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企业减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7 10:30:35 216 人看过

企业减资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因为投资规模因为实际情况而发生的变更,相对于外商独资企业来说,企业如果发生减资这种情况的话,在审核手续上相对来说比较严格,那么,外商独资企业减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呢?因为企业减资也是事关重大的,国家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对相关的手续都会进行严格的审查的。

一、外商独资企业减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外资企业在经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以及《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及程序的通知》。

申报文件中须明确减少的注册资本为投资者尚未缴付的出资。已缴付的出资一般很难获得批准。

二、外商减资办理材料:

(一)原则批复

1、企业申请报告(说明减资的原因);

2、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决议(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决议);

3、企业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4、投资方签署的减资决定;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及债权人清单;

6、企业财产清单;

7、验资报告;

8、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和副本二);

9、《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0、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正式批复

1、企业申请报告;

2、登报公告(省级以上报纸1次),45天后提供报纸原件。

3、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债权人是否有异议的说明。

三、办理程序:

1、受理。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经经办人初审,填写初审意见书后,由处室负责人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由经办人办理批文,报处室负责人、局领导;

2、审定。按审定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核意见的,签署同意意见,交责任处室;

3、发证。申请变更获得批准后,在外资管理处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作为外商独资企业来说,如果企业是因为债务纠纷,或者身处经济仲裁当中的话,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允许减资的。此外,如果是因为生产经营规模发生变化需要减资的话,外商独资企业减资需要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减支申请报告,明确的说明减资的原因,在登报公告以后,依法到我国的外资管理处,获得企业减资批准证书就可以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0日 0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商独资企业相关文章
  • 外资收购外商独资企业吗?
    企业收购是经常会发生的事情,企业收购可以快速实现投资战略目标,缩短投资期限,使企业规模迅速扩大,以此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并获得一定的经济利润实现市场扩张。市场上有多种企业收购形式,那么外资收购外商独资企业吗?今天就为大家解答疑问。外商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公司、代表处等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则是指由一个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外企是指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外资是可以收购外商独资企业的。这里外商独资企业转让的话分两种情况1、是改成中外合资企业,可以享受外商优惠政策2、是改成内资企业有两种情况就是:一是股份给30%给外商,保留法人地位,享受优惠政策而是股份全部转移内资的,
    2023-06-02
    373人看过
  • 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的出资期限问题
    关于外资企业出资期限的问题,我发现公司法和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关于出资期限的问题,说法不一致共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而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外国投资者缴付出资的期限应当在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和外资企业章程中载明。外国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外国投资者认缴出资额的15%,并应当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清。显然这两者之间关于第一期出资额以及剩余出资额的缴清期限,规定不同,不知道外商独资企业该适用那个法规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实施细则中没有对这块具体规定,又该适用哪个法规呢?还有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时候,外商独资企业和
    2023-06-06
    345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
    从2002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执行财政部2000年12月2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财政部1992年6月24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92)财会字第33号]及其相关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现就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外商投资企业由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导致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发生变更,除下列规定要求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外,其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一)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以及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处理。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应收账款坏帐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与原制度计提数的差额,采用追溯调整法。(二)对于《企业会计制度》施行之日以前发生、但在施行之日仍然持有的投资,自《企业会计制度》施行之日起应按
    2023-04-24
    159人看过
  • 【外资公司清算】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问题
    笔者处理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的时间并不长,实务经验也不是很多,总结以前的审批经验,觉得有以下几个新问题处理上还不规范。一、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在今年1月15日以前,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都是依据原外经贸部制定的《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1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第516号令《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废止的文件中就有《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该文件废止后,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该如何进行呢?外资企业的审批机关与登记机关之间该如何衔接呢?我认为既然该清算办法已经废止,就应该按《公司法》和三资企业法来,而新的公司法已将三资企业纳入其中。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八条“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可见是以适用公司法为原则,适用三资企业法为例外。根据以上原则,笔者简单谈谈自己对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法律适用问题。1、外资企业清算
    2023-06-09
    117人看过
  • 外资企业用地的问题
    1、外资企业用地的解决外资企业的用地,由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审核后,予以安排。外资企业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到外资企业所在地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手续,领取土地证书。土地证书为外资企业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外资企业的土地使用年限,与经批准的该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相同。外资企业在经营期限内未经批准,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2、外资企业的土地使用费用外资企业在领取土地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外资企业使用经过开发的土地,应当缴付土地开发费。土地开发费包括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和为外资企业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土地开发费可由土地开发单位一次性计收或者分年计收。外资企业的土地使用费和土地开发费的计收标准,依照中国有关规定办理。
    2023-05-01
    117人看过
  • 外商独资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不同之处
    外商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可以是一个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也可以为一个非中国公民,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或者产品全部出口或者大部分出口。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方能持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相当宽松,设立程序较为简便,只要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和必要的从业人员,企业登记机关就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予以登记。除非个人独资企业拟从事的业务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就不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交批准文件。外商独资企业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一个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一类是一个非中国
    2023-06-09
    335人看过
  • 法人独资企业的法人认定问题
    法人独资企业不是国企。法人独资一般是指由法人出资设立的独资公司,当然独资公司还可以是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要知道法人本身就是一个企业,在独资设立公司的时候往往成立的也就是全资子公司。但是这与我们说的国企有本质上的区别,国企一般是由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法人独资企业是什么类型法人独资企业是法人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法人独资企业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由一个法人股东出资设立的企业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023-07-07
