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发涉外、涉台港澳民事公证书副本问题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8:15:56 389 人看过

发布部门:司法部公证司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ぉ公证管理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公证管理处,长安公证处:据有关部门反映,一些当事人在出境一段时间后又请求公证处为其制发出境前办理的公证书的副本,而此时公证书证明的对象是否已发生变化,难以判断,给认证工作和公证书发往境外使用带来难度。鉴于1992年4月以来,发往境外使用的公证书已统一使用公证专用水印纸,为保证发往境外使用的公证书的统一性,经商外交部领事司等有关部门决定,公证处对1992年4月1日以前出具的公证书不再制发公证书副本。1992年4月1日以后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受刑事处分、存款、生存、居住、职务等证明对象具有可变性的公证书,自公证之日起超过六个月的,公证处不再制发公证书副本。当事人请求制发副本的,一律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

请即通知所属各有关公证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明对象相关文章
  • 司法部关于办理涉台公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最近,浙江、陕西等地请示关于办理涉台公证的有关问题。经商国台办,现答复如下:一、有关公证事项受理的问题1.(略)2.(略)3.回大陆定居的原台湾居民的“台湾证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被我公安机关收存,现当事人申办证件被收存公证,公证处可予受理(公证书格式见附件)。4.办理印鉴、签名属实和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项,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和公证书格式的规定出具公证书。凡规定应出具实体性公证书的,不应出具印鉴、签名属实或影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书。对各级党组织、安全部门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规定可以对外的除外)等部门的印鉴及出具的文书不得办理公证到台湾使用。二、关于已故去台老兵遗产继承问题(一)台湾当局规定,去台老兵的遗产继承,应自死亡时起三年内提出继承表示,逾期视为放弃。对一九九二年九月十八日以前去世的以一九九二年九月十八日起算、其遗产继承时效至一九九五年九月
    2023-06-06
    92人看过
  • 如何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公证
    申请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公证,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同时携带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如:护照、身份证等)。如果当事人在境外或由于其它特殊原因(身患重病、出差)不能亲临公证处的,可委托其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应持有申请人的委托书信和本人身份证件。申请时应首先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组织、劳资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的证明函件,函件内容详见证明信参考样本。除此之外,还应提供以下相应材料:1.申请办理出生证明书,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或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发往美国或泰国的出生公证书需提供照片若干。2.申请办理结婚证明书,应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若干。结婚证遗失者应到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夫妻关系证明书。3.申请办理离婚证明书,应提供离婚证(或调解书,判决书)及复印件。离婚证遗失者应到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申请办理经历证明书有相应职称证书者(如:工程师证书、会计师证书、厨师证书等)应
    2023-05-01
    347人看过
  • 涉外、涉港澳台公证如何办理
    申请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公证,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同时携带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如:护照、身份证等)。如果当事人在境外或由于其它特殊原因(身患重病、出差)不能亲临公证处的,可委托其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应持有申请人的委托书信和本人身份证件。申请时应首先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组织、劳资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的证明函件,函件内容详见证明信参考样本。除此之外,还应提供以下相应材料:1.申请办理出生证明书,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或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发往美国或泰国的出生公证书需提供照片若干。2.申请办理结婚证明书,应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若干。结婚证遗失者应到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夫妻关系证明书。3.申请办理离婚证明书,应提供离婚证(或调解书,判决书)及复印件。离婚证遗失者应到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申请办理经历证明书有相应职称证书者(如:工程师证书、会计师证书、厨师证书等)应
    2023-05-01
    219人看过
  • 关于涉外公证书取消认证页等事的通知
    发布部门: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发布文号:[2000]司律公字0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ぉ公证管理处,长安公证处:为维护涉外公证书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大防伪力度。经商外交部领事司决定,涉外公证书取消认证页。外交部领事司自2000年3月1日起将公证书认证贴纸直接粘贴在公证书证词译文页背面。为此,在涉外公证书的制作上应注意以下两点:一、证词译文页应使用公证专用纸。否则,自上述日期起,外交部领事司对证词译文页为非公证专用纸的公证书将不予认证。二、装订应规范。从公证书内各页的排列顺序,直至加盖钢印,都应按规定进行,并保证外观整洁。另外,公证书封面、封底用纸应选用70克以上的质地良好的纸张。请即将上述内容通知各有关公证处。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逐级书面反映。特此通知。
    2023-06-06
    227人看过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涉外涉台公证书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司法部:你部《关于商请核定律师执业证书工本费、律师资格考试报名费等项目及标准的函》(司发函[2000]063号)、《关于申请涉台公证书副本查证寄送费和公证书专用水印纸工本费等收费的函》(司发函[2000)073号)和《关于商请核定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证书工本费、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函》(司发函[2000]072号)均悉。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涉外涉台公证书工费等收费问题的通知》(财综[2000]2号)规定,经研究,现将涉外涉台公证书工本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你部向公证机构统一发放的专用空白涉外、涉台公证书本费收费标准为每张0.25元。二《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证6元。《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工本费为每套40元(含正副本)。三、你部组织律师资格考试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收取的考务费标准为每人3
    2023-06-06
    250人看过
  • 关于统一调整涉外和涉港、澳、台、华侨婚姻登
    民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统一调整涉外和涉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手续费标准的通知1989年3月14日,民政部、国家物价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物价局(委员会),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物价局(委员会):自一九八三年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对涉外和涉港、澳、台、华侨的婚姻登记收取手续费以来,各地收费标准不一,加之涉外和涉港、澳、台、华侨的婚姻登记工作量越来越大,有的当事人所持的外文婚姻状况证明需要翻译,开支较大。因此,我们决定统一调整涉外和涉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收费标准,同时,由民政部统一印制上述证件。调正后的标准如下:一、涉外(指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或外籍华人,来华外国人之间)或登记手续费标准为每人四十元(包括证书费,下同)。二、内地公民同港、澳、台、华侨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手续费标准为每人三十元,离婚登记手续费为每人四十元。新收费标准与新证件同时于五月一日起执行。
    2023-04-22
    22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证明对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实体法事实和程序法事实。实体法事实指对解决案件实体问题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如被告人的身份、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等。程序法事实则包括关于回避的事实、影响采取某种强制措施的事实等... 更多>

    #证明对象
    相关咨询
    • 如何办理涉外提供港澳台的公证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14
      申请涉外、港澳台公证时,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并携带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如护照、身份证等)。如果当事人因其他特殊原因(重病、出差)在国外或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可以委托亲友代为办理,代理人应持有申请人的委托信和身份证件。申请时,应首先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组织、劳资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的证明函,详见证明信参考样本。此外,还应提供以下相应材料:1。申请出生证明时,应提供户口簿和复印件,或提供派出所出具的
    • 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机关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25
      涉外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机关有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华侨在mainlandChina结婚的,应当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办理手续。
    • 关于公证涉外继承的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4
      涉外继承公证的材料如下: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如果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或聋哑人,监护人应代为申请。同样,监护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和与当事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在国外死亡的,必须提供经过公证认证的死亡证明或者其他依据;在国内死亡的,应当提交相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派
    • 深圳涉外的港澳台的民事纠纷是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24
      关于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如何管辖和受理的规定: (一)第一审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二)第一审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按照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二章第二节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办理。 (三)涉港澳经济合同的签订地、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虽不在内地,但是案件的诉讼标的物在内地或者被告有财产在内地的,当事人之间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诉讼标的物所在地或者被告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涉港澳台收养公证是怎样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9
      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涉港澳台收养公证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呢的回答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