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案前询问证人的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3 17:40:59 192 人看过

1、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在询问前,侦查人员应当熟悉案件的有关情况和材料,了解证人的身份及同案件和犯罪嫌疑人的关系,明确询问的目的,确定需要查清的问题,做好充分准备。

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供证言。侦查人员询问证人,不得另行指定其他地点。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地点的选择,应当从有利于获取证言、保证证人作证的积极性方面考虑。

3、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这样做有利于避免证人之间互相影响,保证证言的真实性。

4、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同时,侦查人员也应当告知证人依法享有的各种诉讼权利,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5、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询问的地点也可以选择未成年人所熟悉和习惯的场所。这样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减少其思想顾虑,消除心理压力,达到询问的目的。询问聋、哑证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作翻译,并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询问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人、外国人,应当为其聘请翻译。

6、询问证人,一般应先让证人就他所知道的情况作连续的详细叙述,并问明所叙述的事实的来源,然后根据其叙述结合案件中应当判明的事实和有关情节,向证人提出问题,让证人回答。询问证人必须保证其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言的条件。

7、对证人的叙述,应当制作笔录,交证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证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证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证人请求自行书写证言的,应当允许。必要时,侦查人员也可以要求证人写出书面证言。

一、对于证人的保护

1、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中,证人等受到打击报复的可能性更大,因此明确规定公检法应当采取证人保护措施的义务,其中等字应理解为:其社会危害性与证人所处的现实危险与上述几类罪名相当的犯罪,而不限于上述几类;

2、在实践中,特定案件中的鉴定人、被害人因为参与诉讼,也可能面临打击报复的危险,将其列入保护对象更为科学和全面。在保护措施中,不公开个人信息,包括在起诉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中使用化名以代替真实的个人信息,但学界认为,应允许律师核对其真实身份;

3、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应防止以此为借口剥夺被告方的质证权,不允许对该证人进行询问。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其中特定的人员是指可能实施打击报复的特定人员,不应理解为辩护律师等人员;

4、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比如:不公开证人的个人信息需要新闻媒体的配合,禁止特定人员接触证人等,需要基层群众组织配合等。

二、哪些人员不能作证人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但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可以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作证;聋人或盲人可以就其看到或听到的事实作证;年幼的人如果能辨别是非、正确表达,也可以作证人。

2、共同犯罪案件的同案被告人不能互为证人。

3、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不能在自己承办的案件中作证人。如果他们事先了解案情,应以证人身份作证,不应再承办该案件。

