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监管委员会关于禁止银行与商业机构发放联名储值卡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08:33:34 284 人看过

各银监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储汇局:

近来,一些地区银行与商业机构违规发放联名储值卡,给银行带来一定的声誉风险。为了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银行不得与商业机构联合发放不记名、由商户发售并开具购物发票的联名储值卡。

二、各银行在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时对本行违规发放联名储值卡的情况进行清理,并进行自查自纠。

三、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对银行与商业机构违规发放联名储值卡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违规发卡行为进行处罚。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

二○○六年八月一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6: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银行业监督相关文章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9〕18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币流通管理,提高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有效防范假币,维护人民币信誉,切实保护公众利益,各金融机构应加强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金融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人民币收付业务规定,规范人民币收付业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7号发布)等法规,根据合理需要的原则,为公众办理人民币券别调剂业务;按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金融机构要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认真受理顾客的投诉,
    2023-06-07
    238人看过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职权目录
    序号项目名称行政职权概述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备注1行政立法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含审慎经营规则)。《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银监会网站及其他形式全社会长期2机构许可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网站及其他形式全社会长期3业务许可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及业务品种《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银监会网站及其他形式全社会长期4股东资格审查申请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银行业金融机构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达到规定比例以上的股东的对股东的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资本补充能力和诚信状况进行审查《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七条银监会网站及其他形式全社会长期5任职资格管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条银监会网站及其他形式
    2023-05-03
    174人看过
  • 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责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5)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6)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7)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8)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9)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2023-05-03
    480人看过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商业银行开展融资类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各银监局,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近几年,随着金融创新步伐的加快,各商业银行融资类担保业务迅速发展,为商业银行改善产品结构、提高服务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各商业银行在开展融资类担保业务的同时,也出现了风险控制不严、管理薄弱等问题。为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对融资类担保业务的监督管理,控制相关风险,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商业银行开办融资类担保业务,应具备识别资本市场风险的能力,能在全行范围内对融资类担保业务进行总体风险管理,开发或引用风险量化评估的方法和模型,对融资类担保业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等进行持续的监控,制定相应的及时处理风险的措施。二、各商业银行应根据对融资类担保业务风险的总体评价、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对象等情况,通过要求提供反担保等措施缓解风险,并制定与风险相匹配的担保费率。三、各商业银行在开办融资类担保业务
    2023-06-08
    481人看过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如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种类进行监督管理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种类进行监督管理的相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6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的业务种类,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或者备案。需要审查批准或者备案的业务种类,审查批准或者备案的条件和程序,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并公布。”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是其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法律体现,作为一种权能或资格,它表明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律规制,也就是说,银行业金融机构只有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其行为才为法律所保护,超越其业务范围开办的金融业务是非法和无效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5月29日颁布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对银行新业务的审批方式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1)取消对中资商业银行下列业务的审批:国内保理、代理证券资金清算(
    2023-05-04
    212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275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的有关精神,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现就相关信贷政策通知如下:一、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二、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三、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
    2023-06-07
    417人看过
  • 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
    银监发〔2012〕3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为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纠正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和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银监会决定在银行业系统全面开展“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遵守信贷管理各项规定和业务流程,按照国家利率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贷款定价,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以贷转存。银行信贷业务要坚持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得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二)不得存贷挂钩。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应严格分离,不得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三)不得以贷收费。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四)不得浮利分费。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遵循利费分
    2023-05-05
    403人看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证管办(证监会),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为了加强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督管理,明确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的职责,我会制定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遵照执行。目前,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的辖区分别是上海市和深圳市。经我会批准,可对辖区内日常监管涉及跨地区的证券期货案件进行调查,各地方证管部门要予以协助,共同做好证券期货市场监管工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督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以下称办事处)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在中国证监会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第三条办事处监管的区域范围由中国证监会规定并调整。第四条办
    2023-06-06
    57人看过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全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精神,加强和改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信贷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加强市场研究,增强市场适应能力。房地产业是我国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贯彻科学发展观对确保房地产业及国民经济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入分析房地产市场发展与信贷增长的相互关系,关注房地产业发展周期及房地产市场、客户出现的新变化,建立与政府规划、土地、建设、人民银行、统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对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整及市场变化作出反应。
    2023-06-07
    190人看过
  • 保监会、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
    保监中介〔2010〕925号各保险公司:2006年6月,保监会、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保监发〔2006〕70号),文件规定银保专管员应由保险公司正式员工担任。文件发布以来,大部分公司按照文件要求逐步理顺了与银保专管员的法律关系,由公司正式员工担任银保专管员,但仍有极少数公司未按文件要求采取相应措施。为严肃监管纪律,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自2010年8月16日起,公司新招聘银保专管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银保专管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委托代理合同方式管理银保专管员的公司应抓紧整改,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在岗银保专管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各有关公司要全面梳理本公司银保专管员管理情况,研究落实相关法规文件,认真组织分支机构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纠正。对于未按要求进行纠正的公司,保监会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依法采取监管措
    2023-04-23
    483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银发[2004]13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教育部各直属高等院校:国家助学贷款自1999年开办以来,在各部门大力推动下,业务迅速发展,对贯彻实施国家“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加强风险防范,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战略高度,充分识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性,着眼于人才培养的大局,齐心协力,把国家助学贷款这件事办好。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不能擅自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采取积极妥善措施尽快恢复。商业银行对已经受理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要加快审批进
    2023-06-07
    368人看过
  •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4]140号各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近年来,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快速发展,一些银行机构存在经营行为不规范、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不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银行业监管要求,不利于银行体系稳健运行。为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促进同业业务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与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各项同业业务。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同业借款、非结算性同业存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同业投资等业务类型。商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二、商业银行应具备与所开展同业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同业业务治理体系,由法人总部对同业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将同业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前中后台分设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同业业务经营活动
    2023-05-03
    437人看过
  • 我国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是
    我国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对经其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前二款金融机构在境外的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2024-05-04
    348人看过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各银监局:现将修改后的《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银监发〔2006〕78号)同时废止。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申请设立工作,确保财务公司市场准入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程。关联法规:第二条本规程所指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第三条本规程用于规范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筹建和开业阶段的市场准入行为。外资投资性公司设立财务公司(外资股本占25%以上)的市场准入参照本规程执行。第四条凡在中国境内设
    2022-11-09
    65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银行业监督是指银行利用特定手段对服务对象实施的监督管理。银行通过存贷汇付等业务,反映并监督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在生产、供应、销售、储备等方面的经济活动情况。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更多>

