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创业须明确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4:44:49 391 人看过

我坚决相信,合伙比单干优势更大:

1、优势互补;

2、资源共享;

3、智慧结晶;

4、群策群力;

5、降低风险。

我有过三次合作创业的经历

第一次那是2003年的6月份,我刚刚从企业下来,带着一股闯劲和我的一个同事合作,做起了一个玩具项目的代理。我们资金合在一起,他因为还要上班,我负责整个经营,他负责财务,其间遇到很多从没有遇到的问题,我们一起协商解决,在困难的时候确实感觉到合作的力量,至少问题面前商量的人多,智慧就多,问题就好解决。我们经营的很好,同行在竞争中纷纷败落,我们成为最后的赢家,当地市场我们最大.

第二次合作在2004年10月份,随着我们合作发展的不断进步,我的其他朋友要求一起参与,做全国市场,因为各种原因,由我的一个朋友做法人,全全负责经营,他不懂得我们这块业务,这次合作,带来很大的风险与危机,我们在一步步走向失败。这次合作出现分工不明确,合作没有书面严格的原则要求,出现外行管理内行,合作不信任,运作不踏实,内部没有原则制约办法。

第三次,就是这次合作。我们组建了股份公司,在吸取第二次合作失败的基础上,我选择的合作伙伴,虽然他比较精明多疑,但是我们在合作前制定了合作原则协议,大家必须遵守,包括财务制度。虽然多次发生股东意见分歧,但是面对原则,大家不敢妄动。运营渐渐走好,现在我们的主打项目,已经打开全国市场,并且地方市场呈现良好态势。

总结三次合作:第一次合作2人,简单约定,一个全面负责,一个负责财务,下班去帮忙一下。经营很好。主要是分工明确,处理好合作的原则问题,财务互相监督,分配规则大家意见一致。

第2次,合作5个人。老总不是内行,作风松散,虚荣心强。合作前只有股份分配办法,没有发展的原则纲要,没有良好的监督以及预算机制。不能很好的制约,出现多头管理。失败是情理之中。

第3次,合作3人,合作伙伴各有特长,外行虽为大股东,刚开始主要全盘操控市场,但是因为合作前的协议原则,对于企业发展不能提出好的发展方案,没有解决问题的能力,自动退出管理层,财务等各项监督机制完善,各股东明确自己的责任,严格遵守原则规定的内容,保证了市场的开拓力量的通畅。

从案例中可发现,合作人员多少不是成败关键的因素,关键因素是:第一,合作原则要明确,要能够互相监督,财务清晰;第二,能者上,庸者让;第三,合作是智慧的结晶,一致对外,所向无敌;第四,合作尽量要优势互补。

所以,如果说第一次的合作成功使我相信合作的好处以及优势化,第二次的合作,我是很伤心的,感觉很不成功的,对合作感到可怕;第三次合作是我在没有办法的基础上,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采取的发展战略,我们的合作在开始就执行原则先行,签订好合作协议书,让基本原则产生,明晰了合作中的管理以及财务等敏感问题。结果是发展很好,虽然有分歧有争吵,但是还是一致推动事业发展的。彻底使我感觉到合作的力量。每当遇到困难和外部压力,合作者集结的智慧,都能使我解决问题的效率很高,减少了运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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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2日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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