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用地规范解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09:44:16 437 人看过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通用版养殖用地租赁合同书

<p>甲方:</p>

<p>乙方:</p>

<p>为发展地方经济,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p>

<p>一、甲方于年月日前将位于       出租给乙方从事生猪养殖生产经营;</p>

<p>二、乙方第一年按   元/亩的价格缴纳土地租金,以后每年土地租金在上一年度土地租金基数上递增3%,河塘租金按x元/年的不变价格缴纳;</p>

<p>三、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提前缴纳下一年度的租金;</p>

<p>四、租赁期限暂定十二年,即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双方另行协商,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的权利;</p>

<p>五、在经营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和地方性规章,并接受甲方的监督,自行投资,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转包渔利,经营期满后的地上物由乙方自行清除,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三万元土地复垦保证金;</p>

<p>六、乙方在经营期间应享受的政府补助奖励资金由乙方自行享有,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助奖励资金;</p>

<p>七、乙方用工必须优先安排用地区域内的村民,甲方为乙方协调与相关部门、群众的关系,提供社会治安等社会性服务;</p>

<p>八、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合同规定区域内土地河塘的,乙方应当无条件服从;</p>

<p>九、一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通知对方;</p>

<p>十、合同生效后,如一方违约,需向对方缴纳x元/亩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的损失;</p>

<p>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p>

<p>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并由中共xx市xx镇xx村总支部委员会鉴证,报xx市xx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p>

<p>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鉴证单位、备案部门各存一份。</p>

<p>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p>

<p>代表人:          代表人:</p>

<p>日期:           日期: </p>

<p> </p>

<p> </p>

《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一、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养殖用地

(一)县级畜牧主管部门要依据上级畜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畜牧业生产基础、农业资源条件等,编制好县级畜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提出规模化畜禽养殖及其用地的数量、布局和规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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