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清算程序及股东的清算义务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剥夺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如何认定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首先,怠于履行义务的主体是清算义务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是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是董事和控股股东。其次,怠于履行义务的情形有两种,既包括怠于履行依法及时启动清算程序进行清算的义务,也包括怠于履行妥善保管公司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义务。怠于履行义务中的“义务”应作广义解释,既包括怠于履行清算义务,也包括怠于履行清算外义务。
-
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278人看过
-
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债权人能否主张股东承担连带清算责任
482人看过
-
股东怠于清算是侵权责任吗
183人看过
-
股东怠于履行清算责任后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365人看过
-
关于股东不履行清算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分析
401人看过
-
怠于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应承担责任
261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所导致的损失的要连带清偿责任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9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这里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清算义务人和公司对公司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二是指清算义务人之间应当对公司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
-
股东怠于履行公司变更登记义务承担责任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08股东名册记载纠纷,是指股权转让后股东名册未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导致股东无法依据股东名册上的记载主张权利而产生的纠纷。在发生转让股东怠于履行变更登记义务时,受让方可以起诉转让方的方式要求其履行变更登记义务,并可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对于公司不及时变更股东名册的,则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可以公司为被告起诉,要求其协助办理转让手续。 风险提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的事项包括股东的姓名、名称及住所
-
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影响贷款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1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如你所述,股东可能会有不良记录,影响贷款。 2、向银行申请延期或分期还贷。 3、
-
股东对公司承担清算责任不履行清算义务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06股东拒不履行公司清算义务,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那么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风险提示: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
证明股东怠于清算该怎么办呢?清算程序及股东的清算义务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6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剥夺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