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追诉期的起算日期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1:11:37 189 人看过

滥用职权罪追诉期的起算日期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犯罪之日是指犯罪行为发生的日期,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是指连续犯和继续犯,其追诉期限应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一、刑罚追溯期规定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对于“法定最高刑”的确定,应根据刑法规定的条款和量刑幅度,按法定最高刑来计算追诉期限。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有几条或几款时,按其罪应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期限。

二、刑事案件追诉时效如何计算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如何起算追诉时效

追诉时效的起算方式:

1、一般犯罪追诉期限自犯罪之日起算,犯罪之日即犯罪成立之日;

2、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自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3、追诉期限内犯新罪的,旧罪追诉期限自犯新罪之日起算;

4、追诉时效延长的,自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归案、接受侦查或审判之日,或者公检法机关予以立案之日起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8日 19: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国有公司滥用职权罪如何追诉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2、支持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3、造成恶劣影响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本罪的,综上所述。一、滥用职权罪损失认定方法是怎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
    2023-04-06
    444人看过
  • 追诉时效起算日期的判定方法是什么?
    追诉时效截止日判定如下: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渎职罪的追诉时效如何计算(一)即成犯追诉时效的计算即成犯追诉期限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所谓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由于刑法对不同种类和形态的犯罪所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同,因而其犯罪成立之日的计算标准亦相应不同:(1)行为犯或以某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为既遂构成所必需的犯罪,应从犯罪行为实施之日起计算。(2)危险犯,应从实施危险行为之日起计算。(3)预备犯,应从预备犯罪之日起计算。(4)中止犯,应当分别情况予以确定:如果是在着手实行犯罪
    2023-07-06
    292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常识
    一、概念及其构成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版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首先,滥用职权应是滥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职务权限,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与其一般的职务权限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展于滥用职权。其次,行为人或者是以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或者是以不法方法实施职务行为;在出于不
    2023-06-11
    87人看过
  •  维权之路:起诉滥用职权
    本文介绍了滥用职权罪的时间证据包括哪些方面,主要包括批示的时间、会议纪要记载的时间、口头决定的时间和直接实施的时间,以及接到相关通知、决定、指示、报案或者遇到相关情况而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具体时间证据。为了收集这些证据,需要注意收集接到通知不履行职责、接到决定、指示不履行职责、接到报案后不履行职责和遇到相关情况时不履行职责的时间证据。滥用职权罪的时间证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出违法决定的时间;其次,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滥用职权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时间;第三,描述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决定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时间;最后,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决定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其他严重后果的时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批示的时间。二是会议纪要记载的时间。三是口头决定的时间。四是直接实施的时间。第二,接到相关通知、决定、指示、报案或者遇到相关情况
    2023-11-04
    436人看过
  • 犯罪追诉期限的起算时间
    对于犯罪分子进行追诉的时效期限应当从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如果犯罪分子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则前罪的追诉时效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一、徇私枉法罪追诉时效起算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徇私枉法罪追诉时效是十五年,其起算时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一般情况下,徇私枉法罪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但在追诉时效内,犯罪分子犯有新罪的,则旧罪的追诉时效需要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如果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处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那么就需要从犯罪行为结束那天起算。二、追诉时效中断的规定追诉时效中断的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追诉时效的中断一般是出现在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中,追诉时效是按法定最高刑进行计算的,但有些案件是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三、追诉时效的起算
    2023-06-23
    353人看过
  •  村长是否会受到滥用职权罪的追究?
    如果村长被控滥用职权罪,他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滥用职权罪的情节特别严重,他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如果村长被控滥用职权罪,他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滥用职权罪的情节特别严重,他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滥用职权罪的情节特别严重时,村长可能会被判处多少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滥用职权罪的情节特
    2023-08-27
    303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起诉书内容有哪些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广朝检公刑诉〔2014〕44号被告人xxx,曾用名xxx,男,生于1958年11月5日,居民身份证号码51080219581105xxxx,汉族,中专文化,中共党员,广元市朝天区人,住广元市利州区xx公寓x单元x楼1号。2006年4月17日至2011年2月28日任朝天区畜牧食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主任科员。2014年6月6日因涉嫌滥用职权罪,经本院决定取保候审,当日由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执行取保候审。被告人xxx,男,生于1968年2月27日,居民身份证号码51081219680227xxxx,汉族,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广元市朝天区人,住广元市朝天区xx路区委宿舍x单元x楼x号。朝天区畜牧食品局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主任科员,2014年6月5日因涉嫌滥用职权罪,经本院决定取保候审,当日由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执行取保候审。本案由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
    2023-06-11
    283人看过
  • 诈骗罪追诉期如何算起
    诈骗罪追诉时效是从犯罪的最后一次诈骗时开始计算,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5年。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应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如果行为人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一、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
    2023-03-15
    61人看过
  • 追诉时效及追诉期起算
