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有没有时间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15:51:56 190 人看过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五日内,一般事故十五日内,重大、特大事故二十日内。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的几天内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时限是:

(一)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

(二)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三)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四)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五)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二、交通事故造成瘫痪的怎样赔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什么,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车、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或特大事故20日内作出;

3、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三、交警多久会出责任认定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交警一般在十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从自勘查现场之日起计算。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则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交警可以当场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3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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