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补偿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8:24:32 137 人看过

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用

<1.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清单、工伤保险药品清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的标准,由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与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订服务协议医疗机构和辅助设备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和辅助设备配置机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制定。

医疗费用的使用由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定,按照协议及国家有关目录和标准,对受伤职工的康复费用和辅助设备费用,按时足额结算

工伤事故医疗费用的赔偿,受害人有先决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员工应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费用应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规定,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符合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以获得医疗费用补偿

(2)在康复费用补偿的情况下,当事人没有康复需要进一步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将不可避免发生的费用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损伤后的残余功能障碍经治疗后修复需要进一步治疗的,作为必要的康复费用,器官功能恢复训练尚未恢复的,应当支付整形外科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如果受害者在康复医院治疗,医疗费用的补偿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如果选择康复医院而不是治疗疾病所必需的,医疗费用补偿按普通医院治疗同一疾病的收费标准计算。

2.患者在综合医院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入康复医院继续治疗,这是治疗损伤和疾病所必需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如果治疗后伤势稳定,但仍需继续康复和对症治疗,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确需异地救治,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可以出具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救治证明,受害人及其看护人实际发生的食宿费用的合理部分应当给予补偿

2.食宿补助的补偿期限原则上为住院期间,即食宿补助按受害人住院期间计算,而天数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日标准,则可获得具体的伙食补贴

4.交通费、食宿费

如果医生看望受害人,如果差旅费已包含在医疗费中,受害人将从医疗费用中获得赔偿,不必计入交通费用。不计入费用,由受害人单独支付的,按交通费补偿。在去医院治疗或转院过程中,以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当补偿实际支付的正常费用,如相应合理的燃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等,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按照侵权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差旅费标准支付。但也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治疗的实际需要灵活把握

<1.普通公交车是主要的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受害人应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2.以普通硬座列车为主。特殊情况下,也允许软座和卧铺,但受害人应说明其合理性

3.紧急情况下,允许乘坐飞机,受害人应说明原因

如果受伤员工已经评估了伤残程度,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照料,每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生活照料费

生活照料费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标准为统筹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原工资标准按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工伤前12个月应支付工资的津贴和加班工资,原工资标准按受伤前实际工作月数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3;员工受伤前工作不满一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原工资标准;未约定或者不能确定原工资标准的,按不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受伤职工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义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按国家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8)一次性伤残津贴(1)伤残津贴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持劳动关系,辞职。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残疾津贴的,应当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按伤残津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个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支付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如果我的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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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4日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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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工,是非长期性的员工,有的临时工属于派遣性质的劳务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有些是因用人单位某项目的需要,临时招聘的员工。不论是哪一种性质的临时工,基本都需要签订合同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临时工的性质虽然不同于正式员工,但是对合理劳动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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