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查封扣押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5:53:20 311 人看过

《刑诉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刑诉法》第一百四十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一、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是什么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如下: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二、挪用公款后还需要还利息么?

挪用公款要还利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查封扣押相关文章
  • 查封扣押船舶的法律规定
    与人民法院查封船舶相关的法律规定包括《海商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关于扣押与拍卖船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一条下列海事请求,可以申请扣押船舶:(一)船舶营运造成的财产灭失或者损坏;(二)与船舶营运直接有关的人身伤亡;(三)海难救助;(四)船舶对环境、海岸或者有关利益方造成的损害或者损害威胁;为预防、减少或者消除此种损害而采取的措施;为此种损害而支付的赔偿;为恢复环境而实际采取或者准备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第三方因此种损害而蒙受或者可能蒙受的损失;以及与本项所指的性质类似的损害、费用或者损失;(五)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沉船、残骸、搁浅船、被弃船或者使其无害有关的费用,包括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仍在或者曾在该船上的物件或者使其无害的费用,以及与维护放弃的船舶和维持其船员有关的费用;(六)船舶的使用或者租用的协议;
    2023-02-14
    96人看过
  • 刑事扣押与查封有什么区别
    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常常会为了防止案件当事人处分、转移财产而将涉案财产进行扣押或对涉案人员的财务、场所等就地封存。查封是对财产所有人的动产或不动产就地封存、贴上封条,不允许任何机关和个人使用和处分,以防止转移隐匿或毁损丢失,以待进一步查处的措施。扣押是行政机关强制扣押当事人财产,限制其占有和处分的措施;在刑事案件中,我们常见的扣押财物、物品等情况,如扣押犯罪嫌疑人用于作案的手机、电脑、银行卡、行凶工具、项链、手表、衣物等;查封,我们常见的比如诈骗案件中的场所、办公室等。那么,刑事扣押与查封的区别很明显,扣押的财产一般是可以移动的,且有必要转移的物品,或者是现场查获的;查封的财产一般是不易移动或没有必要转移的物品,即留在原地查封。一、法院强制执行有什么方式法院强制执行常见手段有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
    2023-03-07
    202人看过
  • 刑事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限需遵循哪些法律法规?
    在刑事诉讼中,查封扣压冻结都属于强制措施,而这三种措施的期限规定是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因此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对于查封扣押冻结行为,必须按照上述的时间上的规定来进行期限上的处理。股权查封期限是多久股权查封期限为三年,续期的期限也是三年。根据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一年以上,查封扣押动产两年以上,查封不动产和冻结其他财产权利三年以上。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手续,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也就是说,续签印章、续签冻结、续签扣除的期限可以保持不变。《中华人民共和法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
    2023-07-01
    346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四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五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第六条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第七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第八条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
    2023-06-29
    341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的扣押规定共有几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其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互关系,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进行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等。新刑事诉讼法立案条款有哪些立案程序是指立案阶段中各种诉讼活动的步骤和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最新的规定,立案程序包括对于立案材料的接受、审查和处理三个部分。(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序的开始。接受立案材料,应当
    2023-07-04
    435人看过
  • 刑事扣押具体有哪些规定
    一、刑事扣押具体有哪些规定1、刑事扣押的具体规定有:(1)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2)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第一百四十二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二、物证、书证的扣押有谁执行1、扣押物证、书证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可以在勘验、检查和搜查中进
    2023-06-16
    61人看过
  • 商标法中的查封与扣押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查封扣押条款:侵犯了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并引起争议,则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失败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报告。法院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起诉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后,立即下令停止侵权,没收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并伪造注册商标,以及非法交易量超过五万违法经营数额不超过五倍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年内有两次以上商标侵权或者其他严重情况的,从重处罚。出售不知道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可以证明该产品是依法获得的,并可以说明提供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商标法禁用条款的立法目的那么,为什么商标法第十条要做出这样的规定呢?我个人的感觉是,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目的,就在于通过防止公众发生混淆误认,从而保护社会的公共利益。这种解读,是可以从其他国家的相关法条中,找到一些类似的痕迹。比如说《英国商
    2023-07-11
    50人看过
  • 查封、扣押的目的是什么,哪些东西行政机关可以查封、扣押?
    查封、扣押的对象仅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据此,查封、扣押的对象是指查封、扣押所指向的目标,主要是指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场所、财物等。涉案的场所和设施是指用于违法行为的场所和有关器材、设备等,如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工厂、车间、设备,非法经营的商店,从事“黄、赌、毒”活动的场所等。涉案财物是指违法行为获取的财物或者用于违法行为的工具、原料、有关帐表、单据等,如生产的假冒伪劣产品,运输违法物品的车辆,赌博使用的工具,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以及违法使用的生鲜乳、辅料、添加剂等。查封、扣押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因此,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实施查封、扣押的对象应当具体明确,涉及的场所和财物范围不能随意扩大。查封、扣押的对象,有可能是证明行政违法与否或责任大小的证据,也可能是实施行政违法行为的工具、违禁品、违法所得以及违法行为人的各种证照。涉案,
