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利害关系人不可以再向法院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申报权利
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百二十三条除权判决撤销之诉
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公示催告程序的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八条申请条件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第二百一十九条公告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二百二十条止付通知及效力
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第二百二十二条除权判决
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
公示催告案件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法院怎样处理
421人看过
-
公示催告中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如何实现
143人看过
-
公示催告结束后汇票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40人看过
-
公示催告期满后申报权利有什么规定
267人看过
-
公示催告期间法院可以做出判决吗
205人看过
-
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的具体流程
262人看过
-
公示催告中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如何实现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26公示催告申报期间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申报权利,申报期限届满后,判决之前申报权利的,也为及时申报,具有申报权利的效力。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之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权利申报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应向人民法院出示票据,人民法院应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期间察看该票据,如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的,人
-
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公示催告期间申报权利有可救济途径?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2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公示催告期间向海事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海事法院起诉。
-
您好,咨询一下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申报权利的程序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4-09-201、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程序期间或在申报期间届满,判决作出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2、利害关系人在向法院主张权利时应向法院出示票据,法院即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期间查看该票据,如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应当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
利害关系人申报公示的程序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031、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程序期间或在申报期间届满,判决作出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2、利害关系人在向法院主张权利时应向法院出示票据,法院即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期间查看该票据,如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应当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
公示催告程序的利害关系人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26公示催告程序中的利害关系人是指与公示催告事项存在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一般而言,利害关系人应该对催告中的票据享有一定的权利,通常是持票人。对于票据法律关系中的出票人、付款人、保证人等都不是公示催告程序中的利害关系人。由于法定期间内无人申报的情况下,法院会做出除权判决,可能影响到持票人的财产利益,利害关系人应依法申报,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