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在刑事司法层面的矛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0:32:31 355 人看过

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是刑法理论上的一对基本范畴,是刑法中两种既对立又统一的行为评价标准。社会危害性作为一种行为评价标准,具有易变性、模糊性两个基本特征;刑事违法性作为一种行为评价标准,则具有稳定性、明确性两个基本特征。

刑事司法层面的矛盾及其解决

其一,矛盾的表现。

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两种评价标准在刑事司法中的矛盾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观念的对立:

1.社会危害性根据论。这种主张忽视刑事违法性而单纯以社会危害性作为指导司法活动的标准。

2.刑事违法性根据论。这种主张忽视社会危害性而单纯以刑事违法性作为指导司法活动的标准。

其二,矛盾的解决。

只有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两种评价标准互相配合、互相补充,刑事司法活动才能顺利进行和完成。具体而言,在罪与非罪的区分中,需要将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作为共同的评价标准;在此罪与彼罪的区分中,主要是以刑事违法性为评价标准;而在罪轻与罪重的区分中,主要以社会危害性为评价标准。

1.罪与非罪的区分。

第一,刑法典第十三条但书对罪与非罪的区分。这一但书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对所有具体犯罪之罪与非罪的区分都有制约作用,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对所有犯罪来说都是罪与非罪的区分标准。进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判断的过程是进行社会危害性评价的过程,而得出的结论是刑事违法性的有无,故同时也是一种刑事违法性评价。可见,适用刑法第十三条但书区分罪与非罪的过程,是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共同发挥评价标准作用的过程。

第二,情节犯之罪与非罪的区分。对情节犯来说,情节是否严重(或是否恶劣)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之一。而进行情节是否严重(或是否恶劣)的判断的过程就是进行社会危害性评价的过程,评价的结果是刑事违法性的有无。由此可见,判断情节是否严重(或是否恶劣)以区分情节犯之罪与非罪的过程,也是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评价标准相结合发挥作用的过程。

2.此罪与彼罪的区分。

刑事违法性作为评价标准在此罪与彼罪的区分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刑事违法性不仅确定了刑法调整的行为种类范围,而且还进一步将这些行为类型化,即将其区分为不同的具体犯罪。不同的犯罪即属于不同的刑事违法类型。