    2023-03-16
    62人看过
  • 怎么区别刑事扣押与查封
    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常常会为了防止案件当事人处分、转移财产而将涉案财产进行扣押或对涉案人员的财务、场所等就地封存。查封是对财产所有人的动产或不动产就地封存、贴上封条,不允许任何机关和个人使用和处分,以防止转移隐匿或毁损丢失,以待进一步查处的措施。扣押是行政机关强制扣押当事人财产,限制其占有和处分的措施;在刑事案件中,我们常见的扣押财物、物品等情况,如扣押犯罪嫌疑人用于作案的手机、电脑、银行卡、行凶工具、项链、手表、衣物等;查封,我们常见的比如诈骗案件中的场所、办公室等。那么,刑事扣押与查封的区别很明显,扣押的财产一般是可以移动的,且有必要转移的物品,或者是现场查获的;查封的财产一般是不易移动或没有必要转移的物品,即留在原地查封。一、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其中,查封措施即贴封条就地封存,一般
    2023-03-06
    206人看过
  • 查封扣押用哪条
    查封扣押
    一、查封扣押用哪条《刑诉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刑诉法》第一百四十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二、刑事案件查封扣押期限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
    2023-06-06
    151人看过
  • 查封、扣押案件的审理标准有哪些?
    非法处置扣押查封立案追诉标准如下:1、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数额巨大;2、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重大案件财产或者一般案件重要财产,致使案件无法审理的;3、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手段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4、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查封是指司法机关对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财产进行清点后,加盖封条,就地封存或者异地封存。扣押是指司法机关将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财产当场扣留,或者送到某个地方扣留。冻结是指司法机关不得通知有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提取或者处分其存款。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的定罪标准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立案标准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追诉。所谓情节严重,是指由于行为人的妨害行为致使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无法执行的;严重干扰了案件的侦查、起诉活动的;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坏的财产数量巨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
    2023-07-05
    137人看过
  • 处置查封和扣押后的财产规定
    查封扣押财产的处置规定如下:1、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2、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等等。弃婴的法律责任及处置规定2011年6月1日,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在院门外建起这座“婴儿安全岛”,随之而来的是争议。有人认为,弃婴是违法行为,设置专门接收弃婴的设施,“鼓励了不负责任的人做不负责任的事”,会变相纵容弃婴行为,甚至可能导致弃婴数量的增加。弃婴频现的背后,折射的是人们对法制的漠视。弃婴问
    2023-07-03
    260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有关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第八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
    2023-08-05
    201人看过
  • 处置扣押查封立案追诉标准有明确的规定吗?
    一、处置扣押查封立案追诉标准有明确的规定吗?处置扣押查封立案追诉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情节严重,是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数额巨大的;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重大案件的财产或者一般案件的重要财物,致使案件无法审理的;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手段恶劣,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的;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等。根据最新《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
    2023-05-02
    407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机关采取的查封扣押,属于行政强制。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更多>

    #查封扣押
    相关咨询
    • 查封扣押冻结规,有哪些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19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
    • 刑事诉讼法中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款物作了哪些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5
      《刑事诉讼法》第139条到143条对刑事侦查中查封、扣押涉案款物作了原则性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对《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又做了补充。根据这些规定,实践中赃款、赃物的追缴方式一般有如下几种。 扣押。扣押是指侦查机关依法强行提取、留置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扣押措施不仅针对涉案款物,还可能是案件的证据。扣押是贪污贿赂案件查办实践中最为常用
    • 2018年财产查封扣押最新规定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02
      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4、通知当事人到场等。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
    • 刑事诉讼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是什么,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包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3
      查封、扣押、冻结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其中一种。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第一百四十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
    • 法院扣押查封立案后刑事案件追诉标准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30
      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行为是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非法处置扣押查封立案重点是嫌疑人是故意的,还有就是情节比较严重。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数额巨大的;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重大案件的财产或者一般案件的重要财物,致使案件无法审理的;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手段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