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制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4:40:22 340 人看过

劳动能力鉴定制度是根据评残标准,运用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有关政策,运用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和手段,确定劳动者病伤后医疗康复程序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制度。劳动能力鉴定制度是工伤保险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呢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工伤保险制度保护的对象是特定人群——工伤职工,旨在保障工伤职工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如果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须工伤保险再提供保障时,就应停发工伤保险待遇。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丧失,使劳动者可能因此不能从事原本适合他的正常职业或工作,也可能造成不能再从事任何工作的结果,当然,劳动者也有可能恢复劳动能力继续从事适合他的职业或工作。而这些必须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来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如果工伤职工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一方面工伤保险待遇无法确定,另一方面也表明这些工伤职工并不愿意接受_丁伤保险提供的帮助,鉴于此,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拒绝治疗的。提供医疗救治,帮助工伤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社会,是实行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目的之一。因而,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治疗,则有悖于《工伤保险条例》的宗旨。规定拒绝治疗的不得再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就是为促使工伤职工积极医治,尽可能地恢复劳动能力,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而不是消极地依靠社会救助。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是指公民违反刑法构成犯罪而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后,收监执行刑罚进行改造。如果_工伤职工被判刑收监执行,就丧失了人身自由。更重要的是,按照《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监狱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保健列入监狱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计划。也就是说,劳改人员在其改造期间,其基本生活是得到国家保障的,所以不应当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按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核定缴费基数,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三、工伤保险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嘱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2: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文章
  •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哪些人员适用回避制度
    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哪些人员适用回避制度1、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人员以及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二、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一)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二)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1、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2、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
    2023-04-20
    103人看过
  • 2022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是什么,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多久
    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根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劳动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39号)规定,县及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受理并开展劳动能力鉴定收取劳动鉴定费的标准为: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省级每人次300元,市县级每人次200元;2、职工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省级每人次400元,市县级每人次300元;3、工伤争议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省级每人次500元,市级每人次400元;4、需对护理依赖程度进行鉴定的,省级每人次400元,市级每人次300元。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多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由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第二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
    2023-06-25
    468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与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关系
    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对劳动者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伤残程度)的鉴定,也包括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在职业劳动活动中受工伤或者患职业病之后,由法定机构根据国家工商保险法规的规定,对劳动者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伤残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做出的技术性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程序1、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对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省劳动鉴定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决定不受理的,应说明原因。2、工伤申报人应提供工伤申报材料、工伤证明资料、诊疗工伤的医疗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工伤申报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情况进行调查取证。3、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组织专家组或委托有条件的医疗机
    2023-07-05
    395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按什么程序组织鉴定劳动能力?什么情况下应当进行劳动能力的复鉴?
    (一)对受理材料进行分类、登记;(二)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约请相关医学专家;(三)确定鉴定时间和鉴定医院;(四)通知相关医学专家和被鉴定人到场;(五)由三名以上医学专家依据国家鉴定标准和被鉴定人伤病情况通过临床检查诊断提出各自诊断意见,必要时需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也可聘请外地专家进行诊断,然后填写《工伤、职业病鉴定表》或《劳动能力鉴定表》;(六)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专家作出的诊断意见,确定并填写《工伤、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结论表》《伤残证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表》;(七)加盖专用印章,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用人单位、被鉴定人和基金经办机构,同时通知当事人15日内有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自受理申请后,一般应于三十日内完成鉴定,个别案例不得超过六十日。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劳动能力的复鉴:(一)享受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人员距前次鉴定一年以后,伤情变化时,可提
    2023-06-04
    61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能力复审与考核,劳动能力考核的两级终局制度
    什么是劳动能力的复查和鉴定p>劳动能力复核鉴定,是指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一年后,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单位、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核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鉴定,得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何理解工伤保险规定的劳动能力鉴定两级终局制度,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二级鉴定的最终结论,主要目的是为申请人重新鉴定身份提供救济渠道。因为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中,可能存在鉴定不公或申请人主观认为鉴定结论不客观、不公正的情况,为申请人提供重新鉴定的机会,不仅从程序上体现了劳动能力鉴定的科学性,同时也体现了劳动能力鉴定的公平性如果申请人对鉴定结论不满意,可以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自治区
    2023-05-02
    452人看过
  • 是否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能是什么
    1、是否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p>工伤救治后,劳动能力鉴定是给予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同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1)劳动能力鉴定提供的正确结论,是批准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退休、辞职的科学依据,疾病或非工伤(2)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供的正确结论,也是合理更换因工负伤、造成不同工序劳动能力损害和复工的科学依据。当工人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并不同程度地丧失工作能力时,有三种后果。一是工人可能再也不能做任何工作了;二是可能使劳动者不能从事原适合自己的正常工作岗位或者职业;第三,劳动者本人有可能恢复工作或者职业。它将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取决于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3)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确定员工因工致残后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通过劳动能力鉴定,为工伤职工能否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职业病提供了政策和标准依据,第二,什么是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我国,劳动鉴定委员会是一个非常设的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劳动
    2023-05-02
    160人看过
  • 什么是工伤鉴定?什么是伤残等级鉴定?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什么是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伤残等级鉴定也称工伤评残,是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劳动能力鉴定技术小组认为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评残的基础上,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一共有十个级别。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等级鉴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性质上
    2023-06-05
    212人看过
  • 工伤鉴定:是评估伤残程度还是劳动能力?
