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时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6:00:41 254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时效是有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时效一般为三年,如果是因房屋产权纠纷起诉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一、房屋买卖合同有没有诉讼时效

房屋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通常是存在诉讼时效的。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有效期限,一般为三年,当诉讼时效经过,当事人未行使权力的,对方当事人获得时效经过的抗辩权。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起诉书应当这样写: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3、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就是原告想在买卖纠纷中得到什么,还有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有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相关证据和其来源,原告提供证人的,证人的姓名和住所必须如实说明。

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仲裁吗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仲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将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此种纠纷不属于不能仲裁的范围。提交仲裁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已经自愿选择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并且在纠纷发生以前已经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如果达成仲裁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1: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有效解决房屋买卖纠纷的起诉方法
    如果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那么原告需要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起诉需要携带个人的身份证件、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起诉状需要载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与纠纷相关的事实和理由。同时还要根据具体的诉讼类型,避免诉讼时效经过或者是除斥期间经过。如果只是一般的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为3年,如果是撤销合同诉讼等,则不受诉讼时效的约束,而是受到除斥期间的限制。房屋买卖纠纷的证据房屋买卖纠纷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房屋产权凭证;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有关机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房款的凭证;买主身份、买房用途及房籍情况的证明;共有房屋的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和同意出卖房屋的证据;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其他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2023-07-01
    313人看过
  • 有纠纷的房屋买卖合同
    当房屋买卖合同出现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找谁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找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求助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
    2023-03-19
    412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能调解吗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效力确认的诉讼属于确认之诉,是不适用调解制度的,应由法院进行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可以径行调解。第一百四十三条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第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发现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和解、调解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以下案件不存在权利义务争议,不予调解:(1)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2)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3)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
    2023-02-21
    177人看过
  • 在哪个法院起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一、租房合同纠纷由专属管辖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不属于专属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能不能仲裁民诉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当事人在约定管辖、提起管辖权异议的时候都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有关规定。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案件,不能约定其他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
    2023-03-23
    336人看过
  • 买卖宅基地房屋起纠纷合同违法被判无效
    新闻日期:2009年05月12日人民网河南视窗讯5月12日,郑州高新区法院审结一起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原被告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2005年5月,家住郑州市中原区的王某与马某签订购房协议一份,约定:马某将其在原郑州中原区石佛镇五龙口村的宅基房地产以7.5万元转让给王某,王某预付给马某2万元作为购房款,待村委会选举后由马某将五龙口村治保委员会盖章的证明材料上增盖五龙口村委会的印章后,由王某一次性支付剩余的5.5万元款项。马某将原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交给王某,视同双方过户,日后村委会统一办理房地产权证时,直接办理给王某。同日,王某与马某又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约定了转让价款事宜,原郑州市中原区石佛镇五龙口村委会治保会在该协议上盖了印章。协议签订当天,王某支付马某转让款20000元,马某为王某出具了收据。王某称其后来听说马某已将该房屋转卖,为此王某多次找马某协
    2023-06-10
    380人看过
  • 如何起诉房屋买卖纠纷: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原告XX省XX市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X,住XX省XX市XX路XX号。电话:XXXXXX。被告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族,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电话:XXXXXX。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偿付货款XXXX元整,并承担自200X年X月X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按每日千分之X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XXX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XXxX年X月X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XXXXXX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XXXX,价款XXXX元。约定X个月内付清货款,如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按照未支付价款延期的每日千分之X偿付违约金。合同成立后,原告按约将合同标的物交给被告,被告至今尚未支付货款。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此致XXX人民法院具状人:
    2023-07-04
    240人看过
  • 中介买卖房屋起纠纷
    前两天市民刘女士遇到卖房纠纷,为了这事儿,她和中介公司争执了起来,并且坚持要把房子的防盗门拆走。哎,您说这房子都卖了,为什么还要拆防盗门呢,一起去现场看看。今年4月份,刘女士通过创联中介公司,卖了国瑞园小区的一套房子,但是直到前几天,中介公司才将房款打给他,不仅如此,1万元的中介押金也迟迟没有交给她。刘女士说,中介公司曾承诺她,等房子出售后她可以将防盗门拆走,但中介公司却背着她将钥匙交给了买房人,防盗门也没法拆了。而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却表示,他们没有答应过刘女士的请求,并且合同中也没有体现。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一直没有给刘女士支付房款,是因为刘女士没能补办好房产证,并因此耽误了买房人入住。对于中介公司的指责,刘女士并不认同,双方为此争执不下。随后,刘女士和中介公司进行了协商,大约十分钟后,中介公司同意将押金退还给刘女士,同时也表示买房人已经支付了房款,刘女士无权再拆卸防盗门。为此,双
    2023-06-07
    411人看过
