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一些企业的非法经营涉嫌犯罪,经过刑事追诉调查后,有关机关会对该企业经营场所、财物等实施查封、扣押措施。那么,刑事诉讼的查封、扣押期限,到底是多长呢
首先,我们看民事诉讼是如何规定查封期限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但是,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涉案财物扣押期限并未作明确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等,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从以上规定我们得知,刑事诉讼中的查封、扣押并没有明确规定,是根据案件处理情况而定的。当然,对于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场所等,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一、警察扣押物品的相关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第一百四十三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根据《刑法》
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根据《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
办案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其行为的情节和后果,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对涉案财物采取措施违反法定程序的;
2、对明知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
3、不按照规定向当事人出具有关法律文书的;
4、提取涉案财物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向涉案财物管理人员移交涉案财物的;
5、擅自处置涉案财物的;
6、依法应当将有关财物返还当事人而拒不返还,或者向当事人及其家属等索取费用的;
7、因故意或者过失,致使涉案财物损毁、灭失的;
8、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案件审批人、审核人对于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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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扣押物品的保存期限是多长?湖北在线咨询 2024-12-15一、在刑事诉讼中,对于可用于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财物和文件,侦查活动发现的应当查封、扣押。而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和文件则不得查封、扣押。对于查封、扣押的财物和文件,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应在三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并退还。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查封、扣押并未明确规定,而是根据案件处理情况而定。当然,对于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场所等,应在三日内解除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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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刑事案件扣押物品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扣押物品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7《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扣押物品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但要求对扣押的物品,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被扣押物品退还当事人。对扣押物品需要进行鉴定、检测、检验的,鉴定、检测、检验期间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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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扣押物品的最长期限是多少?法律对此有何规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4-12-23在刑事案件中,当涉及到被扣押的财物应当退还时,规定是:“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然而,在财物被查扣后多长时间内应查明与案件无关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导致了“应当在三天内退还原主”的规定实际上是一个无期限的规定。依据法律规定,公民在被法院冻结银行的存款后,其冻结时间不能超过一;查封、扣押公民动产的时间不能超过两;查封公民的不动产或者是冻结其他财产的时间不能超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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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的期限是多长?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