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近日,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卖房导致合同解除的案件,判决被告泰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王某购房款15万元及利息,并支付赔偿金1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1月24日,市民王某与泰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订购商品营业房协议书》,购买其开发的一处建筑面积为85.6平方米的二层营业房,房价每平方米5000元,总金额42.8万元。约定于2007年6月底前交付使用。合同签订当天,原告向被告支付购房款15万元。但是此后被告一直未开工建设该营业房。2008年2月,原告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双方合同无效;被告返还购房款15万元及利息,并给予与所交房款同等数额的赔偿。
庭审中,法院又查明被告所出售的该营业房无预(销)售许可证,其所提交的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并未包括该营业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出售给原告的商品房超出了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一房两卖”房产商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
111人看过
-
开发商预售房造假蒙客户被判双倍返还购房款
311人看过
-
无预售许可证售房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388人看过
-
需要双倍返还购房款的商品房买卖情形
144人看过
-
开发商无预售证提前认购,双倍返还定金
411人看过
-
房产新政不可预见解约无需双倍返还定金
205人看过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
地产商欺诈售房被判双倍返还购房款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0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决开发商双倍返还原告购房款7万元。据了解,2003年5月,家住赤峰市红山区的刘女士与赤峰市XX公司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约定刘女士在宝峰公司开发的XX定购一套楼房,面积为104.15平方米,基础价为每平方米980元,预交购房款7万元,宝峰公司于2004年1月末交房。合同签订后,刘女士于当日支付了购房款7万元,收据中加盖
-
预售商品房房产许可证江苏在线咨询 2021-03-0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产生的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城
-
开发商无预售许可证,购房人可以要求退售房款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5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发商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前面曾经提到过,开发商在预售房屋的时候,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尤其是要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就对外预售房屋属于违规操作,其与购房者签署的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对于无效的购房合同,应当
-
双倍返还购房定金是违约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03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也就是卖方违约,是要双倍返还的。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需要双倍返还购房款的商品房买卖情形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5第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第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第四、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第五、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六、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