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公证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9:21:13 429 人看过

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是法律赋予公证机关的一项特殊职能,是国家强制力在公证活动中的体现,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债务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对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不经过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实现债权。

所谓公证债权文书,即是指经过公证程序公证的债权文书。从其是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来看,公证债权文书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另一类是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对其需要符合的条件和具体范围,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严格的限定。

一、抵押权合同能否公证强制执行

机关无权对抵押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第三十八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抵押合同经过公证以后具有证据效力这是毫无疑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所以可知公证文书具有法律上的证明力,作为法院认定的事实,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和撤销;而且对于

同一事项,其他证明与公证不一致的,以公证证明为准。

关于公证机关是否可以对抵押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在法理和实践中均存在不同意见。从理论方面分析来看,抵押合同不属于强制执行公证对象,亦不具备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公证机关无权对抵押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具体原因如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公证机关可进行强制执行公证的对象仅限于符合特定条件的债权合同。从法律性质上讲,抵押合同属于物权合同,不属于债权合同,不属于强制执行公证对象。从内容上看,抵押合同也不符合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依照我国强制执行公证的相关规定,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合同必须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也就是说,债权人依据此类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必须是请求债务人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请求权。而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设立抵押权的协议,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不能对物上保证人的其他财产主张权利,只能就担保标的物求偿,也没有请求物上保证人代为履行债务的权利,即使抵押权人变价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其债权时,亦同。

二、强制执行公证程序是怎样的

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2)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债权文书及相关的债券证明;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

3、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4、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

