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改变管辖后羁押期限怎么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7:50:11 197 人看过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重新计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二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三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后移送法院后,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那么,本案是否可以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重新计算林某的羁押期限呢?笔者认为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对于在侦查期间改变管辖后能否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情况,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参照执行,则可能造成非法羁押甚至导致滥用职权犯罪。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19: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超期羁押哪个部门管
    被超期羁押的,投诉部门应是法院所在地的纪检监察部门、当地法院的检察部门检察科或民行科举报、法院的上一级部门。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一、关于取保候审后如何变更强制措施的问题取保候审后变更强制措施如下:一、自行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二、申请变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二、犯罪嫌疑人能否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
    2023-03-30
    320人看过
  • 法条修改:羁押期限变更
    关于规定变更羁押期限的法条是哪些的问题,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和第九十八条是对于变更强制措施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不当的强制性措施,可以申请变更。对于超过羁押期限不能办结的案件,应当将被告人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羁押期限届满!羁押期限届满后的处理情形:一是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应当予以释放;二是对于取保候审超过十二个月或者监视居住超过六个月的,应当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三是变更强制措施,如对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羁押,改为采取取保候审。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第九十五条逮捕后的必要性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
    2023-07-01
    420人看过
  • 刑事案件羁押期限延长的情况
    延长羁押期限,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2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
    2023-06-11
    342人看过
  • 刑事案件羁押算不算判刑时间
    羁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一、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多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一)一般羁押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
    2023-04-01
    184人看过
  • 并案处理的羁押期限怎么算
    公安机关在对于案件立案并且抓捕到犯罪嫌疑人的之后一般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问清犯罪事实经过,而且每一个阶段的羁押都会又不一样的期限。但是有的案件确实是冤假错案,所以犯罪嫌疑人就没有犯罪事实可以交代,所以我国法律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对羁押做了期限规定。接下来就有的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羁押期限计算规定及其相关问题。一、羁押期限计算规定:《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据此,期间的计算单位有时日月三种方式。以日计算的,应从第二日起算,以月为计算单位的期间届满有以下情况:1,期间是整月的,以当月的最后一日为届满日,不管当月的实际天数。例如,公安机关于8月31日将案件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届满日为9月30日移送,审查起诉的期间届满日为10月31日。2,期间是跨月的,1个月多少天,《刑事诉讼法》并未对此做出规定,实践中的做法不一,目前没有最高司法机关做出统一的司法解释。我们认
    2023-04-06
    76人看过
  • 侦查羁押期限在刑事案件中的限制是什么?
    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是最长是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案例:1991年7月请求赔偿人罗某受合江县工商局聘用,代表该局负责该县张家沟综合市场及其附属工程的建设和荔乡路厕所修建的技术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施工单位报销各项开支的单据进行审查。其间,曾为工程承包人梁某开签字报销梁虚开的各类发票合计金额282559.71元。1993年11月,合江县人民检察院以请求赔偿人涉嫌收受梁某开的140000.00元贿赂,依法对其立案侦查,同月将请求赔偿人刑事拘留、逮捕、羁押于合江县看守所。1994年8月29日,被请求赔偿义务机关侦查终结后,报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到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中,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罗某受贿证据不足,不
    2023-07-06
    260人看过
  • 由谁对刑事案件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进行监督
    1、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发现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一十二条一、逮捕与拘留的区别是什么第一,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同:1、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2、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取、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逮捕。第二,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有权决定逮捕的为人民检察院。第三,羁押的期限不同。拘留的羁押期限,最多为37天捕后的羁押期限为整个法定办案期限。二、多长时间羁
    2023-03-08
    376人看过
  • 指定管辖案件的审理期限怎么计算
    一、指定管辖案件的审理期限怎么计算1、对于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其审理期限,自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收到指定管辖决定书和案卷、证据材料之日起计算。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二、刑事案件指定管辖适用条件有哪些1、由于特殊原因,有管辖权的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在这方面,对管辖权的归属没有任何疑问和争议,但这种明确的管辖权不能行使,原因如下:事实原因:由于自然灾害、战争、事故等不可抗拒的客观事实,法院实际上不能行使其职能;法律原因:某些事实的存在符合法律规定,这使得主管法院在法律上无法审理或继续审理案件。如果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法院制定规则,法院工作人员是案件的当事人,法院不适合审判等等。2、法院间管辖权争端如果下级法院对特定行政案件的管辖权存在争议,则应相互协商。如果谈判失败,他们可以向共同的上级法院报告,上级法院应以指定的形式解决冲突或争议
    2023-06-17
    177人看过
  • 被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后羁押的期限怎么算
    被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后的服刑期间要看最终判什么刑: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对无期徒刑和死刑,即使以后被减刑成有期徒刑,都不存在折抵一说。《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023-06-14
    66人看过
  • 羁押期和刑期怎么算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一、取保候审的时间算不算刑期在看守所的时间算刑期。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刑期起止时间一般什么时候?判决书刑期,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判处管制的,刑期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但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在判决书中,一般都会写
    2023-04-10
    85人看过
  • 刑事案件管辖异议期间如何计算
    一、管辖异议裁定上诉期限为多长时间管辖权异议期限依据审理期限而有所不同。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期限是10天。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当事人应在10天内提出上诉。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层报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的该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七条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必要时,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层报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二、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申请人:xxx地址:法定代表人:xxxx董事长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至申请人所在地的xxxx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第一、本案不应是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而是
    2023-06-11
    286人看过
  • 二审改判刑期少于羁押期限
    一、二审改判刑期少于羁押期限(一)刑事案件判刑的刑期低于羁押的期限是经常出现的,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法院作出判决后,应该立即释放犯罪分子。(二)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三)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四)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刑事案件二审改判的几率有多大(一)如果上诉人没有新证据,改判的几率不是很大。(二)上诉是否改判,需要结合案件一审判决具体情况而定,主要集中在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的法律是否准确、审理程序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
    2023-06-16
    127人看过
  • 逮捕嫌疑人后刑事案件最多羁押期限是多久
    逮捕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最长是7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第一百五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第一百六十条在
    2023-04-03
    183人看过
  • 看守所羁押判刑后刑期怎么算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一、判刑六个月怎么算应从判决执行之日算起。执行刑期满6个月即刑满。而判刑前,羁押一日就可以抵刑期一日。根据《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期折抵是指受刑人在判决执行前羁押的期间应换算刑期。刑法规定羁押1日折抵徒刑或拘役刑期1日,折抵管制刑期2日而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二、判刑如何计算年限?判刑后应这样计算年限:应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如果是判处管制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
    2023-04-05
    263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刑事法院管辖改变后羁押期限会不会改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28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
    • 怎么延长刑事案件羁押期限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30
      延长侦查拘留期限,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如下: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由于特殊原因,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长期不适合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和复杂的案件。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下列案
    • 刑事案件可以不服羁押后计算侦查期限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24
      调查没有期限,但犯罪嫌疑人在调查中被逮捕的调查有期限。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一般期限规定,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调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犯罪嫌疑人在逮捕前被拘留的,拘留期限不包括在调查拘留期限内。一般来说,调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调查拘留期限内调查终止案件。2、特殊期限和特殊拘留期限是指调查拘留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程序。主要情况如下: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 改变管辖的案件如何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刑事案件如何约定羁押期限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2
      刑事案件的羁押期限如下: 1、刑事拘留不得超过37天; 2、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