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赔偿遭遇纠纷,应该怎样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16 09:54:15 487 人看过

一、土地征用赔偿遭遇纠纷,应该怎样处理

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可以先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请求解决;乡镇不受理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县政府申请,受理机关对受理的纠纷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征用土地的程序是什么

征用土地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要符合法定的程序,这是征用土地制度合理存在的前提,如果在缺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进行土地征收是严令禁止的。征用土地主要有以下几个程序: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

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

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

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三、土地流转和土地征用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

2.形式不同。土地流转是指对土地使用权进行租赁、入股、合营、转让等方式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获得收益,是在农村集体范围内,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土地征收是国家因建设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并给予补偿款,是以政府为一方主体,通过法定程序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

3.土地相关权利不同。

4.土地用途不同。土地流转后仍然是用于农业及农业相关活动土地征收是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因为法定原因并经法定程序后可以强制征收,且一般用于非农业建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n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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