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怎么辩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5:52:58 407 人看过

受贿罪辩护其要注意如下情况:因为受贿罪它是涉及到对应的罪是行贿罪,这种情况需要考虑行贿人和受贿人他们之间进行行贿受贿的这么一个共同的犯罪的一个事实的确认。首先是要对这个案卷进行阅卷。了解到案件的一些基本事实。行贿人和受贿人的这些笔录和口供,其会是这个案件比较关键的点。我们平时在办理受贿案件时,会对案件的涉及到的证据,进行专业的整理,包括画相关的一些示意图表和制定相应的一些表格,对证据进行分类、进行处理。还需考虑到被告人其有利的一些情节,在受贿人有酌定的一些法律给他从轻的情节。这些方面也需进行考虑。在处理案件时还需了解到这个案件的基本的一些法律关系和这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主从犯的程度。另外需了解到涉及的金额的多少。涉及到犯罪的侵害的财产的多少等等。

一、对被告人供述的认证

被告人供述无疑是言词证据中危险性最大的证据,但它的确是实践中使用最频繁的证据之一,对它如何认证无疑是法官在认证中的焦点。

首先,要把握的是被告人的口供是不是属于非法取得的,也就是说是不是侦查机关用刑讯逼供、诱供或其他的欺骗方式取得的证据。承担非法证据的证明责任,应由侦查机关来承担。以往由公安机关口头或书面证明自己在取证中没有非法取证行为,肯定是达不到证明标准的。要尽快建立实行审讯时的全程录音、录像制度,才可能达到此证明标准。这有赖于刑事诉讼法的尽快修改。

其次,要注意被告人供述和侦查机关取证的先后顺序(尤其在被告人翻供的案件中)。侦查机关抓到犯罪嫌疑人之后根据嫌疑人的交代,又取得的证据,如被告人抓到后带领侦查机关找到杀人凶器、埋藏的赃物等等,这种先供后证的证据的证明力较强,即使被告人翻供,但如不能合理解释如何知道的这些信息,就很难推翻。相反,如果是侦查机关先发现了犯罪现场、尸体、凶器等等,在抓到被告人之后也没有取得任何的新证据,被告人的交代和侦查机关事先取得的证据也完全一致,靠这种印证方式来对被告人口供进行认证的危险性较大,尤其在被告人翻供的案件中。按照一般规律,如果嫌疑人确实是犯罪人,总要交代一些不为其他人包括侦查人员所知的细节,比如当天遇见什么人、碰见什么事情等等,侦查机关一般也都要根据嫌疑人的交代而取得这些证据,用来证明自己的心证,除非他认为没有取证的必要。总之,先供后证的口供其证明力大于先证后供的口供。

再次,要重视其翻供的理由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一般来说,被告人翻供后会说出一些新的事实和证据,如果这些事实和证据经查证是虚假的,也反证了其翻供的不真实性。但这只能作为法官增强心证的决心,因为被告人可能确实记不清案发当时自己的一些情况,也可能因为紧张有记忆混淆的情况。所以,当被告人的翻供和其他证据不一致时,要注意从千头万绪的材料中抓住中心,综合进行判断,还要注意被告人供述中部分的不合理不代表全部的不合理。

二、律师会见嫌疑人后能告诉亲属什么

可以进行传话。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与律师进行沟通,了解案情的进展,配合律师展开工作。

在第一次律师会见后,一般情况下律师会传达一些家事,对于案件的罪名等概要情况在依法执业的前提下,会告诉当事人家属。

家属委托律师后,是对于被羁押人交待的事项,如取回临时扣押在派出所在衣物、财物等,及时偿还信用卡、按揭、车贷等,要及时落实。

在法律上,其他的事务应当是由律师具体来做了。但程序如下:

1、首次律师会见后,律师可以根据了解的情况,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但律师应当根据实务经验进行初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涉嫌犯罪,涉嫌的具体罪名是否正确。

2、刑事拘留最长可延长至30日,该30日均为拘留期限。侦查机关会相应的依法开展侦查活动,家属和律师均不得妨害侦查活动。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侦查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其家属这个时候往往手忙脚乱,有开始疏通关系的,有开始准备钱的,有直接往看守所去的。实际上此时最明智的做法是委托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律师会见可以为您做什么:

1、见犯罪嫌疑人,安抚其情绪。

2、与犯罪嫌疑人确立委托辩护关系。

3、了解案件事实情况。

4、律师自行或者协助家属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或释放。

5、解答犯罪嫌疑人提出的法律问题。

6、对犯罪嫌疑人保密。

7、在犯罪嫌疑人和家属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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