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过户给子女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4:21:37 138 人看过

土地确权(即办理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不可以过户给子女。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土地确权是对承包地经营权的确认,不是对土地所有权的变更。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

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期限到了怎么办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既不论是在第一轮承包还是在第二轮承包过程中,如果未达到国家政策和法律所规定的30年承包期限的,都应当延长至30年。而这种延长是在第一轮或第二轮承包期限的基础上延长的,而并非是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届满后,重新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者另行发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到期后,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原则上,以发包时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为限来平均分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00: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文章
  • 户口迁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还有吗
    主要考虑的是户口迁出地的性质问题,也就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和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法律适用问题,因此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维护土地承包权,如果当地村委会违法收回土地承包权,可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投诉,情况严重的可委托律师向当地法院起诉。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一、拆迁维权请律师有用吗有用。一、律师掌握着专业的拆迁维权知识。先随意列举几个拆迁维权过程之中的经常遇到的词汇。比如,房产置换、货币补偿基准价、拆迁许可证、拆迁纠纷裁决、拆迁评估、征补条例、异地兑换。试问,你对这些词汇的含义是否了解?我想大多数人对这其中的大多数词汇都感到陌生。甚至有少部分人,对上述概念几乎一无所知。但是,要知道的是,这些真的是征地拆迁领域最基本的概念,是每一位拆迁律师耳熟能详的概念,也是他们经常运用的概念。那么
    2023-03-19
    329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死亡子女可以继承吗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死亡子女可以继承吗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死亡之后,土地承包的收益可以由子女进行继承,《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二、经营权是什么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国有企业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企业财产的所有权。国有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和经营者,作为独
    2023-05-06
    442人看过
  • 承包土地经营权的过户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1、转包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2、出租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3、互换互换是指在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
    2023-07-07
    149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证如何办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认定:(一)含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林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以土地为标的物的用益物权。(二)双层经营体制。农村土地包括两个部分:1.集体所有的土地。2.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三)承包期土地承包期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续的期间。1.家庭承包。1.其他方式承包(如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四)设立1.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2.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五)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流转时,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
    2024-05-06
    9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证的办理流程
    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由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符合规定的,给与登记造册,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贷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承包权性质,不改变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条件下,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作为抵押担保向农业银行申请办理的借款业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对象为依托农村土地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
    2023-07-04
    88人看过
  • 妇女可以承包农村土地吗
    本集体的妇女可以依法承包土地。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妇女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妇女与男子享有承包土地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妇女可以承包农村土地吗的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n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2-06-26
    30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许可证的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许可证的内容应当是:(1)名称和编号;(2)发证机关和日期;(3)合同期限和起止日期;(4)名称、地点、期限、期限和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面积和用途(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六)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六)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效益确认对促进土地流转和发展农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规模经营有利于加强产权保护。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脉”。通过确权,可以进一步明确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利于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农民可以使用他们自己的权证抵押贷款。在我区,由于部分农户无法提供担保,抵押物不足,贷款难的问题时有发生。登记发证后,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农民可以使用自己的权证办理抵押贷款这有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原始依据。耕地面积不清、面积不清的,承包地流转风险很大。不仅农民不信任土地流转,而且土地规模经
    2023-05-07
    474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可以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依据我国相关的规定,依法取得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就可以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包括承包、互换、转让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办理地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村委会办理业务,到镇人民政府批准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七条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
    2023-06-18
    84人看过
  • 农村四荒土地何人可以取得承包经营权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土地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8条规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其中,实行承包经营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折股,分享承包费等收益;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经营的收益中获得股份分红。这样,无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承包“四荒”土地,都能够以股份分红的形式获得定的利益,这样既有利于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特别是没有承包能力的成员的利益,也可以避免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本集
    2023-04-14
    258人看过
  • 非农户可以继承农村承包土地吗
    一、非农户可以继承农村承包土地吗在农村,非农户口是不能继承承包土地的。1.这是因为农民对承包地只拥有经营权,而没有继承权。无论个人身份如何,都无法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农村承包土地的所有权。2.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稳定,防止土地资源的流失和滥用。3.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非农户口不能继承农村承包土地,但农村承包土地的流转和转让是允许的。4.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农民可以通过流转或转让的方式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从而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二、耕地继承权的法律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意味着农村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个人无法通过继承获得所有权。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也明确规定了遗产的定义,即遗产是自然人死亡
    2024-07-26
    186人看过
  • 农村土地子女可以继承吗
    城市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宅基地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继承。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4-04-29
    474人看过
  • 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证错误怎么办
    可以补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由此可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的,承包方需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原发证机关,由原发证机关向提出申请的承包人补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
    2024-05-01
    192人看过
  • 农村土地经营权能继承吗
    家庭承包经营权,是属于农户整个家庭的,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的。因此,当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不产生继承问题,应当由户内的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无论是哪种情况,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都不能继承。如果赋予公民对耕地承包的继承权,会出现以下导致农村耕地承包合同履行失控,日益减少的农村耕地变得更加紧张,耕地承包合同失去原有的本质和意义,挫伤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等不利影响。譬如继承人系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户,如果继承了被继承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其享有的土地份额明显多于其他村民,有违公平原则。再如继承人系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如果继承了被继承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由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耕种,出现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争田夺地的混乱局面。二、遗产的范围都包括哪些?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收入2、房屋、储蓄和生
    2023-06-20
    455人看过
  • 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一、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吗我国的土地承包依照承包的主体不同一般分为两种形式,有的以户为单位,有的以个人为单位。1、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以户为单位的承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此种情形下,当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家庭成员之间并不发生继承问题,而若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则户已然不存在,更不存在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2、个人承包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以及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被依法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二、将收回土地承包权的情况有哪些第1种情况:承包方消亡的。什么是“承包方消亡”呢?因为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如果整个土地承包户的成
    2024-01-12
    53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怎么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是受到一定限制的,如果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可以转让,具体转让合同的内容可参考如下: 转让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地块 名称 坐落(四至) 地块数(块) 面积(亩) 质量等级 (肥力水平) 备注 二、
    • 农村承包的土地算不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7
      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是从52年《人民公社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按条例划到农户的,在土地管理法中有定义。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而你所说的几种土地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 可以给我提供详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24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1、从以上可以看出,除非荒地等是要缴费承包,否则是不要土地承包费的。 2、土地流转费:个人、企业、合作社等想要大规模的从事种植,需要大块的土地,这就需要缴纳土地流转金从农民手机流转出土地,从而获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承包期内的经营权可以被继承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0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到底能不能继承?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户口已过追索土地承包期限届满后,农民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6
      农村耕地是家庭承包所有制,其承包单位为户。在承包期限内,即便家里老人去世,但承包的农户依然存在的,该农户仍享有承包土地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如果由于家庭成员户口全部转为非农,致使农户不存在的,那么发包方应收回承包地,也不存在继承问题。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