    #银行业监督
    相关咨询
    • 如何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变更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23
      农村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需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1、变更名称; 2、变更注册资本; 3、变更营业场所; 4、调整业务范围; 5、更换高级管理人员; 6、修改章程; 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它变更事项。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的通知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0
      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 银监发〔2011〕22号 各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为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在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同时,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决定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现就有关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什么情况适予监督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村镇银行的资本充足状况和资产质量状况,适时采取下列监管措施:(一)对资本充足率大于8%、不良资产率低于5%的,适当减少现场检查的频率和范围,支持其稳健发展;(二)对资本充足率高于4%但低于8%的,要督促其制订切实可行的资本补充计划,限期提高资本充足率,并加大非现场监管及现场检查力度,适时采取限制其资产增长速度、固定资产购置、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增设分支机构、开办新业务等措施;
    •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于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采取哪些监管措施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 个人贷款的期限和利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四十条 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息。 对于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的贷款,贷款人应采取措施进行清收,或者协议重组。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贷款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 洛阳银行受中国银监会监管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7
      是的。洛阳银行受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监管。洛阳银行的前身是洛阳市商业银行,洛阳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7年,2009年3月4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洛阳市商业银行正式更名为洛阳银行。洛阳银行将加快经营发展步伐,全力推进跨区域发展战略,将坚定不移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加快实施品牌化战略、区域化布局、特色化发展战略,做中部地区最具发展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城商行,努力把洛阳银行打造成为“立足洛阳、辐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