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人身损害赔偿直接抵偿债务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09:12:36 279 人看过

受害人不能直接用人身损害赔偿抵偿债务,受害人取得人身伤害赔偿后,可以用人身伤害赔偿款项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债务约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一、人身损害赔偿需注意的问题

第一、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都可以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

第二、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果因第三人侵权(如犯罪分子)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第三、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民事赔偿中,赔偿权利人要注意尽可能多地搜集和保全一切相关证据。

二、人身伤害赔偿数额计算

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侵害人致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2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人身损害赔偿款属于什么债务
    人身损害赔偿,是依附于人身权产生的,具有人身专属性。根据公民的人身权优于其他财产权的法律规定,此款是对人身损害的赔偿,不宜强制用于偿还其他债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从债的发生根据为标准来看,人身损害赔偿款属于非合同之债,即侵权行为所生之债。
    2023-04-26
    265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人身侵权赔偿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侵害他人人身权利所负的债务,是属于侵权之债,侵权行为之债专属于个人债务而不是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5-11
    206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可以作为案由吗
    人身损害赔偿不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案由,人身伤害赔偿的案由应当是侵权纠纷,再依据侵权的类型确定尾什么侵权纠纷。《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三十)侵权责任纠纷356、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357、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358、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359、公证损害责任纠纷360、防卫过当损害责任纠纷361、紧急避险损害责任纠纷一、人身损害法医鉴定程序(一)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二)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技术鉴定机构在收取鉴定费后,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发票。申请重新鉴定时,必须再缴纳鉴定费。(三)受理立案。当接收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和缴纳的鉴定费后,即已受理立案,并应在受理当天起按有关
    2023-03-31
    383人看过
  • 受到人身损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一、受到人身损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如果人身权益遭到严重损害,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人身损害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是仅自然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2.是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3.是受到侵害的自然人的精神损害达到了严重程度。人身损害赔偿中的相关财产损失赔偿内容:1.医疗费,指为医治受伤的被侵权人所花费的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费用。2.护理费,指被侵权人受到人身伤害在医疗、康复期间使用护理人员发生的费用,以及因残疾而使用护理人员照料,日常发生的费用。3.交通费,指处理人身损害相关事项发生的交通费用。4.营养费,指为促进被侵权人身体健康、技能和体能恢复而购买必要营养食品所发生的费用。5.住院伙食补助费,指被侵权人在住院期间为了治疗和康复需要,提高、改善膳食标准而额外增加的伙食费用。6.误工减少的收入,指被侵权人受到人身损害
    2023-04-30
    490人看过
  • 债务人可以直接还款给抵押权人吗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担保权人与债权人是同一个人,债务人可以基于与债权人的合同关系直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一、抵押人与借款人的区别是什么债务人是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抵押人,是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的确定应当以抵押合同为标准,抵押合同中与债权人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就是抵押人债务人和抵押人可以不是同一人。债务人是直接负担合同义务的人,抵押人是担保人的一种,是以自己的财产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按期履行合同的,所以,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外的人。《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
    2023-03-17
    295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判决后还可以追加赔偿吗
    人身损害赔偿判决后,可再起诉追加赔偿。因他人侵害人身造成的损失,在经法院判决赔偿后,受害者如果发现有另外的损失、或后期又产生了医疗费用等损失的,仍可以再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第一次判决内容之外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一、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
    2022-10-29
    98人看过
  • 支付损害赔偿可以抵税吗
    1、可否税前扣除要具体看其性质:其中属于违法使用的损害补偿的部分,应该作为营业外支出。但因其属于违法经营所致,所以无论是法院裁定的罚金还是双方约定的补偿款,我们认为都不能税前扣除。对于其中属于使用费的部分,属于补交过去的部分,(因其金额不大)可以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应该可以扣除;对属于以后期间使用费的部分,视许可使用的权利类型,分别作为“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或者直接计入“管理费用”。2、有法院裁定的,可以以裁定并辅以收据入账即可。未经法院裁定的,需要辅以双方协议。其中具有罚款性质的部分可以开具收据,但属于使用费的部分,最好能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否则,仅以收据入账的话,恐付款方不能税前扣除所发生(或摊销)费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
    2023-02-19
    150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金可以执行吗,精神损害赔偿金是遗产吗
    一、人身损害赔偿金可以执行吗人身损害赔偿款属于人身性质的钱财,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强制执行的。此外,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
    2024-02-09
    349人看过
  •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以及该赔偿可以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吗
