执行异议。 债务人和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不应对其或其拥有的财产性权利进行执行,并要求排除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的,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引用词条)。执行异议之诉是2012版《民事诉讼法》颁布施行后增加的诉讼种类。 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是不同的两个程序。前者异议程序为异议--裁定--复议,后者程序为异议--裁定--起诉。 有条件的当
    • 如果是关于执行异议之诉有二审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8
      对于执行异议之诉有二审吗的回答是执行异议之诉是民事诉讼法新规定的程序。当事人如不服一审执行异议裁定,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于下级法院的裁定依法进行审理,如认定合法和正确的,依法驳回当事人执行异议申请,维持一审法院裁定;如果认定一审裁定不合法或执行有错误的,撤销一审裁定。二审法院不会将执行异议案件再次发还一审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