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罪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9:36:00 484 人看过

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有哪些

贪污罪、受贿罪。

《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14: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占有相关文章
  • 贪污罪的主体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一、贪污罪的主体问题根据刑法第382条以及第93条之规定:贪污罪的主体包括这样几种类型: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准国家工作人中。这里又包括三种类型:①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③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从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贪污罪主体具有二个基本特征:①贪污罪主体所属单位的性质必须是国家或国有的,或者是国家机关或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或者由上述国家(或国有)单位委托或派出的人员。②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从事公务的人员,而不包括从事劳务的人员。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二个条件,才可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虽然法律对此作了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在具体认定
    2023-04-22
    386人看过
  • 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属能否独立成为受贿罪的主体
    国家工作人员家属能否独立成为受贿罪的主体,不能一概而论。刑法理论上有肯定和否定两种不同意见。持肯定意见的人认为,受贿罪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仅指利用本人的职务上的便利,还应包括利用第三人职务上的便利。因此,国家工作人员家属以家庭关系的特殊性,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背着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的,该家属应单独构成受贿罪。持否定意见的人认为,国家工作人员家属如不是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国家工作人员,显然不具备独立构成受贿罪的主体资格,因此不可能独立构成受贿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家属不具备法律所规定的受贿罪的主体资格,当然不能独立成为受贿罪的主体。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家属本身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但与国家工作人员没有职务上的制约关系,或者虽有职务上的制约关系,但只利用了与国家工作人员的特殊家庭关系,而没有利用职务上的制约关系,也不能独立成为受贿罪的主体。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家属本身属于国家工
    2023-06-12
    96人看过
  • 什么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指哪些人
    一、什么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11月5日联合公布刑法确定罪名补充规定,补充、修改了刑法罪名。规定包括取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替代等内容。调整后的新罪名于2007年11月6日起施行。《补充规定》称,取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替代。“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替代了“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构成要件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在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中,公司、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其他组织
    2023-02-21
    365人看过
  • 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有哪些行为构成
    以下行为构成商业受贿罪: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数额较大的。2、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员工在经济交流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交流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和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按照前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2023-08-08
    274人看过
  • 哪些罪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罪有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一、严重职务违法判多少年严重的职务犯罪会判多少年依据犯罪的罪名、犯罪的情节、犯罪嫌疑人有没有自首立功表现等的实际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2023-03-17
    435人看过
  • 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有贪污受贿罪吗
    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的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的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侵犯客体客观表现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害国家廉政制度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多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也有的是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密切相关,如拒不说明巨额财产来源、隐瞒境外存款,还有的是与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具有对向性的、介绍贿赂的行为。行为方式除、表现为不作为之外,其他犯罪通常表现为作为。犯
    2023-03-13
    149人看过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身份实施的犯罪有哪些
    一、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罪案件:1、贪污案(第382条,第183条第2款,第271条第2款,第394条);2、挪用公款案(第384条,第185条第2款,第272条第2款);3、受贿案(第385条,第388条,第163条第3款,第184条第2款);4、单位受贿案(第387条);5、行贿案(第389条);6、对单位行贿案(第391条);7、介绍贿赂案(第392条);8、单位行贿案(第393条);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第395条第1款);10、隐瞒境外存款案(第395条第2款);11、私分国有资产案(第396条第1款);12、私分罚没财物案(第396条第2款)。二、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案件:1、滥用职权案(第397条第1款);2、玩忽职守案(第397条第1款);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案(第397条第2款);4、故意泄露国
    2023-06-11
    385人看过
  • 叛逃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什么
    叛逃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掌握国家秘密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一、什么算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偷越主要表现为不在出入境口岸、边防站等规定的地点出入国(边)境,或者使用伪造的出入境证件在规定的地点出入国(边)境。只要出入境证件形式合法,就不得认定为偷越国(边)境。行为主体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偷越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成立本罪。根据相关规定,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1、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2、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或者3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3、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4、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5、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1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走私犯罪人偷越国(边)境的,是走私罪与本罪的想象竞合,从一重罪
    2023-03-26
    219人看过
  •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有无犯罪中止?
    请托人给予行为人的贿赂,应当是离(退)休人员所要求互相约定的财物。如有不同,行为人收受后,或请托人未按约定的期限给付行为人贿赂的,均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在贪污受贿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1、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2、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中止犯如果向有关机关报告,司法机关采取了有效措施制止了犯罪,应认定为中止。一、对贪污犯罪如何处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3、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
    2023-03-26
    195人看过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如何判刑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3、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
    2023-03-03
    169人看过
  • 国家工作人员私分国有资产是职务犯罪吗
    国家工作人员私分国有资产罪是职务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的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因而本罪的行为对象不一定是钱款。国有资产除国有资金外,还包括国有的生产资料、生产资料乃至属于国有的产品、商品等,基于此,本罪私分的对象既可以是国有的钱、股份、其他有价证券,也可以是国有的其他固定资产。例如私分归单位管理、使用但属于国有的计算机、照相机等。区分本罪与贪污国有资产的行为区分本罪与单位个别负责人或经手人贪污国有资产的行为。本罪行为属集体私分,在单位内部带有普遍性和公开性而贪污行为则带有个中性和隐秘性。一、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客体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所谓国有资产,包括依法经由上述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
    2023-03-02
    149人看过
  • 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叛逃罪的情形有哪些
    1、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叛逃罪的情形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叛逃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犯罪客体本罪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各类出国人员日益增多,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越来越广泛,这对增进我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促进国内各项事业的发展,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对外交往活动中也确实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其中最严重的就是我国国家工作人员
    2023-03-25
    69人看过
  • 征地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吗
    征地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进行土地征收工作。实施征地补偿主体是谁?集体土地(包含耕地,非耕地,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征收拆迁,主要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权决定征收的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包含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经过省级或者国务院批准后,由市县一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在现实实际操作中,市县一级政府往往会委托或者指示乡镇一级政府作一些实质性的工作,从法律规定来看,乡镇一级政府只能是作一些辅助性的工作,但其不是实施主体。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
    2023-07-31
    283人看过
  • 犯行贿罪的主体可以是机关工作人员吗
    是可以的,行贿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不以行贿罪论。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井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2023-02-18
    460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占有
    词条

    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 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 更多>

    #占有
    相关咨询
    • 贪污罪的主体主体只能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4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 渎职罪是不是只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为犯罪主体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16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哪一犯罪主体必须为国家工作人员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0
      只有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才能构成受贿罪,共同犯罪除外 其他的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 贪污罪的主体只能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吗,受贿罪的主体又有哪些,贪污罪和受贿罪的主体是否都是一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8
      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 赎贿罪廉洁罪然后再犯罪的主体一定是国家工作人员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2
      犯罪的主体一定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有A贪污罪B受贿罪D渎职罪法律依据: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