    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追诉时效有以下四种期限: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就是说,刑法对该犯罪分子所犯罪行规定的刑罚,最高刑不超过5年有期徒刑的,在5年之内没有追究刑事责任的,期满后不再追究。这里规定的“法定最高刑”,既不是应当对罪犯判决的具体刑期,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性质和情节,与其所犯罪行为相对应的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处刑档次中的法定最高刑;也不是法律对某一种犯罪规定的最高刑,而是某种犯罪中与犯罪行为基本相适应的某一档刑罚的最高刑。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这里对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的追诉时效特别规定了例外情况,主要是考虑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有些是罪恶深重、情节特别
    2023-08-14
    60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是公诉案件吗
    一、根据本条规定,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滥用职权,完全是在具体的职权范围内处理事项,则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不能为了给行为人开脱罪责,而扩大行为人的具体的职权范围;也不能以属于官僚主义为由开脱行为人的罪责,官僚主义不是法律用语,但官僚主义行为中包括了滥用职权的行为,因而包括了犯罪行为。成立滥用职权罪,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对于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行为,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对作为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的“重大损失”,不能单纯理解为有形的损失,而应包括无形的损失。二、本条关于滥用职权罪的规定属于普通法条,此外,本法还规定了其他一些特殊的滥用职权的犯罪即特别法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触犯特别法条时,也可能同时触犯本条的普通法条。在这种情况下,应按照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认定犯罪,即认定为特别法条规定的犯罪,而不认定为
    2023-06-18
    361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的情节特别严重的追诉时效是多长
    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的行为,而滥用职权的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就构成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追诉时效是五年;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年。滥用职权罪中徇私情节的认定是什么滥用职权罪中徇私情节的认定:1、本罪犯罪的目的是放纵犯罪,或者冤枉好人,动机是徇私。如果不是因为徇私,一般不构成犯罪;2、本罪的客观方面是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徇私枉法。徇私枉法的行为特点:1、徇私,即司法工作人员利用承办案件的便利条件谋取私利或者其他个人目的;2、枉法,即司法人员故意歪曲事实,违法,使无罪人员被起诉,使有罪人不被起诉。这一观点强调了徇私枉法在徇私枉法中的重要地位,主要区别在于,徇私枉法必须外化为实现
    2023-07-24
    135人看过
  • 滥用职权追诉时效如何确定
    一、认定方式(一)根据本条规定,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滥用职权,完全是在具体的职权范围内处理事项,则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不能为了给行为人开脱罪责,而扩大行为人的具体的职权范围;也不能以属于官僚主义为由开脱行为人的罪责,官僚主义不是法律用语,但官僚主义行为中包括了滥用职权的行为,因而包括了犯罪行为。成立滥用职权罪,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对于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行为,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对作为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的“重大损失”,不能单纯理解为有形的损失,而应包括无形的损失。(二)本条关于滥用职权罪的规定属于普通法条,此外,本法还规定了其他一些特殊的滥用职权的犯罪即特别法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触犯特别法条时,也可能同时触犯本条的普通法条。在这种情况下,应按照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认定犯罪,即认定为特别法条规定的
    2023-06-18
    149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犯罪所得如何追偿
    虽法律中并无明文规定应数罪并罚款,符合罪行法定原则。根据《刑法》第399条第4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只要收受财物时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许诺”就构成受贿罪的既遂,而不要求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具体行为与结果。因此,在此之后的滥用职权行为与前行为没有必然的联系,而是构成另外一个犯罪的实行行为,因而对于两个不同的行为不存在想象竞合犯和法条竞和的问题,因为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的共同点都是一个行为触犯数个法条。另外,“禁止重复评价”指的是对于同一犯罪事实不能进行刑法中的两次评价,而受贿后滥用职权行为是分别构成犯罪的两个行为,而且此二罪的性质与内容是截然不同的,并没有所谓的重叠与重合。换言之,此时行为人的行为完全符合两个罪的构成要件,对此理当数罪并罚。否则,如果只认定为受贿罪,一方面会导致罪刑不相适应;另一方面会
    2023-06-12
    342人看过
  • 怎么起诉法院滥用职权
    法院滥用职权造成这案件出现错判、误判的,如果是一审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如果是二审的,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诉,以此来举报法官。一、行政诉讼上诉的条件上诉是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与刑事诉讼不同,当事人上诉是行政诉讼引起第二审程序发生的唯一动因。当事人行使上诉权,提起上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上诉人必须适格。凡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有权提起上诉。2、上诉人所不服的一审判决、裁定,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可以上诉的判决、裁定。能够提出上诉的判决和裁定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对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所作出的裁定。3、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
    2023-03-28
    22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滥用职权罪有追诉期限多少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22
      是的。滥用职权罪的起诉时效按照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起诉期限自犯罪之日起计算;自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连续或继续状态的。这里的犯罪日是指犯罪行为的日期,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是指连续犯罪和继续犯罪,起诉期限应当自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起诉期限的计算和中断,自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在起诉期限内犯罪的,自犯
    • 滥用职权构成犯罪有追诉期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05
      是的,起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连续或者继续的,从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这里所说的犯罪之日,是指犯罪行为发生的日期,犯罪行为连续或者继续是指连续犯和继续犯,其起诉期限应当从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起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连续或者继续的,从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这里所说的犯罪之日,是指犯罪行为发生的日期,犯罪行为连续或者继续是指连续犯和继续犯,起诉
    • 滥用职权罪追诉期有没有期限规定呀?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6
      因滥用职权罪是结果犯,危害结果是该罪构成的必要要件,故该罪的追诉时限应从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并根据《刑法》第89条的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本案中损失结果截至2003年5月,损失结果发生于2003年5月,应适用1999年12月25日颁布的《刑法修正案》第2条,对被告人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定罪。
    • 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诉期限多久?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03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 1、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不满五年的,追诉时效最高为五年。 2、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追诉时效最高为十年。 3、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
    • 滥用职权已经过了追诉期能撤诉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8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