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公交受伤索赔无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1:30:17 172 人看过

这要从2010年3月29日说起。昨日,史先生来到本报,讲起这段时隔10个月的往事。

那天13时许,52岁的史先生从市府广场乘坐214路公交车。车子行驶到青年大街与中山路交会处时,公交车司机因与一辆出租车发生剐碰而紧急刹车,史先生站在车前部,在惯性的作用下,他的手腕触到读卡器的横杆致使右腕疼痛,腰部不敢动弹。

随后,沈河交警支队刘警官出现场对事故进行勘查。史先生回忆,刘警官让其到市级以上医院看病,他便独自打车到中国医科大学盛京医院接受治疗,检查结果为右手腕部肿胀以及腰脱。

235天:

没要到1400元赔偿金

2010年6月7日,史先生通过电话与肇事公交车司机何某取得联系,想要告知其治疗快要结束。可是电话刚接通便被挂断,再打就是电话已停机。有事情不解决,还停机了。我只能找他的领导。史先生说。

7月12日,我辗转联系到214车队安全员于力,于安全员让我等他的通知。史先生表示。今年1月14日,史先生与于力沟通数次后,终于同意将治疗费758.2元以及误工费等费用合计1400元左右缩减为1000元,但他至今仍没有拿到这笔已经缩水的赔偿。

从去年6月7日至昨日已经过去235天。从他给记者的一份记载着事情详细经过的材料中,记者粗略计算,他至少为这件事打电话找车队50余次,尽管大多数并没有打通。

史先生介绍自己在一家银行工作,年薪大约12万元左右。1400元赔偿金对他来说并不多,但是他必须要维护自己的权益。

车队:

伤者没及时告知治疗情况

昨日18时许,记者与214路车队安全员于力取得电话联系。于力表示,史先生乘坐公交车,公交车与出租车相撞导致其受伤,属于第三者赔付,应该由出租车的保险公司赔偿,而出租车没有报案。

史先生表示,自己也曾得到过这样的答复,并和出租车司机联系,但对方告诉他,事故认定公交车负全责,与出租车并没有关系,叫史先生别再打过来。史先生向记者出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复印件上显示公交车一方负全责。

这位史大哥去看病,我们最初并不知道,过了两个半月才告诉我们。这时保险已结案,补报保险几乎是不可能的。我们协商由司机拿1000元给他,他也同意了。但是这司机现在已经不开公交车,工资才几百元,我已经催促他几次赶紧筹钱。

于力表示,本来春节前一定会给史先生赔偿,但史先生找报社这种做法对车队影响不太好,他有可能会改变想法,或让史先生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

史先生认为,当时交警通知他可以去市级以上医院治疗,车队领导不仅在现场,《事故认定书》也注明有乘客手部受伤。事故发生后,车队领导不来探望受伤乘客就算了,怎么还能拿这一点来作为拖欠赔偿的借口?史先生感到不能接受。

于安全员表示,公交车司机何某电话并没有换号,但昨日19时许记者联系《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的何某电话时,也同样响起电话已停机。

律师:

公交车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达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沈阳晚报》法律顾问谭德明律师。谭律师表示,乘客只要上车投币,就与公交车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公交车就有义务将乘客安全地送到指定地点。乘客在公交车上受伤,他理应找公交公司索赔,至于他是否通过公交公司的保险公司索要赔偿,那是乘客的自由,并不是乘客的义务。