    工伤先申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进行伤残鉴定前,要先行确定工伤认定是否达到伤残等级,如果不是有特别影响生活的,会难以认定等级。伤残鉴定是用于非工伤的人身损害的鉴定。工伤赔偿标准: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住院天数赔偿;4、护理费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5、交通费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
    2023-07-22
    310人看过
  • 陕西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劳动能力鉴定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陕西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主要受理用人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结论不服,提出再次申请的案件,并对工伤职工作出最终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包括以下内容:(一)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二)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职工的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三)停工留薪期延长的确认;(四)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的确认;(五)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六)工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申请再次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一、用人单位或个人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市级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二、申请再次鉴定时,还应当准备以下材料:1、符合省级鉴定受理时效(自接到市级鉴定结论起15日内)的证明一份;2、申请再次鉴定申请书一份(申请书格式可登陆陕西省劳动保障网ht
    2023-04-23
    66人看过
  • 能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丧失鉴定标准
    一、交通事故能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交通事故中的检验、鉴定的证据在交通事故诉讼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不仅关系到事故责任的认定,还会影响交通事故索赔的数额。在交通事故中,鉴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酒精含量检验、尸体检验、伤残鉴定、痕迹鉴定在评定伤残等级时,一并做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这样可最大程度维护权益。在鉴定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情况下,可以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计算。二、劳动能力丧失鉴定标准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的伤残鉴定根据时间可分为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和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或疾病致使机体功能障碍,经一段时间的治疗痊愈后,其劳动能力可以恢复;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造成的劳动能力下降或丧失,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治疗仍不能恢复或仅能部分恢复。劳动能力的丧失根据其表现程度一般伤残鉴定可分为四种:(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损伤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或畸形,
    2023-02-28
    132人看过
  •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和劳动能力评定
    第一,职工发生工伤后,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后,由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需要提交《工伤决定认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等材料。第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材料审核,对于材料不完整的会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第三,材料收齐后,劳动鉴定能力委员会一般会选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之后专家组会根据工伤职工伤情及医疗诊断情况提出鉴定意见,并作《劳动能力嘉定、确认结论通知书》。鉴定委员会一般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在此提醒大家,如果大家对于鉴定结论不服,还可以申请再次鉴定。一、职工工伤需要怎么做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
    2023-04-12
    441人看过
  • 北京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如何收取劳动能力鉴定费用: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省级每人300元,市县级每人200元;2、员工因工负伤医疗结束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省级每人400元,市县级每人300元;3、工伤纠纷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省级每人500元,市级每人400元;4、需要鉴定护理依赖程度的,省级每人400元,市级每人300元。北京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鉴定程序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鉴定程序一、受理病、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确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职工提出申请,企业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经企业劳动鉴定机构审定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每月10日前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初审,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随机抽取有关医疗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病伤职工进行鉴定。单位要派专人按照劳鉴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地点负责组织职工到场鉴定。申请人如实填写《劳动能力鉴定
    2023-08-08
    320人看过
  • 怎么鉴定劳动能力是否丧失
    劳动者可以去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是够丧失劳动能力,这个鉴定委员会不仅负责工伤等级的鉴定,还负责因病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对劳动能力的鉴定是一项复杂而困难的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性规定,是在明确的鉴定标准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被鉴定人的病情后做出的。一、无劳动能力界定标准法律上对丧失劳动能力时的规定:1、丧失劳动能力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本标准适用于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对其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损失程度的鉴定。二、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是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后,在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判定结论的准则和
    2023-03-16
    124人看过
  •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步骤是什么?是否有时间限制?
    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申请认定,那么员工本人可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工伤已经认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后有伤残等级,员工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无时效性的法律规定的。没工伤认定怎么做劳动能力鉴定不可以,没有工伤认定书,市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求是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有认定书,诊断证明等材料。工伤鉴定需要伤者职工提交以下材料:1、工伤鉴定申请表;2、医疗终结出院证明或者医生诊断证明;3、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4、被鉴定人一寸彩照;5、其他,如:CT片及报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
    2023-07-05
    61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 (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 (2) 完全丧失... 更多>

    #劳动能力鉴定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包含哪些方面?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2
      所谓劳动能力鉴定在实践中通常被称为“评残”,是指劳动者在被确定为工伤后,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三个档次,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一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到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省、地(市)、县(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由当地劳
    • 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什么,劳动能力要再次鉴定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12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首先,应该经过治疗后,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这样便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聘请的医疗专家对伤情进行鉴定; 第二是职工经工伤治疗后,发现因工伤的原因造成职工身体上的残疾; 第三是工伤职工的残疾影响到职工本人的劳动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应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时所依据的的尺度,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标准,根据《工
    •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哪些人员适用回避制度?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30
      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人员以及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关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哪些人员适用回避制度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劳动能力鉴定是什么意思劳动能力复查是什么意思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2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指已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过的工伤职工,在鉴定结论作出一段时期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情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的复查鉴定。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如何申请具体如下: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
    • 劳动能力是指什么,劳动能力分类有哪些,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4
      劳动能力是指人类进行劳动工作的能力,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总和。劳动能力分类: ①一般性劳动能力,多指日常所需的劳动能力,包括为自己服务的穿衣、吃饭等和为他人服务的简单体力及脑力劳动; ②职业性劳动能力,是指经过专业训练,具备专门知识的劳动能力(如工程师、教师等); ③有些职业的专长性很强(如歌唱家、钢琴师等),又称为专门的劳动能力。 根据工伤保险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以下程序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