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吉林省外经局,湖南省招商局,海南省经济合作厅,哈尔滨市外资局,上海、厦门外资委,深圳市外资办,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信公司,光大公司,兵器总公司,航空总公司,航天总公司,船舶总公司,核工业总公司,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石化总公司,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汽车总公司,总后经贸局,外经贸部各总公司:
我部以[1995]外经贸资三函字第391号文下发了《关于进行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履约情况检查的通知》,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凡由地方转报我部审批的企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厅(委)负责其检查工作,汇总后报部换发新的批准证书。1986年4月1日以前由地方审批,外经贸部发证的企业,按现行审批权限由地方进行检查,到地方换发新的批准证书,由地方重新核编批准证书批准号,并在批准证书后“备注”栏内加以说明。
二、国务院各部委直接审批的限额以下的和经各部委报外经贸部审批的项目,均由各部委按规定和要求负责检查和汇总,经检查合格的企业持各部委出具的审查意见来我部换发新的批准证书。
三、国务院有关直属总公司及外经贸部所属各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报批的外商投资项目,由各总公司按规定和要求负责检查和汇总,企业可持各总公司出具的审查意见到我部申请复核,复核合格的,予以换发新的批准证书。
四、国务院各部委及各总公司负责检查的企业调查表应于11月15日前填报完成,换证工作在12月底以前完成。
五、对《填表说明》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1、《填表说明》中第(四)条要求的汇率折算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中使用的折算率为准,如尚未取得验资报告,可按我部提供的年平均汇率对照表计算。
2、“调查表”中有“★”标识的“地区编码”应按要求填写六位编码。其中省、市直属企业的六位编码中间两位应统一填写为“99”。
3、“调查表”中有“★”标识的“行业分类”、“行业代码”由汇总单位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填写,代码应采用四位编码。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很多且所占比例相同,可用三位编码,后用“0”补齐四位。
4、“调查表”中有“★”标识的“国家或地区代码”由汇总单位按照我部提供的代码参照表填写。
5、“老企业改造”是指中方以现有的固定资产作为投资,在原有基础建立的企业,不包括老企业出资新辟厂址兴建的企业。
6、“开业日期”是指截止填表时企业的实际开业时间。其中,非生产型企业应填写首次开展经营业务的时间。未开业的企业填写预计开业日期或“9912”四位编码。
7、“工商登记机关名称”应填写具体进行登记的工商管理机关名称。
8、“土地使用权取得”必须择一填写。企业租用宾馆等建筑物作为办公地点的,填在“租赁”栏内。
9、“企业分支机构名称”中如分支机构较多,可简化只填写地名。
10、凡“调查表”中要求填写的金额单位,请按要求折算后填写。
“投资总额”要根据企业成立时的外币折算率折算成人民币。如有增资,则按增资年度的汇率折算。
11、“调查表”中“企业投资状况表”内,如企业是减资,减资后的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填在相应的“增资后投资总额”和“增资后的注册资本”栏内。
12、“调查表”中“企业投资状况表”内的中、外方“实际投资额”是指截止1994年年底的实际投资。
13、“资产总额”是必录项。1994年如没有,则填“0.1”。
14、“调查表”中的“审批部门审查意见”由国务院各部委、外经贸发证或换证部门及各总公司填写。
-
台湾、香港、澳门外商投资企业和侨务企业合同、章程的实施
56人看过
-
湖北省关于外商侨胞港澳台同胞投资企业的若干规定
400人看过
-
关于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并购举办外商投资广告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115人看过
-
关于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的通知
95人看过
-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机构担保下对外融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157人看过
-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463人看过
-
公司准备进行外商投资,港澳台适用外商投资企业法依据是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08在香港注册的企业,到大陆投资的,视同为“外资企业”;香港企业与大陆企业合资的,适用中外合资企业的相关规定。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八十条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及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在大陆设立全部资本为其所有的企业,参照本实施细则办理。
-
关于外商独资企业法的问题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1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济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第三条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
-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1为使外商投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外商投资的有关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我国政府制定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有关政策,编制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作为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和指导外商投资项目的依据。这一政策规定将外商投资项目分为三类。
-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外商投资企业的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企业清算程序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5外商投资企业清算 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不同情况,在办理清算时,主要经过包括以下程序: 一、确定清算方式:普通清算还是特别清算; 二、成立清算组织—由企业权力机构组织成立清算委员会 1、企业权力机构在企业权力机构成员中选任或者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担任; 2、清算委员会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二)公告未知债权人并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 (三)处理
-
外商投资企业是否适用于国有企业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9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公司法制定后,适用其规定,又涉及到了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和某些行为,因此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中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公司法,但是有些具体规定是有差别的。对这三种企业义分别制定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在这三部法律中、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同时又保持了必要的连续性在我国,虽然与上述三部法律总的方向是一致的、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为了保持外商投资政策和法律规定的一致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