3.罪轻与罪重的区分。

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里亚指出,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是衡量犯罪的真正标尺,其提出的罪刑阶梯就是以社会危害性大小为标尺建立的。刑事违法性标准的量化评价功能是很有限的,而社会危害性标准具有较强的量化评价功能,因而其在罪轻与罪重的区分中发挥着主要作用。可以说,在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实现过程中,社会危害性标准发挥着主要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17: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罪刑相适应原则相关文章
  • 什么是刑事诉讼中的“社会危险性”?
    在《现代汉语辞典》中,社会是指共同生活或工作的一种群体,或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整体,也叫社会形态,或泛指由于共同物质条件互相联系起来的人群,危险是指有遭到损害或失败的可能。性即性质是指事物所包含的内在因素。仅仅从字面看,社会危险性即指共同生活或工作的一种群体,或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整体有遭到损害或失败的可能的内在因素或者可能性。但对于刑事诉讼而言,刑事诉讼中的社会危险性应当没有这么宽泛的含义,立足于刑事诉讼这一特定的环境,我们可以发现,社会危险性这一概念存在于强制措施中,它是在人民法院的有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可以合法的长期的限制或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些在法律上还未被确定为有罪的人的人身自由的两个重要依据之一,另一个是犯罪的嫌疑——已发生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可能性。强制措施直接指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但这只是手段,其最终目的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
    2023-04-22
    47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与刑拘矛盾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与刑拘矛盾吗?交通事故赔偿与刑拘是不矛盾的,被执行人被刑事拘留的,仍然负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被执行人在被判刑后,仍然应该按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支付赔偿款。《刑事诉讼法》关于附带民事赔偿范围的规定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二、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
    2023-06-02
    126人看过
  • 违规减刑假释的危害性
    1.减刑的法律后果为把原判较长的刑期减轻为较短的刑期。缓刑的法律后果为,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规定的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期满,宣告原判刑期不再执行。反之撤销缓刑,收监执行。2.假释的法律后果为,考验期内没有犯新罪,没有发现漏罪,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反之撤销假释,收监执行。一、拘役加缓刑六个月是什么意思?”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的意思是:被判处拘役六个月,但暂缓执行,对其实行社区矫正,并有八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并要根据在八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内的情况来确定最后是否需要实际执行六个月的拘役:1、如果在八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拘役六个月的刑罚就不再执行。2、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
    2023-04-02
    358人看过
  • 违规披露与量刑规定的矛盾
    违规披露的量刑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依法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公众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信息披露违规罪量刑规定?我国《刑法》中对于信息披露违规罪所适用的量刑处罚规定为: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和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
    2023-07-04
    235人看过
  • 薪酬总额控制与激励性的矛盾
    一个好的薪酬制度可以减少员工流动,提高员工忠诚度和满意度,使企业绩效提高,并占得竞争优势。当人力资源专家从人力资本投资和激励机制的角度出发,满足公平、竞争、激励、经济等原则,制订出一套科学的薪酬体系之后,却面临一个现实问题:强调即时激励、复杂多变的薪酬体系如何与基于预算管理思想、有些刚性的薪酬总额控制很好地结合。表面看起来,薪酬体系与薪酬总额控制不存在什么矛盾,因为薪酬体系设计之初,结合企业薪酬战略,为职位评价的点值赋值时,历史薪酬总额便是其中的一个考虑因素;并且,新的薪酬体系设计宣告结束之前,还要进行薪酬总额测算,对体系设计的可靠性进行检验。然而,企业是不断发生变化的,它有正常的员工流失率,扩张战略的实施也会带来人员编制的膨胀;即使固定工资部分没有什么变化,由于企业绩效的变化,员工的浮动部分工资也会随之变化。运行中的薪酬体系其实际薪酬总额将围绕设计薪酬总额上下波动,不会时时保持平衡。考虑
    2023-06-10
    218人看过
  • 从犯在刑事司法中的定性问题
    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在刑事犯罪中的从犯是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的,所以不能够说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比如,主犯未满十八岁,从犯已满十八岁,从犯要比照主犯从轻处罚的话,那么对未成年人的从轻处罚也会及于从犯,这显然不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从犯怎样认定?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包括以下两种人: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在犯罪集团或者其他共同犯罪活动中,受他人的指使实施了某种犯罪行为,但没有达到罪恶重大和情节特别严重的程度。这种人虽然也是共同犯罪行为的实施者,但其地位从属于主犯,所起的作用属于次要的。具体表现为:在犯罪集团或其他共同犯罪中,对主犯的犯罪意图表示赞成、附和、服从,听从主犯的领导、指挥,没有参与有关犯罪的决策和谋划;在实施具体犯罪中,在主犯的组织、指挥下进行某一方面的犯罪活动,情节较
    2023-07-03
    251人看过
  • 非法传销的社会危害性是什么
    (一)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二)破坏社会道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引发刑事犯罪,危害社会稳定;(四)使参与者个人、家庭受到严重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6-12
    366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社会危害性会影响量刑吗
    故意伤害罪社会危害性有可能会影响量刑,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一条指导原则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第二条量刑步骤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
    2023-03-01
    213人看过
  • 放火罪的社会危害性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故意放火行为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最严厉可以判处犯罪分子死刑。放火罪是行为犯,一旦实施的放火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就要立案处罚。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罪和预备犯罪怎么判?构成。放火罪的预备是构成犯罪的,应当对行为人按照预备犯的标准进行处罚,但量刑可以从宽。犯罪预备具有以下特征: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7-07
    193人看过
  • 吸毒行为的社会危害与刑事处罚
    吸毒治安处罚如下:1、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我国严厉打击毒品,有吸毒行为,按照上述处罚;2、对吸毒成瘾者需要实施强制戒毒,强制戒毒决定书应当于戒毒人员入所前交给本人,且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通知戒毒人员家属、单位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精神病吸毒是否进行治安处罚要看精神病是否是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吸毒,如果是的话,则不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
