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后财产分割的进行是: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第一、“约定优先”,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第二、无约定的,对于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原则上采用谁购买归谁所有的原则(不动产除外,依《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已登记为准)。但对于双方均有所出资,并且由双方共同使用的财产的归属问题,通产按共同共有原则处理。
当事人在非婚同居期间,还必然要发生日常家务产生的债务,比如饮食、衣着、文化、娱乐、医疗、子女之教养等。对于这些日常家务,一般根据谁支出谁负担的原则。
第三、对于一方在同居期间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财物,适用民法典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即赠予行为成立时,赠与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此外,由于同居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配偶人身关系,因此不存在因为同居关系而发生的人身性质的权利变化。也就是说,如果同居期间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无须负扶养义务;如果同居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另一方不能基于同居取得遗产继承权。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
澳洲留学如何学会独立生活理财
348人看过
-
没有共同生活如何分财产
499人看过
-
夫妻共同生活如何认定 共同财产认定
250人看过
-
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91人看过
-
如何分割情侣共同生活中的财产?
471人看过
-
经济独立财产如何划分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336人看过
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常住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双方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结婚证。... 更多>
-
生活用品共同处理权可以独立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1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专属于个人使用。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后,共同生活的财产分配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2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
-
婚前独立首付婚后独立还贷是共同财产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3婚前独立首付婚后独立还贷不是共同财产,婚后还贷有两种情况: 1、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还贷以及增值部分输入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用自己的财产婚后还贷,那么财产任然属于个人财产。
-
如何证明彩礼单独用于共同生活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4可以收集证据证明彩礼已经用用于共同生活的开销,用证人证言证明双方已经同居或者生活在一起,也可以用一些日常的水电费的缴费记录以及刷卡记录去证明,彩礼钱已经用于双方的日常生活开销。因为每个人的情况是不同的,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一定要收集尽可能多的证据去证明。
-
如何理解“夫妻共同财产与生活必须有利”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0对不适合分割的生产资料,应注意保持其完整性,以保护其实用价值。人民法院在分割此类财产时,应当将其判给需要的一方,有利于正常生产。如果财产价值较大,应给予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在分割其他共同财产时适当多分。对于一些特定物品,不宜分割的,可以根据该财产的来源,分给适宜享有的一方。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运动员获得的奖牌;电影工作者、艺术家、科学家等获得的金质奖章、奖项等类似特定物品。离婚时,这些特定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