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是否可以自行调查和收集证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0:53:23 406 人看过

行政复议法》第22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因此,在复议过程中,行政复议机关具有自行决定调查和收集证据的职权。

行政复议机关收集和调查证据时,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要求参加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2)询问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证人和鉴定人。

(3)向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

(4)对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交由法定鉴定部门或由复议机构指定鉴定部门鉴定。

关于复议机关调查取证的职责范围,《行政复议法》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使得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审查的取证方面拥有极大的裁量余地,在复议实践中容易出现滥用取证权,为被申请人收集和调取有利证据的倾向。因此,对复议机关的取证范围应当加以限制,主要应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申请人或第三人无法提供,须依职权才能调取的证据,如银行存款、房地产档案、户籍档案、在押犯罪嫌疑人证言等。(2)证据的可*性须依职权查证或核对才有保证的,如勘验、鉴定、测量等。(3)申请人、被申请人均不可能总是提供原件或原物作证据,而往往是以照片、证人证言、勘验笔录等来证明案件事实,对于应当提交原物或原件而无法提供的,只能由复议机关依职权调查或核对。

根据行政复议原理及有关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原因是,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来看,如果被申请人是在没有取得证据的条件下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其具体行政行为就构成违法。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再收集证据,即使其收集的证据是真实的和有效力的,也不可能使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化。但复议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撤销、变更、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因此,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的证据,相对于不同种类的复议决定来说具有不同有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复议机关相关文章
  • 公民、法申请行政复议后,最初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是否还可以收集有关证据?
    公民、法人申请行政复议后,最初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不可以再收集证据。公民、法人申请行政复议,就是认为行政机关已经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而产生争议。而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应当是在全面掌握事实、证据的情况下才可以作出的,即行政程序的基本规则是应当首先调查取证,在证据确实充分后,行政机关才能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我国目前尽管尚无行政程序法予以明确规定,但在一些单行法律中已有规定。如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这一规定就是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应当先调查取证,查明事实,在证据确实充分,事实清楚的基础上才能作出处罚决定。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行政机关应普遍遵守先取证,后裁决这一规则。先取证,后裁决是指行政机关必须先取得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
    2023-04-24
    118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机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法定程序,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是行政复议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四)处理或者转送对行政复议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五)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023-06-06
    359人看过
  • 行政复议能否调查取证
    行政复议中能否申请调取证据要区别对象,根据法律规定,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收集证据。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一、行政复议庭开庭结果可以保存吗行政复议开庭吗:通常情况下,法院并不会申请复议而是申请上诉,行政方面才会申请复议,而行政复议是不会开庭的,只有法院才会进行开庭。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二、做行政复议举证期限行政复议举证期限一般是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法律规定,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
    2023-02-25
    264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调查补证吗,规定是如何样的
    你《行政复议法》第22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因此,在复议过程中,行政复议机关具有自行决定调查和收集证据的职权。行政复议机关收集和调查证据时,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1)要求参加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2)询问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证人和鉴定人。(3)向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4)对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交由法定鉴定部门或由复议机构指定鉴定部门鉴定。关于复议机关调查取证的职责范围,《行政复议法》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使得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审查的取证方面拥有极大的裁量余地,在复议实践中容易出现滥用取证权,为被申请人收集和调取有利证据的倾向。因此,对复议机关的取证范围应当加以限制,主要应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申请人或第三人无法提供,须依职权才能调取的证据,如银行存款、房地产档案、户籍档案、在押犯罪嫌疑人证言等。(2)证
    2023-02-20
    96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复议机关、哪些行政机关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承担并发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机关。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机关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国务院一般不能作为行政复议机关报,但《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机关即为该派出机关。(3)上一级政府主管部
    2023-06-06
    238人看过
  • 行政复议是否可以调解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有哪些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
    2023-03-04
    218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复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主要有: (1)作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所属部门作出的具体行... 更多>

    #行政复议机关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机关是否可以调取证据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0
      1、可以的。 2、要求参加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3、询问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证人和鉴定人。 4、向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 5、对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交由法定鉴定部门或由复议机构指定鉴定部门鉴定。关于复议机关调查取证的职责范围,《行政复议法》没有明确的规定。
    • 行政复议机关是否能调查取证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7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该条的规定中暗含着,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
    • 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调取证据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3
      我国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调取证据吗的回答是第22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因此,在复议过程中,行政复议机关具有自行决定调查和收集证据的职权。
    • 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调取证据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0
      1、可以的。 2、要求参加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3、询问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证人和鉴定人。 4、向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 5、对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交由法定鉴定部门或由复议机构指定鉴定部门鉴定。关于复议机关调查取证的职责范围,《行政复议法》没有明确的规定。
    • 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调取证据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1
      1、可以的。 2、要求参加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3、询问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证人和鉴定人。 4、向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 5、对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交由法定鉴定部门或由复议机构指定鉴定部门鉴定。关于复议机关调查取证的职责范围,《行政复议法》没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