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是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当有条件的予以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根本目的在于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地居住水平。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由职工所在单位和在职职工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是为了保障和提高城镇居民最低居住条件而设的,只有在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时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由国家强制收缴管理的作为职工的一种基本生活住房保障的资金。所以住房公积金的首要任务是满足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住房保障。
一、公积金交两个月离职可以取吗
公积金交两个月离职不可以取。只有在符合购买住房缴纳房租,或离休、退休等情况下,才可以领取住房公积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是因为什么
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是因为资料不全。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
强制执行是否可以追回住房公积金?
122人看过
-
欠款起诉可以强制执行公积金吗
362人看过
-
公积金能否在法院强制执行?
432人看过
-
公积金执行条件: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353人看过
-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是否可以扣划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294人看过
-
强制农村占房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330人看过
-
法院不执行住房公积金可以强制执行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31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
-
社保卡余额可否强制执行广西在线咨询 2024-08-28法院是不可以冻结个人社会保障卡的。因为社会保险基金是由社会保险机构代参保人员管理,并最终由参保人员享用的公共基金,不属于社会保险机构所有。社会保险机构对该项基金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保障企业退休职工、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属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下属企业的债务。
-
能否强制执行欠款人的公积金?江西在线咨询 2024-12-14在确保被采取措施者及其受抚养亲属的基本生存所需物资得到妥善保留的先决条件满足后,赔偿给付中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对象。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款,人民法院有权直接对被审控方的私人资产进行强制执行。此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各项明文规定,包含由个人缴纳或由单位代为缴纳在内的各类形式的住房公积金都归入每位员工的个人财产名下享有。 无论是个人主动还是单位协助
-
法院能否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公积金和养老保险?贵州在线咨询 2024-12-17在一般情况下,法院无法强制执行具有很强人身性质的商业险,如人寿险。但对于非人身属性的商业险,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其现金价值或保险金。因此,如果你的人身保险属于非人身属性的商业险,法院将不予强制执行;反之,如果属于人身属性的商业险,法院将不予强制执行,但可以予以冻结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
-
是否强制执行的执行过程可以公开?江西在线咨询 2024-12-11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费用是在执行回来第一笔款项后,由申请人承担的第一笔费用。如果申请人在执行过程中撤销执行申请,就不需要再缴纳执行费用。但是已经缴纳的申请费不会被退还。 为了确保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执行人应当递交书面申请书来撤回之前在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如果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了执行标的财产的交付,申请执行人需要支付相应的申请执行费。 根据上述规定,执行费用的缴纳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