  • 房屋买卖纠纷中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房屋买受人,而买受人为此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买卖房屋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必须由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既是确立房屋买卖关系的必要程序和凭据,也是日后处理房屋买卖纠纷的重要依据。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原承租户的利益等多种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究竟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
    2023-04-22
    387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如何规定,纠纷诉讼时效过了3年还能起诉吗
    一、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如何规定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适用普通诉讼时效。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过了3年还能起诉吗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过了3年起诉,权利人还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赔偿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损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因此虽然过了三年时间,但是权利人不知道权利受损或赔偿义务人的,诉讼时效就尚未开始计算。超过诉讼时效不会导致权利人丧失起诉权。三、买卖合同纠纷
    2023-06-23
    18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时效过期是否可以起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是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所以房屋买卖合同过了诉讼时效后,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一般解决途径1、双方协商首先是双方直接协商。民法中平等主体之间以自由平等的原则进行民事活动,这也是解决房地产纠纷的最常见途径。例如《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严重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以支持。”房产交易中如果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导致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购房者或者开发商可以采
    2023-02-09
    359人看过
  • 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起诉书》中的问题
    2005年4月19日,被告与建设银行沈阳北站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团购《协议书》,约定由建设银行沈阳北站开发区支行对被告拟开发的辽大轻校小区住宅(即现在的水木清华住宅)进行团体预购。原告在看到此《协议书》之后,参加了团购,原告于2005年4月21日一次性向建设银行沈阳北站开发区支行交纳了约定房屋面积为140平方米的全额房款420000元,此购房款于2005年4月30日即由建设银行沈阳北站开发区支行转入被告帐户,被告给原告开具了收款收据。原告于交款当日与建设银行沈阳北站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商品房预购协议》,本来被告亦应在这份《商品房预购协议》上签字盖章,但被告当时以收到原告购房款后再为其盖章为由,后来虽经原告多次催促但被告至今未按承诺在这份协议上签字盖章。在这两份协议书中均约定了被告在2006年10月30日前履行交房义务,被告逾期交房按原告已交房款的每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当过了约定交房期限2个多月
    2023-04-23
    314人看过
  • 合同被起诉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民法典侵权诉讼时效是多久?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离婚协议房产过户的诉讼时效如何认定?离婚协议房产过户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法律
    2023-04-10
    372人看过
  • 法院起诉书样本房屋买卖纠纷
    原告:薛某,女,汉族,1977年*月*5日出生,住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嘉园三里乙*号楼*室。联系电话:、1370116**75被告:薛乙,女,汉族,1974年*月*日出生,住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号院*室。被告: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宠各庄镇工业西区**号,法定代表人刘某。联系电话:010-6722**91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向原告支付首付及还贷购房款共计元人民币;2、请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向原告支付上述购房款利息共计元人民币;3、请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4、请求法院判令第二被告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事实与理由原告薛某与被告薛乙系姐妹关系,一直以来,双方经济往来频繁,而且,基于姐妹真情及日常行为习惯,没有刻意对每一笔财务交割书写凭证,更没有专门签订书面合同。2006年5月30日,原告与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
    2023-04-30
    214人看过
  • 甲公司诉乙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合同中约定乙公司将自己在建的一栋十层楼中的一至五层售与甲公司,每平米2000元,共计1000平米,售价200万元。甲公司先支付100万元,余款半年后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公司再付清余款,双方办理相关手续。合同订立后,甲公司按约定先付给了乙公司100万元。合同订立三个月后,由于建筑材料价格上涨,该房屋所在地某城市建设委员会下发文件,规定所有建筑工程以原合同建筑费用的50%计取上涨差价,乙公司报经房屋开发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将房价调至每平米3000元。同时,乙公司告知甲公司仍按约定时间结清余款,并追加房款100万元。甲公司认为合同即已订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乙公司无权收取多余的房款,遂将乙公司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认为:甲乙公司纠纷的造成,主要是国家政策变化所致。国家定价变化,造成合同履行的困难。故本案在于国家定价对于合同履行的影响问题。本案中甲、乙公司订立的购
    2023-04-23
    393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吗房屋买卖合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8
      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向法院诉讼。房屋买卖合同起起诉费,应当按照诉讼标的收取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
    • 房屋买卖纠纷诉讼需要哪些证据?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来说,法律规定商品房、二手房等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很多读者理解,如果纠纷出现的两年内不起诉的话,再告到法院,法院就不受理了。其实不是这样的,如果如此规定的话,就对普通群众有些不公平了,毕竟大多数人群对法律没有那么了解的。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不是从房屋侵权发生时起算的,而是从购房者或者卖房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的。比如,由于开发商
    • 房屋买卖纠纷纠纷是什么诉讼(房屋买卖纠纷提起诉讼)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25
      房屋买卖纠纷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进行诉讼时,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必须遵守的法律程序,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1)第一审程序①起诉与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经审査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立案后应5日内通知被告,并发送起诉状副本,被告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发送给原告。被告不提出
    • 房屋买卖纠纷起诉中房屋能买卖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7
      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我们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解决,在起诉过程中,房屋能买卖吗? 答案是否定的。 在房屋买卖纠纷诉讼中,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
    • 房产纠纷,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9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有很多,如果对于出卖人交付不合格房屋的,买受人采取的补救措施有: (1)实际履行。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如果通过加固等能够修复,且确保建筑物安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实际履行是我国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一方违约以后另一方可以采取的一项主要补救措施。但要考虑违约方能否继续履行及其继续履行的合理性,如果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