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待核实是什么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7:30:16 58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待核实是什么情况?

劳动合同待核查,是劳动合同需要通过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核查是否该单位已经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其劳动合同是否经过备案或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单位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到2008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都要建立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并依托金保工程劳动保障业务专网,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劳动用工信息数据的交换与共享,基本建立全国劳动用工信息基础数据库。

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备案信息。而办理劳动备案后的产物,就是我们工作中、生活中用到的《就业失业手册》。

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在实际经营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工资、就业、失业、统计和劳动保障监察等相关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搞好劳动保障部门内部各项涉及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工作的相互衔接,实现资源共享,避免相同内容重复备案。按照相关数据信息全面、准确、规范、统一的要求,为每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台帐,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及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的动态管理。

搞好劳动用工备案服务。健全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采取直接备案、邮寄备案和网络备案等方式,方便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加强对劳动用工备案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立职工查询举报渠道,方便职工及时查询用人单位是否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备案的内容是否真实。对不履行备案义务、备案内容不真实、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充分发挥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在政府宏观管理和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定期对辖区内劳动用工备案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存量、变量以及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为制定劳动保障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特别是要通过劳动用工备案动态掌握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的情况,及时督促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维护职工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一旦被签订,那么就需要用人单位到劳动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只有慎得部门人员的同意,这份合同才会起到法律的效益,所以,在处理劳动合同的时候就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办理,这样才算是合法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16: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定代表人相关文章
  • 影响到劳动合同履行的情况是什么
    合同条款无法履行情形有:1、合同的标的已经灭失;2、已经被第三人善意取得;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4、合同已经无效等情形。一、合同义务无法履行构不构成违约?合同义务无法履行时不构成违约,合同无法履行是指义务人由于某种特殊原因,在事实上已不可能继续履行合同。履行不能使合同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此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订立的基础动摇或者已经丧失,如果继续维持合同的话,合同的原有效力就显失公平,这个时候允许双方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者解除合同。二、劳动合同期满后还享有哪些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享有相关权利:1、此前未休年休假可折算工资;2、病假期间可以顺延合同到期的期限;3、可获得合同期内的经济补偿金;4、已连续工
    2023-02-25
    114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属于什么情况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要件: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
    2023-08-08
    22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情况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情况是什么(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①企业濒临破产进行
    2023-06-16
    55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说明书什么情况下写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说明书是当我们因自身原因或其他原因不想在该单位继续做下去的情况下写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说明书怎么写文中有具体的范文,同的情况,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说明书写出来也不一样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我们是跟单位协商好了,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你与我单位订立了(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从事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第条款规定解除或终止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六、符合
    2023-04-28
    184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实施四个月劳动争议出现新情况
    自今年1月1日起,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开始适用《劳动合同法》。经过4个月的时间,该法的实施给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带来哪些变化呢?近日,笔者在上海静安区法院进行采访后,发现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其中群体诉讼案件涉及6起78件,较之去年同期的1起有了较大的增幅。收案的类型也出现了新变化,劳动争议案件审理遇到了一些新问题。今年1月至4月间,该法院受理了劳动争议案件总计为168件,收案与去年同期收案81起相比,上升了107.4%。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法院是否该受理?仅仅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的案件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目前仍然处于法律规定的真空范围。外来务工者邱斐受人之托,替动迁户拆空调时摔伤后,向动迁单位提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未果,又向法院起诉确认双方具有劳动关系。而之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是不予受理的,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
    2023-06-10
    201人看过
  • 劳动者在任何时候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是什么
    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六)劳动者可能遭受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所谓立即解除,是指劳动者在不按照约定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在特殊情况下,《劳动合同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二)
    2023-05-07
    329人看过
  • 如何核实合同主体的资信情况
    在审核了对方的主体资格,没有问题后,则应核实签约对方的资信情况,资信风险简单的讲就是“资产和信用的风险”,对方主体的资信情况往往关系到对方合同履行能力和诚信的问题,因此,在审查了对方主体资格之后,应当核实对方的资信情况。在审核了对方的主体资格,没有问题后,则应核实签约对方的资信情况,资信风险简单的讲就是“资产和信用的风险”,对方主体的资信情况往往关系到对方合同履行能力和诚信的问题,因此,在审查了对方主体资格之后,应当核实对方的资信情况。相关知识:资信调查的方式有哪些签订合同前的资信调查的方式一般包括如下几种:1、利用政府管理部门及相关社会团体协会组织的网站(或其他方式)进行资信信息调查与核实。主要有工商、税务、质量检验检疫、海关、卫生、环保、劳动保障、司法、协会等部门机构。2、利用宣传媒体的报道进行资信信息收集和核实。主要有广播、电视、报纸、杂志、行业内参、相关出版物、户外广告等。3、利用
    2023-06-14
    72人看过
  • 这种情况是雇佣合同还是劳动合同
