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种情形之下,将被留置对象放在看守所执行,在身份属性上及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也是有所不妥的。至于,国家工作人员在被留置期间的属性问题,有待《国家监察法》出台后予以明确。此外,留置措施的适用对象并未局限于国家公职人员,而仅仅是一种履职保障措施,调查期间涉及的非公职人员若采取留置措施的,如果最终是作为证人等的,采取留置措施关押于看守所刑事犯的监区,就显得不合理,就可能产生变相羁押服务调查的嫌疑。
在当前未经改造和制度完善条件下的看守所执行留置,容易产生留置监督空白。
留置权是监察委员会特有的调查措施,从监督的角度来看,因当前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公安对监察委员会的留置是没有具体监督权的,如果将留置放在看守所执行,则会造成留置期间由公安机关对监察委进行部分事项监督的既成事实,比如监室同步录音录像问题。但是现阶段公安机关并未获得授权对执行监察委员会的留置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这就容易导致留置在看守所执行存在监管空白和责任不清的问题。同时,当前条件下在看守所执行留置,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是否可以介入监督,也面临与公安机关同样的问题。从留置权设置的目的看,其是监察委员会调查权实现的保障措施,应由监察委员会自行执行内部监督,公安机关给予必要的执行协助,而检察机关可以对公安机关开展留置执行协助进行监督,只有这样才与监察措施设置的本来目的相符合。
监察委员留置措施执行不适合借鉴检察机关的建立监视居住执行点的做法。
检察机关开展监视居住执行的案件,均是经过刑事立案的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与监察委员会调查案件的属性有较大差异,所以,监视居住运用的灵活性和针对不同调查方式的适应性不足。同时,检察机关开展监视居住工作需要公安机关配合执行,公安机关要派人到监视居住点协助,导致执行保障压力比较大。此外,单独新建专门的执行点及其办公场所投入时间资源太多,也容易导致重复建设和已有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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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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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员留置规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05《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留在特定场所。《监察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被留职人员的留置期限可以折扣刑期。留置一天,折扣刑期拘役,有期徒刑一天,折扣管制两天。《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由监察机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报国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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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留置权关系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01《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已经掌握了部分违法犯罪的事实和依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批准,可以留在特定场所:(一)涉及重大复杂案件的;(二)可能逃跑或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或者毁灭证据的;(4)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的行为。从《监督法》第二十二条可以看出,留置作为法律规定的强制监督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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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留置和执行监视居住有什么法律规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8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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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留置最短多久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29法律没有规定最短的留置时间,但留置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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