5、债务人一旦违约,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持合同约定证明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申请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并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16: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公证书可以强制执行吗,哪些公证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一、公证书可以强制执行吗公证书可以强制执行,如果该公证书是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法》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哪些公证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文书有:1.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3.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为:1.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2.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3.各种借据、欠单;4.还款(物)协议;5.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六)符合赋予强制
    2023-06-19
    105人看过
  • 强制执行公证不予执行的情形
    依照法律规定,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以下前四种属于“公证文书确有错误的”,第五项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1、公证债权文书属于不得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2、被执行人一方未亲自或委托到场公证等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公证程序的;3、公证债权文书与事实不符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4、公证债权文书未载明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同意强制执行的;5、人民法院认定该公证债权文书违背公共利益,裁定不予执行的。一、公证处强制执行公证费用公证处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公证费。二、申请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公证首先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3、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2023-03-26
    276人看过
  • 什么是法院强制执行,如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民事执行,又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必须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和要求,并尽可能(非必须)提供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账号及财产情况。如果当事人嫌麻烦或搞不懂怎么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必须向法院提交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不知道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仍可以正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一般情况下,应当
    2023-05-07
    439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费用谁出,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强制执行流程: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三步:申请复议
    2023-06-12
    232人看过
  •  什么是强制公证?
    本文介绍了进行强制公证所需满足的四个条件,包括债权文件的内容、债权债务关系的明确、债权文件中规定的承诺以及满足《公证法》的其他条件。同时强调了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时应遵守法律和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下是对《强制公证条件》的改写:要进行强制公证,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债权文件的内容应包括付款货币、商品或证券;2.债权债务关系应明确,且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文件中支付内容的认可无异议;3.债权文件需规定,在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4.满足《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怎样进行强制公证?强制公证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由公证机构对某些法律行为或者事实进行证明,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证明文件。强制公证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正、公平、合法的社会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强制公证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023-08-28
    398人看过
  •  能否通过公证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公证需要满足债权文书、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以及《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人需提交身份证明和委托他人代理公证时需要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包括各种证件,而委托他人代理公证时需要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要申请强制执行公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权文书包括支付货币、货物或证券;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的相关支付内容无疑是有意义的;3、债权文书规定,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4、《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不当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时,申请人需要提交证明材料:(1)身份证明:1。自然人应提供的身份证明:(1)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台湾同胞证、旅行证等。(2)委托他人代理公证还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供的身份证(1)营
    2023-10-25
    386人看过
  • 为什么公司不怕强制执行
    一、为什么公司不怕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不会冻结或者查封公司账户的,如果公司账上没钱就不好办。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强制执行可以分期还款吗是否可以分期还款,应由被执行人自行和债权人进行协商。只要取得债权人同意的,就可以分期还款,否则必须按判决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先予执行可以强制执行吗先予执行不可以强制执行,
    2023-04-06
    349人看过
  • 强制执行公证能否申请直接执行
    对于公证的债权文书,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则对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民法典婚前财产公证是否有法律效力婚前财产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二、欠钱5000元不还法院能强制执行吗欠钱5000元不还,法院能依法强制执行。不管欠款的金额是多少,只要对方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只是有欠款事实,尚
    2023-04-02
    52人看过
  • 土地质押公证强制执行
    土地质押公证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我国现行有关强制执行公证的法律主要是民事诉讼法和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8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7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司法部部门规章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联合下发的通知也对强制执行公证进行了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
    2023-06-13
    93人看过
  • 强制执行公证的费用是不是银行交
    强制执行公证的费用是银行交吗是自己交。强制执行(法律术语)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执行主体有强制执行权的国家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税务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执行条件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法律文书又称执行文书。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
    2023-06-13
    395人看过
  • 强制执行通知书与强制执行裁定书区别是什么
    强制执行通知书是告诉被执行人,该案件对方当事人已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如果被执行人不自动履行,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通知,是在采取强制措施之前,给被执行人发的通知,主要目的是责令被执行人在限期内主动自觉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强制执行裁定是对执行措施所发的文书,有执行措施必有执行裁定,比如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强制划扣、裁定赔偿等等。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强制执行通知书送回来了怎么取回钱1、案款,被执行人一般是交法院;但也可以直接交申请人,但这样法官要给申请人做笔录确认;2、分期的话,一般是收到钱后法官通知申请方领取,你
    2023-07-29
    118人看过
  • 只有房屋如何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有生效的行政判决书,如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不得上诉,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第二,判决书必须具有执行的内容。例如,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3:是指债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即在履行期内拒绝履行。第四,申请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履行期满后2年内申请执行。五是符合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人民法院管辖权的规定申请执行。当法院认定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除了唯一的房屋外,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很难在有效法律文书内容的实现之间找到平衡点,遵守民事诉讼法的免责规定,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七条规定:“超过被执行人及其受扶养人生活必需品的房屋、生活用品,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受扶养人的最低生活保障,保障被执行人在住
    2023-05-31
    466人看过
  • 资产的强制执行是否需要公证
    资产强制执行是否需要公证?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一方不履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被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经公证的债权文书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或者公证机关。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以下简称强制执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债权文书(如清偿、清偿等)予以强制执行的一项专门的公证活动,还款协议、借款合同、民间赡养、赡养协议等)对收回贷款无疑义的条款。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经公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规定的清偿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原公证机关申请签发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不起诉强制执行。申请给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应当向当事人住所地或者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协议涉及房地产转让的,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为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效力,双方应共同申请
    2023-05-31
    129人看过
  • 抵押权是否能做强制执行公证
    一、抵押权是否能做强制执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抵押合同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抵押合同并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来看,抵押合同不属于办理强制公证的范围。从抵押合同的法律性质上讲,抵押合同属于物权合同,不属于债权合同,不符合公证法关于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的对象。从抵押合同与借款合同的主从关系上讲,不能依据“从随主”的原则适用强制执行公证。从抵押合同的内容上分析,抵押合同不符合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我国现行法律对强制执行公证的要件进行了明确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7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
    2023-03-01
    270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怎样执行的?强制执行的概念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7
      强制执行是法院判决后,败诉方(也叫被执行人或民事义务人)不履行法院下达的执行文书,经胜诉方(也叫权利人)申请,法院依据执行文书的内容和规定,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强制败诉方(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胜诉方)的权利得以实现这样一种处理办法,或者说过程。它体现着法律的权威性,是保证法律严肃性的一种手段,也是对法院判决结果的一种维护。这里有三个概念需要搞清,第一,强制
    • 什么时间可以做强制执行公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22
      一般来说,都是在要出借款项的时候去做强制执行公证。 但是,鉴于目前民间借贷情况,即使已经把钱借出去了,也还可以去做强制执行公证。 如果已经有人欠钱不还的,在起诉之前,也可以尝试调解,宽限还款期限的方式和对方协商,并最终到公证处做还款计划书的强制执行公证。 因为如果宽限期不超过半年的情况下,实质上并不会导致追款时间更长,还可以节约可能出现的公告时间。
    • 什么情形下公证遗嘱强制执行?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25
      若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主体不服从公证过的遗嘱此时法院会强制执行,财产的可能继承者在遗产的处理时,可以提出异议请求,若是在确定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确实是具有司法效力的,此时还有人不服从遗嘱的内容,此时法院就会强制按照遗嘱的内容处分遗产。
    • 公证书能否强制执行?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31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因此,本案中,如果您签订的公证书里面涉及强制执行内容的,是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否则,只能通过诉讼要求履行。 其次,作为其儿子,如果继承其财产,那么是应该配合您完成合同约定义务的,否则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强制执行可否对公证债权文书申请强制执行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8
      按法理讲,债权转让了,公证的链条断了,就是转让给你的这个关系没有公证力,所以不具有执行力。实践中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试试,不行的话就起诉取得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