    2001年3月24日,朱从山东购买了一辆汽车。朱某店的货物装卸形成了一种习惯:不管店内有谁的货物,当地人都可以主动卸货,而货物的主人,不管有多少卸货人,,根据货物的实际吨位,仅以相对固定的价格支付卸船机的费用,由卸船机分配。那天下午,尹和王在朱的店里看到一辆卡车要卸货,于是他们主动为朱一起卸货。这时,朱看到尹和其他人在卸货,并没有阻止他们。在卸货过程中,当司机解开后车身的电缆时,麸皮袋掉了下来,伤及了因货物堆放过高而在车身侧面搬运麸皮的尹。尹受了重伤,被送往医院。卸货后,朱某不知道是谁卸货,将劳务费交给了王某,王某将劳务费平均分配给了每个卸货者。尹某获得劳动报酬4.3元,伤者花费医疗费用2417.21元。后来尹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朱某赔偿医疗费用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对案件的定性和责任承担存在较大争议。主要有三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是原告提供劳务,被告支付报酬。结合交易习惯,双方的行为可以被认
    2023-05-07
    40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税后工资的约定情况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税后工资的约定情况是什么?只要在合同中约定工资是税后的即可,对于工资所得单位是代扣代缴义务人,其既然已经承诺由自己承担工资税,那么它应当成为纳税主体。一、税后工资扣除的费用很多人以为扣完个人所得税就完了,其实这个就错了。税后,所指的是:税前工资,扣除个人所得税及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交纳部分以后,实际到手的钱。而其中,对于目前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个人所得税只占非常小的部分。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再说说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三、社会保险的缴纳比例社会保险中的个人交纳部分一般是税前工资的11%(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住房公积金中的个人交纳部分一般是10%。这里
    2023-06-18
    154人看过
  • 什么情况劳动合同签订至退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终身制”。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方式予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有利于实现职业长期稳定,钻研业务技术。一、什么情况下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三种情形包括:①劳动者已在
    2023-02-14
    43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1、应签而未签劳动合同;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一、没签劳动合同是否有代通知金劳动者只要和单位产生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算没有合同满足条件也是可以得到代通知金的。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二、无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开没有劳动合同证明应当写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工资时间地点任务、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说明、事实与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
    2023-03-05
    318人看过
  • 什么情况劳动合同终止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死亡,意味着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从主体上的消灭。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失踪,是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法律制度。当劳动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最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自
    2023-03-24
    420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无法终止合同的情况是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由于某些法律事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的情形,或者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无法继续履行,必须解除例如,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雇主破产,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因此,本合同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终止,劳动合同到期不终止,但应延长至该情况消失为止。这些情况包括: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正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II。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III.怀孕、分娩和哺乳期间的女工IV.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且自法定退休年龄起不足5年v。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医疗期满后,如果员工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劳动合同仍可终止,但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标准进行赔偿上述知识就是问题的答案“劳动合
    2023-05-07
    27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根据本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达成共识,劳动合同的内容就可以变更。也就是说: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只要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双方协商达成的,就可以协商变更。其次,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合同一方未经协商不得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无效,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这种擅自变更合同的行为也属于违约。第三,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删除,而不是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进行变更。经协商,双方必须就变更劳动合同的部分达成协议。在协商过程中,如任何一方不同意变更内容,本部分合同变更将不成立,原合同仍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签订劳动合同相同的原则,即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
    2023-05-02
    14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法定代表人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效力待定有哪些情况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23
      1、劳动合同,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只存在有效劳动合同和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只要主体适格、内容合法,形式合法,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 2、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一)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
    • 劳动合同被顺眼了,因特殊情况劳动合同顺延的情况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6
      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公司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女员工的合同,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女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待核实有哪些具体的法律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1
      劳动合同待核实的情况是劳动部门核查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进行备案或者是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来进行办理的,只要核实成功那么这份合同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从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 什么是终止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出现情况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05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复存在。出现情况:(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3)合同
    • 什么情况属于无效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属于无效劳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1
      下列情形属于无效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口头约定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明显不公平; 三、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趁人之危订立的劳动合同; 4、有保证的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