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过失是如何分类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08:00:32 177 人看过

犯罪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对于过失犯罪所造成的结果,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一、有个过失犯罪算危险犯吗

过失犯罪中有危险犯,如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中,因过失行为构成放火罪、决水罪等,就是属于危险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二、不作为过失犯罪的情形

不作为过失犯罪的情形:

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

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构成犯罪。

三、酒驾算过失犯罪吗?

酒驾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一般的饮酒驾驶,没有造成其他损害的,不构成犯罪,只需要接受行政处罚。如果酒驾达到醉驾的程度,并造成重大事故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0日 2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酒驾相关文章
  • 过失犯罪是可以分为几类进行审理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1、疏忽大意过失的定义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2、它的两个特点:(1)行为人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应当预见,即有预见的义务。法律只对有可能预见的人提出预见的义务。(2)行为人因就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二)过于自信的过失1、过于自信过失的定义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2、它的两个特点:(1)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对危害结果的预见,包括预见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和可能产生什么样的危害结果。(2)行为人轻信自己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二、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疏忽大意的过失事先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所以又称无认识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事先对危
    2023-03-04
    101人看过
  • 如何划分犯罪未遂的种类?
    划分犯罪未遂的种类,可以使我们从分类中进一步认识犯罪未遂的性质,了解犯罪未遂状态的多样性。对犯罪未遂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一)以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与否为标准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1、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将他认为实现犯罪意图所必要的全部行为实行终了,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例如,某甲为了毒死妻子,在妻子的饭里放入毒药。但在吃饭时妻子发现饭有异味,将饭倒掉,幸免于死。某甲就是实行终了的杀人未遂。2、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还未将他认为实现犯罪意图所必要的全部行为都实行终了,因而未发生犯罪分子预期的犯罪结果。例如,杀人犯正举刀要杀人,被他人将手腕抓住,致使其杀人未遂。这种分类表现出犯罪行为实行程度上的差别,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一般来说,实行终了的未遂的社会危害性大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对此,在对犯罪未遂量刑时
    2023-04-22
    463人看过
  • 如何分析过失帮助犯和过失教唆犯
    帮助犯指共同犯罪中没有直接参与犯罪的实行行为,而是向实行犯提供帮助,使其便于实施犯罪,或者促使其完成犯罪的人。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帮助和教唆在刑法学中已经表示有明确的犯意和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心理,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也被认为带有强烈倾向的词,如果把它们作为中性词(我认为把它分为过失和故意就是让其具有中性的性质)就不符合人们的习惯。因此把帮助和教唆放在过失行为中,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但在实际生活中,行为人之间的确有帮助与被帮助的关系,而这种帮助的内容和行为方式有很多,有时它只是一句话或者给出一个信息,有时表现为直接的实行行为。“考虑到刑法的谦抑性,对于帮助者施加处罚的意义不大,特别是在该场合,行为人之间的意思联络也不明显,所以没有成立共同过失犯罪的必要。”而且,从
    2023-06-12
    203人看过
  • 如何证明自己只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有何区别?
    如何证明自己只是过失犯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过失犯罪包括两种形式:(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2)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预见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实际上又未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而《刑法》规定的具体罪名也是按照这一逻辑来展开的。因此,证明自己是过失犯罪,也应当从这两个角度展开,即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故意,为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自己内心并不想危害后果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区别过失犯罪行为本身蕴涵着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可能性,它是可能危害社会的行为。过失犯罪行为本
    2023-05-06
    193人看过
  • 如何区分过失渎职犯罪与工作失误?
    过失渎职犯罪,表现在于因为严重不负责任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工作失误行为则是由于经验不足、能力水平有限,或因无法预见和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影响,虽行为人尽力履行了职责,但仍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行为,其表现在行为人已尽可能地履行了职责,尽到了职责的要求。在工作失误中,行为人的主观过失属于一般错误,客观上不存在渎职行为。渎职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往往是对权力的认识存在偏差,对权力行使的后果未作过深入思考。工作失误的目的绝不可能也不应当是为了谋求私利。同一行为,如果有谋求私利动机的存在,工作失误就成为了工作故意失误,就可能构成渎职犯罪。
    2023-04-25
    119人看过
  • 过失犯罪与意外事故如何区分?
    一、过失犯罪与意外事故如何区分?1、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犯罪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类型。2、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有相似之处,表现在都没有预见自己行为的结果,客观上又都发生了结果,但前者是不能够预见、不应当预见,后果是能够预见、应当预见,只是疏忽大意才没有预见。在这个问题上,应根据前述判断基础、判断方法与判断标准,全面、客观、准确地判断行为人能否预见,从而正确区分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尤其应注意以下几点:(1)由于事件已经发生,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已清楚地展现出来,故不应由此逆推行为人能够预见、应当预见。这种做法容易扩大疏忽大意过失犯罪的范围。正确的方法是,从分析行为入
    2023-06-18
    337人看过
  • 如何区分过失犯罪和意外事件
