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三十六条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监护人的职责
监护人的法定职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三)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四)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五)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二、监护人争议的处理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
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财产必须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么?
297人看过
-
如何认定维护被监护人利益
440人看过
-
怎么认定被监护人利益受损
118人看过
-
父母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怎么办?
105人看过
-
监护人打伤被监护人是否犯罪?
154人看过
-
不尽监护责任侵犯被监护人的财产权
225人看过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
怎样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监护人利益是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06监护人要尽到监护人职责,如果为了一己之私而故意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很有可能最终得不偿失,不但要返还财产,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要赔偿损失。更重要的是,因为这样的不明智之举,多年的心血与感情的付出将可能毁于一旦,无法挽回。
-
监护人必须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才能处分被监护人财产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12只有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监护人才有权处理未成年人的房产,否则,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对于“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情形,以下情形可以视为“为被监护人的利益”: 1、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未成年人的教育,比如支付学费等,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2、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比如治病等,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3、根据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
-
监护人的监护人被侵害怎么处理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21当来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遭致不法侵害时,监护人有权也有责任代理未成年人行使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未成年人获得损害赔偿,应遵循下列原则: 1、财产损失全部赔偿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加害行为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未成年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这里所说的损失是指未成年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包括财产的直接减少和失去的既得利益。 2、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而形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人身损害是一种非财产损害,这些
-
处分被监护人财产必须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1-06-14第十八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
监护人侵犯被监护人合法利益时,由谁承担侵权责任,如何行使追偿权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3当监护人侵犯被监护人合法利益时,包括不给抚养费等问题,下列人员可以代理被监护人去法院起诉监护人: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首先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次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被监护人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请求律师代为起诉索要抚养费。 四、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27.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一)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