4、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民事案件代理人也不能作本案的证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毒品犯罪相关文章
  • 办案人员对证人询问的相关规定
    询问前,应当了解证人、被害人的身份,证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之间的关系。询问时,应当告知证人、被害人必须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侦查人员不得向证人、被害人泄露案情或者表示对案件的看法,严禁使用威胁、引诱和其他非法方法询问证人、被害人。一、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运用规则是什么?言词证据是由当事人、鉴定人等通过陈述而产生的口头或书面证据,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因此,为保证其真实性和使其具有证明力,司法人员和当事人等必须遵守以下运用规则:1、根据言词证据的特点,采用合适的方法对其进行收集和保全。言词证据的收集的方法主要是讯问或询问。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审问称为讯问;对刑事被害人,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证人等的问话称为询问。讯问和询问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保证陈述人能够如实陈述,保证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收集言词证据不得采用刑讯逼供和威胁、引
    2023-03-12
    55人看过
  • 询问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诉讼的受理程序
    受理的包括:承包合同纠纷;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土地经营权侵权纠纷;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纠纷;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土地经营权继承纠纷。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程序对进入流转程序的流转行为,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1年的,可以不签订流转合同,但要经发包方同意并登记。根据不同的流转形式,应按照下列程序流转:(一)凡流转的土地应由承包农户向发包方提出申请,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申请书,并由村土地流转信息员,报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乡镇服务站对流转信息进行存储并公开发布。经流转双方协商和共同申请,可由收益评估员进行流转事前价格评估,填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评估审核表,提交流转双方
    2023-07-11
    471人看过
  • 刑事立案之前取得证人询问笔录是否作为证据
    刑事立案前证人的询问笔录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刑事案件的证据类型1、物证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指纹、脚印、犯罪行为侵犯的对象、犯罪行为产生的物品,以及其他可能揭露犯罪和查获犯罪嫌疑人的实物和痕迹。物证的客观性较强,比较容易查实,在证明活动中不仅应用广泛,而且有其他证据不能替代的作用。2、书证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书证表现形式通常是文字,但也可是图表或符号;形成书证的惯常工具是纸和笔,但并不拘泥
    2023-02-25
    78人看过
  • 公司减资程序问题的咨询
    减资是指企业为弥补亏损,调整资本而减少企业资本的行为。法律咨询:公司减资程序问题的咨询律师回答:1、决议,公司减资应当由董事会(执行董事)制定方案,提交股东会决议,在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中均为特别决议,需要2/3以上多数通过。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底于法定的最底限额。2、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3、通知和公告,公司应当在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4、清偿与担保,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5、办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规定的内容第五十八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十九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
    2023-06-05
    483人看过
  • 证人陈述事实、法庭质证和法庭补充询问程序
    证人写下保证书后即由证人陈述其所知的、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在进行法庭质证时由证人接受诉讼各方的询问,即主询问程序和反询问程序。主询问处于开庭审理询问证人的第一阶段,由提供证人一方的当事人本人或者通过其律师进行。当事人借助证人所了解的案件事实情况,通过询问己方提供的证人所得到的证言,把己方主张的理由以及信息、材料来源明确的反映出来,以取得审判人员的理解和同情。这里的证人证言包括普通证人,也包括专家证人。通过主询问目的在于向法庭证实询问方的主张,是当事人切实履行举证责任的必要形式。反询问规则是在开庭审理询问证人的第二阶段,即在提供证人的一方对该证人进行主询问后由对方当事人或者律师对该证人进行的询问。其目的在于暴露对方证人证言的矛盾、错误与不实之处,降低其证据的证明力,或者证明这个证人是不可信的,使对方证人承认那些对本方有利的相关事实。反询问后,进行主询问一方可就对方进行反询问中所涉及的新的事项进
    2023-06-27
    446人看过
  •  公安询问和讯问的程序有何区别?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司法活动中,对于不自愿作证或者涉及自身利益较大的人,需要采取强制措施来正常开展调查。而对于大多数的犯罪嫌疑人或者与案件有关的人,由于自身利益的关系,有意逃避或者不愿意配合,因此不采取强制措施无法正常开展司法活动。讯问的对象主要是证人,涉及自身利益较大,不自愿作证,必须采取强制措施。(二)讯问的对象大多是犯罪嫌疑人或者与案件有关的人,由于涉及自身的切身利益,有意逃避或不愿意的成分,不采取强制措施无法正常开展司法活动。 讯问和询问有什么不同?讯问和询问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在法律程序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讯问是指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的讯问,目的是获取案件证据,保障诉讼顺利进行。而询问则是指审判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的讯问,目的是了解案件事实,进行审判。讯问和询问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目的不同:讯问的目的是获取案件证据,而询问的目的是了解案件事实。2. 对象不同:讯
    2023-08-24
    17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毒品犯罪是指,破坏毒品管制活动,违反国家和国际关于禁毒法律、法规,必须受到刑法处罚的违法犯罪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都属于毒品犯罪。无论数量多少,只要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都会被追究刑事... 更多>

    #毒品犯罪
    相关咨询
    • 扒窃案件询问受害人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3
      第264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刑诉法证人询问的程序和方式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7
      程序和方式如下: 1、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 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3、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这样做有利于避免证人之间互相影响,保证证言的真实性。 4、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5、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
    • 立案前会询问嫌疑人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05
      立案前不会询问嫌疑人,而是会讯问嫌疑人。讯问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至少为二人。对不需要逮捕或者是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委托辩护人。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只能是律师。
    • 公安机关接受报案后,严重违规程序,采取询问、询问应当如何处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4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具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在受理调查过程中,公安民警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可以向公安督查投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四条督察机-构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
    • 刑事案件律师在线询询询、询问、询询、询询整理完后, 还有哪些程序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7
      1、最终如何判处,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您有利的事实和情节。 赔偿是可以调解的,调解中的谈判要讲究技巧的。 尚未接触到案件实质性证据材料,律师是无法确定作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或者量刑辩护的,更没有办法作出判决等最终处理结果上的预测--好的办案结果是办出来的、不是凭空预测出来的。 2、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律师只有介入案件、展开具体辩护工作才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据此向办案人员提出相应