    一、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原则是过错原则,即谁有过错,谁承担责任。在诊疗活动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对造成患者损害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可以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吗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可以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首先要区分当事人这个是跟医院的医疗事故纠纷还是跟其他人的医疗损害引发的纠纷。如果是跟医院之间额医疗事故纠纷,那么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如果是跟其他人之间的医疗损害鉴定纠纷,那么适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钱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种: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治疗费用。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
    2023-04-11
    385人看过
  • 人身损失赔偿间接损失吗
    人身遭受损害可以获得的赔偿包括间接损失,如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一、人身损害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是多少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
    2023-03-26
    114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间接损失是否应当赔偿
    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间接损失是否应当赔偿所谓“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道路交通赔偿案件实践中经常碰到的几个常见赔偿请求项目有:停运损失、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减值损失。(一)停运损失。最高法院法释[1999]5号《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已经明确:“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二)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规费)。保险费系拥有车辆必须缴纳的费用,无论车辆是否运行;养路费也是拥有车辆必须缴纳的费用,新车缴费一年后即可短期报停,并非交通事故发生后必然产生的损失;养路费、保险费的性质与运管费相类似,系营运车辆必须缴纳的费用,是其取得营运
    2023-05-06
    442人看过
  • 抵押物能否直接用于偿还债务
    借款企业进行抵押贷款后所提供之抵押品,具有用于偿还欠款的价值。若借款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偿还贷款,则贷款发放机构将依法享有对于该抵押品进行评估、折现或拍卖等方式获取资金用于还款的优先权。从严谨的法律概念来看,抵押是指在当事人之间确立的,通过将特定财产作为担保物,保证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能够对债权人作出偿还或者提供替代性补偿的法律措施。在金融业中,尤其是在购买房产过程中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或在典当行进行非不动产物品的折现活动中,这类情况较为常见。《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
    2024-08-12
    122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目录,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可以同时主张吗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目录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目录如下: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其他部门处理纠纷的相关证据;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3.人身受到侵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有关照片等);4.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据、医疗部门准许专人护理的证明和护理费凭证、车船票等);5.要求赔偿丧葬费或生活费的,关于亲属关系的证明、受害者生前抚养、扶养、赡养情况的证明、丧葬费凭证;6.被告无过错或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7.其他证据。二、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可以同时主张吗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可以同时主张,但是对于医药费的部分,则只能获得一份赔偿,也就是如果侵权人已经依法赔偿了医药费的,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则无需再支付医药费。而没有重合的部分则都可以获得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
    2023-05-06
    455人看过
  • 离婚可以分割人身损害赔偿金吗
    名义持股,股权转让款是共同财产吗结论:名义股东持有的股权,股权或者其转让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案例:(案例为真实案例改变,当事人皆为化名)小明和小花协议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约定了房产及现金的分割方法,并确认,如有隐匿财产需赔偿对方损失。离婚后,小花发现小明转让了A公司10%的股权,要求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小花提供的证据有:工商档案材料,证明小明在婚姻存续期间与案外第三人设立A公司,离婚后将10%的股份转让给小刚。这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分割。小明提供了公司的年审报告,说,对于A公司,我只是名义股东,代持另一个股东小刚的股权,从出资,到增资,再到将股权转给小强,都没有实缴,也没有参与过经营,股权转让权益不属于自己,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认为:小花提供的证据,不能得出小明实际出资、实缴股资并享有收益的结论。小明也对代持股份以及无偿转让股份的原因作出了说明
    2023-06-17
    140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赔偿义务人可以分期支付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3
      有些赔偿内容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3、34条规定,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
    • 工伤赔偿能否直接走人身损害赔偿流程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3
      工伤赔偿不能直接走人身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
    • 可以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吗,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0
      可以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 抵押物能直接抵偿债务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27
      抵押贷款的物品可以抵债。抵押设定之后,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承诺,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 从法律的角度讲抵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抵押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多发生于购买房地产时银行借出的抵押贷款或在典当商折现非不动产的物品。
    • 人身损害赔偿金与债权能抵消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04
      人身损害的赔偿是具有专属性的,一般是不能和其他的债务相互抵销的,债务相互抵销的要件之一是双方互负的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