    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犯罪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类型。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有相似之处,表现在都没有预见自己行为的结果,客观上又都发生了结果,但前者是不能够预见、不应当预见,后果是能够预见、应当预见,只是疏忽大意才没有预见。在这个问题上,应根据前述判断基础、判断方法与判断标准,全面、客观、准确地判断行为人能否预见,从而正确区分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尤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由于事件已经发生,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已清楚地展现出来,故不应由此逆推行为人能够预见、应当预见。这种做法容易扩大疏忽大意过失犯罪的范围。正确的方法是,从分析行为入手,根据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行为的客
    2023-06-03
    338人看过
  • 共同犯罪种类如何划分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根据共犯人的作用:主犯、从犯、胁从犯。根据共犯人的分工:组织犯、教唆犯、帮助犯和实行犯。我国主要是按照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分工进行分类的(作用为主,兼顾分工)即分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四种类。(1)主犯三种A、在犯罪集团起主要作用的首要分子。例:甲是某抢劫集团的首要分子,如果乙有一次强奸行为,那甲不用负此刑事责任。如果乙有两次背着甲的抢劫行为,那甲要对这两次抢劫负刑事责任。B、共同犯罪里面起主要作用的。C、聚众犯罪里边起主要作用的(必须是多人为首要分子的情况下)。注意:法律规定的有的聚众犯罪中,只处罚首要分子。只有首要分子才能构成犯罪,这个首要分子是一般主体,还是特殊主体?是一般主体,就是说在有些聚众犯罪里面,法律上规定只能是首要分子才能构成犯罪,如果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只有一个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他虽然是聚众犯罪,但这种聚众犯罪不是共同犯罪,由于不是
    2023-04-25
    270人看过
  • 过失犯罪的车辆如何处置
    一、过失犯罪的车辆如何处置过失犯罪的车辆由办案机关负责收缴,收缴后的车辆一般是国缴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二、如何对过失犯罪认定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行为。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失心理;2、行为必须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这些结果一般都是较为严重的结果。3、必须有处罚该类过失犯罪的分则性明确规定。过失犯罪的性质:1、过失犯罪行为本身蕴涵着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可能性,它是可能危害社会的行为。2、过失犯罪行为本身是错误行为,即属于不
    2023-04-20
    108人看过
  • 过失犯罪如何承担责任,单位会过失犯罪吗
    过失犯罪如何承担责任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的根据在于,行为人本来应该也能够正确地认识一定的行为与危害社会的结果之间的联系,进而正确选择自己的行为,避免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但他却在自己自由意志的支配下,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采取了极不负责的态度,从而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危害社会的结果,因此,行为人本来应该也能够正确地认识一定的行为与危害社会的结果之间的联系,进而正确选择自己的行为,避免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但他却在自己自由意志的支配下,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采取了极不负责的态度,从而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危害社会的结果,因此,国家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对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态度支配之下的行为承担。单位会过失犯罪吗单位犯罪,又称法人犯罪,是相对自然人犯罪而言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实施,社会上一些法人非法人组织(在此统称为单位)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已严重侵害我国的社会秩序尤其是经济
    2023-06-12
    381人看过
  • 什么是共同犯罪?如何分类?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25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主体要件: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但要求自然人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2)客观要件: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的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联系、配合的犯罪行为。,包括共同作为、共同不作为以及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3)主观要件: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即使是同时犯,也不是共同犯罪;同时犯罪而故意的内容不同,也不构成共同犯罪,例如,甲、乙二人同时故意伤害丙,甲出于伤害故意,乙出于杀人故意,如果造成了丙死亡,则甲、乙不构成共同犯罪,甲、乙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超出共同故意以外的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例如甲、乙共同
    2023-06-11
    414人看过
  • 如何区分犯罪既遂类型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能够具备了某一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主要分三种形态: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这类常见的犯罪很多,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故意杀人罪的犯罪结果就是他人死亡,如果发生了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既遂,如果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生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未遂。2、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
    2023-04-17
    403人看过
  • 犯罪过失的理论分类中若干问题的探讨
    一、普通过失与业务过失以行为人违反的注意义务种类的不同,过失可分为普通过失和业务过失。所谓普通过失,是指行为人在日常生活、社会交往中,违反基于日常生活、交往需要所要求的注意义务,造成危害事实的过失心理态度。这里所说的注意义务,也称为一般注意义务,是国家为维护正常社会生活秩序的需要,对社会上一般人在从事日常生活、社会交往中提出的注意义务。该种注意义务,适用于所有的主体,只要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日常的生活以及社会交往中,都负有这种注意义务。违反这种注意义务而造成违法结果的,即为普通过失。普通过失犯罪的范围,从刑法的具体规定来说,主要集中在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章的部分犯罪和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章中的部分过失犯罪。如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毒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等。至于违反哪一种一般注意义务可构成普通过失犯罪,由于日常生
    2023-06-14
    379人看过
  • 弹弓打狗致邻居失明,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如何区分
    一、男子自制弹弓打狗却致邻居一只眼失明前不久,一名来沪51岁男子自称要用弹弓打自己的家的狗,却不慎射中了数十米开外的一名邻居,导致被害人一只眼睛完全失明。而肇事男子锒铛入狱。去年12月,上海本地居民、被害人包先生正在位于浦东合庆家中门口的小路上准备去上班,突然,他的左眼感觉一阵剧痛,随后,眼前一片眩晕、头昏脑胀。包先生很快发现:射中他的是一颗钢珠,而肇事人是远在数十米开外的一名男子,包先生赶紧跑上去拦住肇事男子。肇事男子尚某河南来沪多年,家也安在附近的民宅内。受害者包先生至今气愤不已,他说:我现在看东西不方便,东西明明看到了拿到了,实际上没有拿到。一只眼睛总归不方便。现在这只眼睛没有光感,一点光感都没有,全是黑的。包先生告诉记者:他那只受伤的眼睛已经做了2次手术,很可能需要再做第三次手术,刚受伤时他的左眼尚有光感,但随着伤情的逐渐加重,他的眼睛已经完全没有任何光感了。他对于肇事男子的后续处
    2023-06-11
    99人看过
换一批
#酒驾醉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酒驾
    词条

