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否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4:01:19 196 人看过

人身损害赔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于夫共同财产的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且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人身损害赔偿金能否执行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同,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可以执行的,需要执行的时候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赔偿金。

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快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对共同铲,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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