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扣押他人营运车辆的赔偿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16:51:52 345 人看过

非法扣押车辆的赔偿标准是如果因为扣押车辆所造成的停运期间的损失,那么赔偿损失的标准可以参照车主本人运营该车的前六个月的经营收入,如果车主本人无法举证的,那么赔偿标准可以参考当地上年度运输行业收入标准来确定。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什么属于非法扣押他人车辆

没有法律授权或者没有权利占有他人的车辆,阻止车辆所有人使用车辆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非法扣留他人车辆该如何定性处理

(一)对于正在行驶的车辆无理拦截或者强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责令继续实施扣押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破坏

(二)采取欺骗手段,乘人不备扣押他人车辆,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三)以暴力、胁迫方法扣押他人车辆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条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非法扣押他人车辆并进行敲诈勒索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5日 12: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首要分子相关文章
  • 非法扣押他人车辆是否能立案
    非法扣押他人车辆是否能立案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1)如果有经济纠纷,可以到法院诉讼;(2)如果扣押他人车辆以达到索帐的目的,是违法的。根据规定,公安机关是不能插手纠纷纠纷的,因此,公安机关不能立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为人退还车辆并赔偿扣车期间的损失。立案需要什么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个人报案的,提供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2、单位报案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单位信息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以及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3、受委托人必须是了解案件情况的公司负责人或案件直接当事人;4、报案材料请写明控告案情的基本情况等。什么属于非法扣押他人车辆没有法律授权或者没有权利占有他人的车辆,阻止车辆所有人使用车辆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
    2023-08-14
    415人看过
  • 非法营运车辆处罚标准怎么规定的
    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营运责任认定根据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法规、规章规定,非法营运具体包括:未取得道路运输(包括道路货物、道路危险货物、道路客运(班线)、国际道路运输等,下同)经营许可,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从事有关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非法营运的构成要件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认定非法营运行为,需符合两个条件:
    2023-04-05
    384人看过
  • 行政执法有权扣押营运车辆吗
    一、行政执法有权扣押营运车辆吗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扣押违法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二、行政处罚基本特征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
    2023-06-06
    107人看过
  • 非营运车辆改营运车辆怎么改
    建议咨询车管部门,看能否变更车辆用途登记。一、车主不去审车公司会怎么处理没影响。但会影响以后的车辆使用和上路情况。最大是交通安全隐患。再说挂靠公司以后在转出的时候找麻烦。车辆到期不年审的后果:1、根据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车辆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或扣车。2、脱检属于非法驾驶,如果发生意外,保险公司不予理赔。3、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不能办理车辆转籍等业务.4、符合报废条件或使用超过规定年限的车辆,一经查到,收回牌证注销档案,予以报废。长期在外地执行任务不能按期参加检验的车辆,由车主提出申请,报经原籍车管所委托驻地车管所代为检验。检验后,将检验结果通知原籍车管所。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年检的车辆,应事先向当地车管所申请延期。二、车辆被车管所强制注销还会有信息吗车辆被车管所强制注销还有信息。1、信息会显示注销,但原有的信息还会存
    2023-03-30
    215人看过
  •  私人车辆与非法营运车辆的处罚问题
    近日,相关部门将严厉整治私家车黑车的经营活动,并没收其违法所得和罚款。同时,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单位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具备相应的车辆、合格的驾驶人员以及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若违反相关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将会被罚款或吊销许可证。具体的申请条件和处罚措施可向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咨询。相关机构将责令停止私家车黑车的经营活动,并没收其违法所得和罚款。若构成犯罪,将追究其刑事责任。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2、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1、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2、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
    2023-10-26
    438人看过
  • 误工费赔偿标准:营运车辆的赔偿规定是什么?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原告虽然有证据证明其收入来自城镇,但只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在没有其他证据支持其行业和实际收入标准的情况下,不足以证明其实际误工损失,原告应承担不能证明的后果。误工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受伤到完全治愈误工时间内因不能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撞了营运车辆误工费自己赔还是保险公司赔一、撞了营运车辆误工费自己赔还是保险公司赔1、撞了营运车辆对于伤者的误工费在赔偿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赔,但对于营运车辆的误工费属于间接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
    2023-07-07
    11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状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刑法所称的首要分子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首要分子是针对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而言的。 2、首要分子必须是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更多>

    #首要分子
    相关咨询
    • 非营运车辆能否被运管扣押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两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营运车辆,运输管理部门无权扣押.
    • 什么属于非法扣押他人车辆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8
      没有法律授权或者没有权利占有他人的车辆,阻止车辆所有人使用车辆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营运车辆查封、扣押、冻结的,法院可以扣押其车辆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3
      法官说营运车辆不能扣押,但该公司院此车辆外别无可执行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此条是否可能理解为可以对该车辆进行扣押?
    • 营运车辆误工费怎么赔偿,营运车辆误工费赔偿标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3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非营运车辆误工没有营运的赔偿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8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