乘客受伤,属于合同违约。而强制乘客通过保险公司索要赔偿,属于责任推脱。谭律师说,《旅客运输合同》规定的人身伤害赔偿时效为1年,合同纠纷失效为两年,不论从哪个角度看,史先生从受伤至今,都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4: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乘坐公交车受伤怎么理赔
    乘坐公交车受伤的理赔需要视情况来定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公交车行驶过程中造成乘客受伤,作为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人身伤害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公交公司在未举示证据证明事故发生系旅客自身健康或者故意等原因造成,可以要求公交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是:1、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除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述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交通事故有哪些处理流程
    2023-03-30
    309人看过
  • 乘客坐公交摔伤是否可以索赔
    应根据不同的案情适用不同比例承担方式。1、因意外事件(如车辆正常行使中的轮胎爆胎、人为设置路钉或石块导致车辆倾覆等)导致交通事故,驾驶人尽到了注意义务。在驾驶人与同乘者都遭受人身损害的情况下,驾驶人或车主应当免责。从公平的角度而言,驾驶人与同乘人均为平等民事主体。在都受损害的情况下,让好意一方赔偿无偿乘车一方损失显失公平。作为好意一方不仅付出了体力、精力、还有车辆磨损、汽油消耗等成本,并且往往是驾驶人遭到的伤害更为严重,在同是受害人的情形下,让好意一方赔偿同乘一方损害,与理不通,与法无据。特别是好意一方如果车辆报废其损失往往要比同乘一方大若干倍,再让其承赔偿损失,等于给好意者雪上加霜。要知道,我国的私家车一方并不都是十分富裕的强势群体。一场交通事故往往可以使车主倾家荡产,在灾难面前他们也属“弱势”。所以应当平等对待,否则就是显失公平,在此情况下,对同乘人应采纳德国民法法学家的理论,即“默示
    2023-06-04
    227人看过
  • 公交车上乘客受伤理赔标准
    1.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2.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一、车祸赔偿标准规定发生车祸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赔偿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
    2023-04-06
    386人看过
  • 乘公交车受伤算工伤吗
    一、乘公交车受伤算工伤吗乘公交车受伤不一定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个人工伤认定程序怎样走个人工伤认定程序如下: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申请后进行审理,作出工伤认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2023-04-26
    472人看过
  • 乘坐旅行团大巴受伤如何索赔
    旅行中发生车祸造成游客受伤包含两种法律关系。一是游客与旅行社的合同关系,因发生车祸,可能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这就造成了违约;二是游客与车辆运营者(旅游辅助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因为车祸造成游客受伤,因此构成侵权。所以在旅游过程中发生车祸常是违约和侵权两种法律责任的结合,游客可选择其中之一进行维权诉讼。按照《旅游法》,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致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辅助者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旅游经营者对旅游辅助者没有尽到谨慎选择的义务,需要承担补充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游客要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只能是提起侵权之诉。如果既要主张违约赔偿又要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话,人民法院将驳回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2023-06-03
    202人看过
  • 乘坐公交车事故受伤赔偿问题
    公交车事故导致乘客受伤的,可以向公交公司要求理赔。因为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是客运服务合同关系,公交公司应当为乘客的案情负责。司机是执行公交公司的职务行为,司机的职务行为产生的后果应由公交公司承担。一、坐公交车受伤谁来承担责任坐公交车受伤承担责任的是承运人,但伤亡是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乘客一旦买票乘车,便与公交公司形成事实上的承运服务合同关系,作为承运人的公交车要履行将乘客安全、准确运送到目的地的义务。二、公交车内摔伤由谁担责因公交司机的不当履职行为所导致的乘客伤亡及财物损失,公交公司是必须要承担责任的。因公交车本身的安全隐患导致乘客伤亡或财物损失,公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乘客因自身健康原因或者自身故意、重大过失所致伤害,公交公司不应担责。三、公交车内摔伤谁负责公交车内摔伤的担责主体如下:1、公交车在行驶的过程中未尽到相应的义务,未能保障
    2023-02-07
    137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乘坐公汽车受伤如何索赔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2
      根据《消法》,乘客乘坐公共汽车也属于一种消费行为,作为经营者,公汽公司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的环境,如果乘客在乘车时,因司机急刹车,致使乘客身体失衡造成伤害,且能证实并非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公司汽车公司就应承担责任,给予一定的赔偿,汽车公司如果拒绝赔偿,消费者可以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 无偿乘车受伤,能否向车主索赔?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3
      张某驾车不当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他存在过错,您人身因此受到损害,故依法应对您进行经济赔偿,张某以您无偿乘车为由拒绝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并不等同于民事责任认定,您明知张某酒后驾车仍然搭乘,主观上也具有一定过错,应对后果承担一定责任。
    • 公交车倒车造成乘客受伤能索赔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1
      公交车急刹车至乘客受伤的,能要求公交公司赔偿。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 交通事故乘客受伤如何索赔?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9
      车辆内的人员由于汽车碰撞或倾覆等而遭受人身伤亡,车主可以通过车上人员责任险向保险公司索赔。车上人员责任险会根据车主的事故责任大小设定相应的免赔率。 如车主承担事故主责,保险公司就会在赔款计算方面设定事故主责的相应免赔率,通常是15%;而当车主承担事故半责时,保险公司会设定10%免赔率,其实各保险公司对事故责任免赔率的界定是不同的,自然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免赔率设定也会有相应改变。此外需要注意的黑丝,车
    • 交通事故乘客受伤索赔怎么办?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1
      车辆内的人员由于汽车碰撞或倾覆等而遭受人身伤亡,车主可以通过车上人员责任险向保险公司索赔。车上人员责任险会根据车主的事故责任大小设定相应的免赔率。 如车主承担事故主责,保险公司就会在赔款计算方面设定事故主责的相应免赔率,通常是15%;而当车主承担事故半责时,保险公司会设定10%免赔率,其实各保险公司对事故责任免赔率的界定是不同的,自然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免赔率设定也会有相应改变。此外需要注意的黑丝,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