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漯河哪些购房情形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1.买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
买房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和二次使用的贷款申请条件与商业贷款不同。如果购房人首次置业时使用公积金贷款,而且正处在归还房贷中,如果再次使用的话,必须结清原来第一套住房的贷款,才能再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手续,如果首套房尚在还贷中,可以采用提前还款的方式结清住房贷款,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2.首套房人均面积超标
尽管公积金贷款调整了二套房首付,然而对面积的认定标准却未放开。对于想买二套房的人来说,如果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1.31平方米,将无法购买二套房。以家庭三口人计算,第一套住房的面积不能超过93.9平方米,如果现有的住房面积达100平米以上,显然已经超过了面积要求,只有卖掉现有住房,才能再用公积金贷款,否则只能选择商贷。
3.提取公积金记录叠加
在限购未放开的背景下,以家庭为单位只能购买两套住房,所以购房人买第三套房将被停贷。如果在首套房之后因为其他原因,自行提取了缴存账户内的公积金,将会在征信内算作一次购房提取记录,与第一次贷款买房的记录叠加,就失去了买房的资格,这种情况如果配偶名下没有房产,而且正常按月缴纳公积金,可以用配偶的名义贷款买房。
如果您想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又恰好是以上三种情况的某一种,就要提早了解相关政策和解决方法,早作打算。
二、公积金贷款的法律依据
《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漯河如何进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109人看过
-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后能否停缴公积金
167人看过
-
漯河公积金贷款利率及贷款期限
462人看过
-
哪些情况公积金贷款不能用
303人看过
-
漯河市公积金贷款公式是什么
379人看过
-
漯河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多少
231人看过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
漯河购买期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06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
-
公积金能否不贷款直接取出购房使用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27如果你是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则需要准备以下东西:身份证、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发票(首付款发票)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你不是主购房人的话),以后提取还需要提供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
漯河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05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如配偶未交公积金,需提供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 3.借款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原件(复印住址页和本人单页1份); 4.结婚证原件或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复印件1份),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或未再婚证明; 5.购房合同或房屋转让协议原件、全额付款票据和契税税票原件(复印件各1份); 6.银行借款合同原件; 7
-
漯河公积金贷款利率及贷款期限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8贷款利率: 五年以下(含五年):4.00% 五年以上:4.50% 符合条件的二套房贷款利率在首套房基础上上浮10%,贷款期限内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已发放的贷款当年内不作调整,调整时间为次年的1月1日。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利率不作调整。 注: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30年(含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的3年。
-
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住房, 一般不能贷款的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21不能借公积金的房子有: 1、有争议的房屋所有权; 2、房屋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 3、纳入文物保护的房屋; 4、已依法公范围的房屋已依法公告; 5、被查封、扣押、监督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屋; 6、属于第三套及以上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