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法人诈骗股东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8:34:59 186 人看过

公司涉嫌诈骗罪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责任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股东承担不承担刑事责任

一、公司法人的权利和义务

很多时候,我们说公司法人其实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权力主要包括对外签字权、财务的控制权、参与诉讼权等。

从某种意义上讲,担任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掌握了公司的核心权力。

但是,虽然权力很大,法定代表人对其行为及企业的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具体包括:

第一、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属履行职务的行为,因此而产生的相关民事责任,均由公司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并不会因其职务行为而需对外承担民事责任,但法定代表人如果自己因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要求其赔偿。

第二、行政责任。由于法定代表人往往是公司行为的直接负责人员,因此行政机关可以根据相关给与其行政处罚。

例如公司存在债务违约或者偷税漏税等问题,其法定代表人也可能会被行政机关采取限制离境等措施。

第三、刑事责任。《刑法》的单位犯罪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以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通常将法定代表人认定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并据此判定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二、团伙犯罪怎么判

团伙犯罪,只是口头用语,在刑法中称为“共同犯罪”。团伙犯罪的量刑,是根据他们的作案情况量刑的。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包括两类:一是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除了对自己直接实施的具体犯罪及其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对集团成员按该集团犯罪计划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但首要分子对于集团成员超出集团犯罪计划所实施的犯罪罪行,不承担刑事责任。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对于组织、指挥共同犯罪的人,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没有从事组织、指挥活动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也应对自己参与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但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挂名法人代表

挂名法定代表人是有风险的,假设出了民事责任的话,由公司承担该主要责任,作为挂名的法定代表人责任很少,自己有过错的除外;假设出了刑事责任,涉嫌单位犯罪的话,挂名法定代表人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公司作为民法上一个独立的实体,以自有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法人代表只是对外代表公司,所有民事上的责任都是由公司来承担,而不是法人代表承担。如果这个公司出了什么问题,被查到后,首问责任人就是法定代表人。当然,不是说要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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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3日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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