    2023-07-02
    62人看过
  • 刑事司法的方向性问题
    刑事司法要保持其依法、独立、公正、权威的品格,就必须立足于始终贯彻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这是司法活动高度的体现,更是刑事司法的一个方向性问题。刑事司法首先涉及秩序与自由的关系。刑法对经济生活和人们日常生活的介入度究竟如何把握?学界对此争议不休,因为如果介入度过高,必然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利于社会文明进步;如果介入度不足,又会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道德滑坡现象也在所难免。在入罪标准上,我们长期坚持政治和道德的标准,耳熟能详的是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如对见死不救的行为,是否需要定罪处罚,还是道义层面的问题,就非常值得研究。它进一步涉及到对现行法律解释的问题,需要研究法律意义上的应该履行的救助义务的范围大小。又如指控犯罪的权力历来被认为是一种公权力,只有检察机关享有对犯罪的国家控告权。但事实上,有一部分行为主要危害私人利益。我国现行刑法中有五种犯罪就属于亲告罪,还有一些可以实行自诉,是否
    2023-06-11
    50人看过
  • 法律层面上家庭矛盾如何由居委会调和解决
    一、法律层面上家庭矛盾如何由调和解决在法律层面上,家庭矛盾可以通过居委会的调解来解决。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步骤:1.调解前的准备工作:居委会可以组织调解前的会议,让涉及家庭矛盾的各方参与,了解调解的目的、程序和预期结果。同时,居委会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为调解提供法律意见和支持。2.听取各方的诉求和意见:在调解过程中,居委会需要听取涉及家庭矛盾的各方诉求和意见,了解他们的立场和关切点。同时,居委会需要确保各方能够平等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3.分析矛盾的根源:居委会需要对家庭矛盾的根源进行分析,了解矛盾产生的原因和影响。这有助于确定调解的重点和方向。4.制定调解方案:根据各方的诉求和意见,以及矛盾分析的结果,居委会可以制定调解方案。调解方案应该包括解决矛盾的具体措施和方案,以及实施方案的时间表和责任人。5.实施调解方案:居委会可以组织调解会议,让各方参与方案的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居委会需
    2023-12-13
    195人看过
  • 没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一、没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没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一般不属于违法行为,并且也不属于犯罪行为。犯罪在成立时应该具备危害社会行为、违反法律行为的、构成刑事处罚的三个基本特征。案件的办案机关,按照法律规定,从案件的违法情况和违法证据进行调查,由我国的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二、社会危害性的种类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对社会和人民利益的危害性。犯罪的基本特征之一。其程度的大小轻重,是划分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错误行为的基本依据。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因社会条件的变化而改变,故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应根据社会发展变化的要求加以判断。刑法列举的犯罪基本内容,概括起来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危害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即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基础;2.危害国家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即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3.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5.其他。三、没有社会危害性
    2023-12-02
    387人看过
  • 刑事违法性之本土语境
    【摘要】刑事违法性与违法性是中外犯罪论体系不同语境下的特定概念。我国刑法理论中的刑事违法性是犯罪概念的一个特征,是犯罪构成的上位概念,相当于欧陆刑法理论中的形式的犯罪概念。违法性只是欧陆刑法犯罪成立条件之一。弄清这种区别对于完善我国刑法犯罪论体系的路径选择具有现实意义。应将正当行为纳入我国犯罪构成并使其作为消极要件。【关键词】刑事违法性;违法性;犯罪概念;犯罪构成;正当行为【写作年份】2007年【正文】刑事违法性是我国刑法犯罪论中的一个特定概念,原本含义是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1}(P67)我国刑法学者在论及刑事违法性时往往与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违法性”相提并论。虽然在结论上都指出二者的区别,字里行间却在某种程度上使这种区别变得模糊。尤其是,一些学者试图用违法性弥补刑事违法性的缺陷,反令二者直接纠缠,加剧了消除刑事违法性缺陷的难度。因此,有必要进行一番清理,以便刑事违法性理论能在应有的
    2023-06-01
    185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刑罚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刑罚的裁量也必须有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所以罪刑相适应原则也是实现刑罚目的的需要。... 更多>

    • 抢劫罪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比较大?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8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
    • 1.社会危害性2.刑事违法性3应受刑罚处罚性能否说下为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0
      不满16周岁的人不构成盗窃罪体现了犯罪的应受刑罚处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就是我国实施的法律对未成年人的法定原则。
    • 社会危害性刑事处罚一般体现在哪些方面啊?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29
      所有的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违法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严重,一般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所以受处罚的程度也不同,即犯罪应受刑罚处罚,一般违法行为受民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处罚。但只要有违法行为就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 如何理解刑法中社会危害性与危害公共利益的量刑中的两个方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6
      所谓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侵犯性,即刑法第13条所列举的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集体利益以及公民合法权益(或者法益)的侵犯性。刑法第13条列举的犯罪基本内容,概括起来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危害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即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基础(2)危害国家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即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3)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
    • 刑事违法性是刑事犯罪的基本特征, 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有什么内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4
      犯罪是刑罚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1,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因素很多、地点,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行为人的个人情况以及行为人的个人心理状态等。1,即具有刑事违法性,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我国《刑法》13条将“应当受刑罚惩罚”这一特征明确写进了犯罪的定义。3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也是划分犯罪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的基本界限,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也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