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概念不一样。定期合同是指在合同里面约定了合同终止的期限,而且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约定的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但是不定期限合同是指没有约定合同终止的期限,当事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其次,产生不同,定期合同是根据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产生的,但是不定期合同不仅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约定签署,也可以根据定期合同签订之后的交易习惯推断签订不定期合同。
最后,解除程序不同。定期合同到期解除合同,但是不定期合同则不是,不定期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只需要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承租人。
不定期租赁合同可以退押金吗
首先要弄清是押金还是定金,定金是出于你想租住此房而又不能当时签订合同支付给房主为你保留此房的担保方式,根据定金罚责,收受定金一方如果不能签订合同要双倍返还定金,交纳定金一方不能签订合同无权要回定金,理在房主这边,你只能和他讲人情了,看能不能通融一下。如果是押金,你们还没有签订合同,怎么会收你押金,如他在收条上写的是押金,那你可以凭此作为理由向他要回押金。还要看押金的性质,如果是物品保全可以要回,如果约定是违约金则要不回。对于租金,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可能会扣点。以后退房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下。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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