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改善拆迁家庭住房条件,本市在拆迁中实施了“实物安置为主,货币安置为辅”的安置政策,按照“拆建对接,建设适当超前”的原则,为拆迁家庭建设定向安置房,在房源上实现了拆迁安置的全覆盖。拆迁家庭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均可选择经济适用住房。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与拆迁单位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对危陋房屋改造拆迁的,拆迁家庭可持拆迁安置协议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拆迁房屋坐落区房管局进行资格认定。
本市面向拆迁家庭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天津市房地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免交土地收益综合价款,其他税费规定同私产房交易。
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或商业贷款,手续与购买普通商品房贷款一样。另外,目前购买限价商品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府有关部门对其贷款担保费给予50%的补贴。昨日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今年本市保障住房政策继续扩面。
为更好地改善拆迁家庭住房条件,本市在拆迁中实施了“实物安置为主,货币安置为辅”的安置政策,按照“拆建对接,建设适当超前”的原则,为拆迁家庭建设定向安置房,在房源上实现了拆迁安置的全覆盖。拆迁家庭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均可选择经济适用住房。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与拆迁单位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对危陋房屋改造拆迁的,拆迁家庭可持拆迁安置协议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拆迁房屋坐落区房管局进行资格认定。
本市面向拆迁家庭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天津市房地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免交土地收益综合价款,其他税费规定同私产房交易。
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或商业贷款,手续与购买普通商品房贷款一样。另外,目前购买限价商品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府有关部门对其贷款担保费给予50%的补贴。
-
天津限价商品房申购政策放宽贷款担保费政府补贴50%
203人看过
-
申请公积金贷款享贷款担保补贴
444人看过
-
关于对购买限价商品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实行担保费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270人看过
-
房屋补贴款有时间限制吗
113人看过
-
担保贷款办理流程,贷款担保是否有期限
133人看过
-
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的期限为几年
181人看过
贷款担保是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在贷款事中风险控制方面,银行不愿在小额贷款上投放,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银行此类贷款的管理成本较高。而收益并不明显,对于这类贷款,担保机构可以通过优化贷中管理流程,... 更多>
-
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的期限为几年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05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若确需延长的,由借款人直接向担保机构提出展期,经担保机构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经办银行可按规定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对符合贴息条件的,可在贷款到期还本付息后申请贴息,但展期或不能按规定还本付息的则不予贴息
-
房屋担保抵押贷款期限有多久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31、房屋担保抵押贷款期限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司法实践中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话,贷款时间原则上最长不能超过30年,如果是商业用房抵押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而且,担保抵押贷款期限是需要跟贷款机构协商的。 2、如果是抵押房产用于企业经营: (1)、额度:经营用途一般最高可以申请到房产评估值的七成。 (2)、利率:利率视银行政策及借款人资质不同在基准利率上上浮20%以上。 (3)、年限:一般为五
-
雅安贷款买房补贴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08在雅安市雨城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套型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的购房人,将给予已纳契税的50%的购房补贴。具体情况如下: 补贴条件:2015年7月1日起凡在雨城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套型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按规定缴纳契税。套型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补贴
-
以别人为贷款担保人从信用社贷款,逾期没还上,信用社有权强行截留担保人的小麦补贴款吗小麦补贴款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05《》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未经审判或者,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第十八条当事人
-
2022年担保贷款是有期限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03担保贷款有期限。有约定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为六个月。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