    酒驾是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酒驾并不存在量刑标准。因为一般的酒驾行为仅仅是行政违法行为,并不会触犯刑法。因此,法院并不会对一般的酒驾行为作出定罪和量刑。有量刑标准的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主要是指醉驾的行为。... 更多>

    #酒驾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过失犯罪,如何区分犯罪的种类?犯罪未遂与过失犯罪如何认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5
      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的一种心理状态。根据刑法规定,过失犯罪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
    • 过失犯罪的概念和分类是什么,过失犯罪的定义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25
      犯罪过失是指应该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相信可以避免的心理态度。过失犯罪的形式:一是疏忽过失。也就是说,行为人应该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而没有预见,从而产生这种结果;二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也就是说,行为人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相信可以避免,但实际上却无法避免,从而产生这种结果。《刑法》规定的过失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单位过失
    • 过失犯罪分类及表现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27
      法定的过失罪,大致上分为两类: 第一类,从名称上即可推断是过失犯罪的,如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第二类,从刑法条文中可推断是过失犯罪的,如交通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刑法》 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职务过失犯罪主体的分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2
      职务过失犯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我国刑法第9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因此,构成职务过失犯罪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公职人员,主要包括:一是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 哪些种类是犯罪过失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31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二、过于自信的过失我国刑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根据这一规定,所谓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一种心理态度。犯罪过失的认识因素是行为人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