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征地补偿款违法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9 18:20:19 85 人看过

挪用征地补偿款的,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如果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按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八十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

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分配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分配给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安置补助费在需用统一安置时,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有其它单位安置,则支付给该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

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如不分配给村民,则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可单独或共同起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要求支付相应份额。

二、征地补偿款怎么开票

补偿款属于价外费用,一般纳税人租金税率:有形动产租赁税率是17%(2018年5月1日起,执行16%的增值税税率),不动产租赁税率是11%(2018年5月1日执行10%的增值税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9: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征地补偿款被挪用,该找谁解决?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由此可以看出,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实际上属于贪污、挪用公共财产,应当由司法机关处理,原则上不属于土地行政执法的范畴。行政机关侵占、截留、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一般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追究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责任;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追究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责任。村委会限期收回征地补偿款怎么办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反映。法律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严禁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
    2023-07-07
    139人看过
  • 公务员挪用征地补偿款怎么处罚?
    一、公务员挪用征地补偿款怎么处罚?公务员挪用征地补偿款的处罚是: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土地补偿费归农村经济组织所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的规定,土地补偿款在分配入村财务帐后,即成为村集体财产,此时,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对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管理的性质应属于自治或者经营事务,而非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公务的行为。二、与贪污罪的区别1、主体要件不同,这是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最主要、最本质的区别。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
    2023-06-02
    345人看过
  • 如何预防征地补偿款被贪污挪用
    1、加强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其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要以提高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政治思想素质为重点,加大培训力度,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廉政法制教育,强化公仆意识。引导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构筑牢固的思想防线,夯实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有效构建农村基层组织预防腐败体系。2、完善征地补偿费专户管理制度。要严格按照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规范管理,实行专户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账册,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完善申报资料公示制度,公示的材料必须全面、客观,期限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必须接受村民异议监督,按规定使用和发放各个环节从严把关。3、建立健全征地补偿资金监管体系,强化审计职能的同时,应对征地补偿费发放进行全程监督,并前移监督关口、加强源头监管,防止中间环节截留、贪污,挪用,对农村经济组织
    2023-08-05
    287人看过
  • 挪用征地补偿款两村干被判十余年
    记者25日从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获悉,由琼山检察院于2009年2月24日提起诉讼的,原府城镇那央村委会的两个村干部梁某某、梁某涉嫌擅自挪用村民征地补偿款并收受他人好处共计80万元,近日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分别判处梁某某十一年、梁某十年六个月。检察机关指控,截止2008年底案发前,梁某某在1994年担任村出纳期间,在未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珠良村的土地补偿款10万元借给梁某用于承包工程,事后仅归还5000多元。1995年梁某某、梁某在利用担任村干部之便,擅自将珠良村的土地补偿款70万元借给周某某投资兴建铺面,二人收受周某某的好处费1万元。
    2023-06-08
    455人看过
  • 挪用征地补偿款抚州一村支书获刑
    抚州市一村支书挪用村民的土地补偿款,供自己做生意。近日,由抚州市临川区检察院侦查终结提起公诉,被告人游才兴犯挪用公款罪被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2008年12月,因向莆铁路建设需要,临川区土地储备中心征收腾桥镇陈家村水田、水塘、林地合计81.5792亩,4村民应得征地款共计16万余元。2009年5月,该村经镇政府同意决定从4名村民的征地补偿款中扣除未交罚款共计5.2万元。该村原村支书游才兴将扣得的5.2万元存入个人存折后,全部挪用到自己的砂石业务中。
    2023-06-08
    367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被挪用后,政府应该如何赔偿
    可以到当地乡镇政府进行举报。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一般主体,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追究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责任。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追究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责任。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适用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实际上属于贪污、挪用公共财产,应当由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机关侵占、截留、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政府征地苗木补偿标准降低农民怎么办可以根据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到相应的部门进行诉讼。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
    2023-07-07
    32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2017年征地补偿款能挪用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20
      法律分析 征地补偿款不可以挪用。根据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挪用征地补偿款,如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村小组长挪用征地补偿款构成挪用公款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6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那么此时由于村小组长此时是负责协助国家工作应被视为国家工作人员,所以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村小组长是构成挪用公款罪。
    • 怎么办征地补偿款被挪用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1
      可以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检察院的反贪部门(已经设立监察委员会的地区可以到监察委员会)举报。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 被挪用农村土地补偿款和征用补偿款, 怎么办?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06
      挪用集体土地征地补偿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可以向政府管理部门举报,也可以向辖区内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 挪用土地补偿款可以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7
      这两罪在客观方面都实施了挪用的行为,主观上都出于直接故意。它们的主要区别是:一.客体不同。前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资金的使用权,其犯罪对象为公司、企业资金;后罪侵犯的是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其犯罪对象是特定的,只能是救灾、抢险、防汛、优势、救济款物。二.客观方面不同。前罪挪用资金可以归个人使用,也可以借贷给他人;后罪挪用特定款物不包括归个人使分析。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己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