    147人看过
  • 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质押资本金规定是多少
    除非外方投资者向中国投资者转让其全部股权,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方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5%。一、隐名股东的权益应该如何保护第一,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明确以下内容:(1)隐名投资者是拟投资公司的实际股东,显名股东只是代为持有股权;(2)隐名投资者可以随时要求显名股东将股权变更登记至自己或指定的第三方名下;(3)如果拟设立公司不能成立或隐名投资者无法变更为注册股东,则隐名投资者享有要求返还投资款的权利,或者在公司发生资产增值时,享有要求按比例返还投资增长价值的权利;(4)显名股东因持有股权所享有的利益,如公司利润等,应支付给隐名投资者;(5)未经隐名投资者同意,显名股东不得将持有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并就此约定相对严格的违约责任。第二,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只
    2023-04-01
    416人看过
  • 外企是外商独资吗
    一、外企是外商独资吗不相同。外资企业是外企的一种,外企还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又叫外商独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外企),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与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的企业。外企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1、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股东中,外方合营者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中方合营者则为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中国公民个人。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作为股东的中外合营各方以投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3、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方合营者的
    2023-06-06
    310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跨境转移定价问题
    转移定价是指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商品、劳务、资金和无形资产等内部转让的定价行为。更具体地说,外商投资企业转移定价是企业出于税务动因或非税务动因,以实现整体利润最大化,或者以规避风险、快速收回企业利润并增强企业整体运营优势作为基本目标,按照一定的计价方法确定中间产品最优转移价格的过程。一、外商投资企业转移定价的主要方式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利用转移定价向境外转移利润或进行资金快速跨境划转多体现在各种业务往来中。1有形业务往来中的转移定价(1)商品进出口中的转移定价外商投资企业利用转移定价把利润转移出境、最基本的方法就是在货物销售业务中,进口定高价、出口定低价,把设在中国的子公司利润转移到母公司或关联公司。我国大多数外商投资企业属于两头在外的生产加工型企业,即原材料或者中间产品由国外进口,产品销往国际市场。而外商投资企业中的赊销权往往掌握在外商手中,从而为外商在商品赊销过程中采用高进低出转移定价策略向
    2023-06-07
    233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外资独资企业章程审批
    1、申请批准章程及设立企业的请示文件;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各县(市)、区开发区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复;3、章程(一式五份),由审批机构骑缝盖章;4、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市)政府关于同意的书面答复;5、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6、投资者营业执照(如是个人投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原件为外文的要有中文翻译件;7、投资企业法定代表证明,原件为外文的要有中文翻译件;8、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及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9、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10、注册地址的房屋租赁协议及出租方产权证明文件或购买土地证明文件或不动产证明文件;11、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12、其它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上述材料除第7项及个人存款证明提供复
    2023-06-06
    461人看过
  • 外商独资企业法的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外资准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现行法律依据外资准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法律问题也就是涉外房地产的法律问题。所谓涉外房地产,即外商投资企业在依据中国的法律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的行为。外资要申请设立房地产公司,必须先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房地产建筑物的所有权,或者是已和相关部门签订了土地使用权或房产权的预约出让协议或购买协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了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法》;4、《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5、《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6、《城市房地产经营开发管理条例》。以上法律法规为外资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提供了法律依据,表明外资可以通过在中国新设企业、购买境内房地产公司的资产、收购国内房地产公司的股权等途径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二、外资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
    2023-02-25
    79人看过
  • 关于外资商业企业注册的有关问题
    设立登记:(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复印件;(4)批准证书副本(一);(5)住所使用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6)投资者的资信证明;(7)董事会名单以及董事会成员的姓名、住址的文件以及任职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8)其他有关文件、证件。注:①相关文件如用外文书写,须提交由翻译公司或代理公司翻译的中文翻译件。②相关文件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交授权书。③上述文件如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须提交原件;上述文件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023-06-06
    61人看过
  • 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一定要是外籍吗
    外商独资企业,一般都是法人型企业,采取公司形式,法定代表人即可以由董事长担任也可以由经理担任,经理是经过董事会聘任的,管理企业实际经营,在中国,当然要选一个熟悉中国管理经验的人,那么中国本国人应该是最佳人选。外资企业法董事长也不一定由外国投资者本人担任,公司成立董事会以后可以按公司法规定选出董事长,出资者本人也可以不实际参加管理。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这两种企业在中国成立注册是中国的法人,中国的法人企业要遵守我国法律,规范这两种企业的法律明确规定了,一方担任董事长,另外一方担任副董事长。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有中方投资者,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也有中方合营者,那么,中方投资者或合作者,也可能是投资者或合作者的代表就理所当然成为法定代表人了。外资企业法是特别法,它适用的情况与实际相关联,是为了适用当前内外经济开放、贸易全球化的情形,与一般的公司法有所相同,也有所不同,我们应分别看
    2023-03-03
    217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国家鼓励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产品全部或... 更多>

    #外商独资企业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与外商独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06
      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形式,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商业经营中,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应至少符合下列一
    • 外商独资企业对外担保的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5
      提供对外担保,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由外汇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国家规定其经营范围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前办理批准手续。申请人签订对外担保合同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对外担保登记。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提供对外担保的,不适用以上规定。
    • 企业有外商独资的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9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公司法》通过公司章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股东会的设立可以由公司根据自身需要来确定:根据《外商投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规定:外商独资企业不设立股东会。”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因为外资企业的机构设置也是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第五十一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外商投资的股份
    • 外商独资企业再投资企业是什么性质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分2种情况: 1、如果外商独资企业是投资性公司,则其所投资企业视为外资企业,按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另行报批。 2、如果不是投资性公司,只是普通的外商投资企业,则其所投资企业为内资企业。二、旧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
    • 外商独资企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是怎样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3
      中国关于外商独资企业管理条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已经2002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第1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